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毀壞林木種質資源最高將被罰款5萬元

2016-06-30 17:45:1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山東:毀壞林木種質資源最高將被罰款5萬元---將於7月1日起實施的《山東省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辦法》規定,侵佔、破壞林木種質資源,私自採集或者採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林木種質資源的違法行為,將沒收野生林木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新華社濟南6月30日專電(記者鄧仙來)將於7月1日起實施的《山東省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辦法》規定,侵佔、破壞林木種質資源,私自採集或者採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林木種質資源的違法行為,將沒收野生林木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山東省林業廳副廳長亓文輝表示,由於經濟發展、人為破壞等多方面原因,山東省林木種質資源丟失情況較為嚴重,野生樹種種質資源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山東珍稀瀕危樹種資源多達77種,佔全部野生林木種質資源的20.5%。山東省內375種野生樹種資源受到人為因素和環境因素的影響,資源量呈銳減趨勢,分佈破碎化嚴重,生存空間狹窄,部分已近瀕危和滅絕的境地。

  亓文輝説,古樹名木種質資源也不容樂觀,全省近35萬株古樹名木有半數以上缺乏管護,生長狀況堪憂,盜挖現象時有發生。由於體制不健全、後期維護資金投入不足等原因,上世紀80年代建立的良種基地所收集保存的數千份種質資源,現保存率已不足50%。

  辦法規定,“侵佔、破壞林木種質資源,私自採集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林木種質資源、珍稀瀕危種質資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所採集的野生林木種質資源、珍稀瀕危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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