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齊中熙)“五一”假期在即,多家國際酒店集團以“營改增”為名進行漲價,引發社會各層面對“營改增”的誤解。國家旅遊局和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新聞發言人2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酒店不能以“營改增”為由借機漲價。
國家旅遊局和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新聞發言人説,5月1日新一輪“營改增”將實施,旅遊市場也將進入旺季。包括飯店業在內的各類旅遊企業要在住宿、餐飲、休閒等各環節服務中保障好消費者權益,提高遊客滿意度。旅遊企業特別是飯店業要正確理解、嚴格落實“營改增”政策,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改繳增值稅後,對飯店來説,稅負是升了還是降了?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改徵增值稅後,飯店業的納稅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飯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與原先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其稅收負擔直接下降約40%。第二類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飯店,這部分企業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稅率直觀上提高了1%,但飯店的水、電、燃氣、消耗性日用品以及固定資産、房屋裝修及維護費用、其他外包服務等可按規定抵扣所含的增值稅。在納稅過程中合法取得增值稅發票抵扣之後,飯店的稅收負擔不應該上升。
他説,“營改增”除了稅收計算方式本身的變化,對企業來説,是一個內外兼修的過程,要求企業的運營和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提高。飯店業特別是星級飯店要做好充分準備,進一步規範內外部流程,提升綜合競爭力,切實享受到“營改增”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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