近日,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等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1宗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案中,任向敏、任向東、任巍峰作為一致行動人,利用控制的多個賬戶買入“萬安科技”,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票比例達到5%時未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報告與公告義務。安徽證監局決定對任向敏、任向東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任巍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2宗資訊披露違法案中,參仙源參業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少計成本、價格不公允的關聯交易方式虛增利潤1.29億余元,證監會決定責令參仙源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內蒙發展未披露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的事實,未對2013年開出的20份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賬務處理,2013年年度報告未披露真實的應付票據金額。證監會決定責令內蒙發展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趙偉、馬雅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10萬元不等的罰款。
1宗內幕交易案中,利歐股份董事長王某榮為利歐股份資産重組事項這一內幕資訊的內幕資訊知情人。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顏玲明與王某榮聯繫頻繁,顏玲明使用“顏某娥”等7個賬戶交易“利歐股份”獲利約455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顏玲明違法所得約455萬元,並處以約1,365萬元罰款。
1宗短線交易案中,王智斌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間擔任漢鼎股份財務總監,其控制使用本人證券賬戶于2015年7月1日買入“漢鼎股份”股票15,000股,7月21日賣出“漢鼎股份”股票15,000股,又于7月22日買入“漢鼎股份”股票15,000股,上述股票交易的時間間隔均短于6個月。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王智斌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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