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數月,手機卡被銷戶,想要恢復,竟要交萬元的“天價復號費”。昨日,市民柯女士撥打本報熱線95060反映,她想要回用了十幾年的手機號,不僅被要求預存1萬元話費,還得購買一款“終生套餐”。
“想要回自己的手機號,怎麼那麼難?”柯女士説。很多人都會和她一樣抱有同樣的想法。然而,依據現行通訊服務條例,自欠費停機之日起60日內,如甲方交清欠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應在甲方交清欠費和違約金後的24小時內恢復暫停的服務,簡稱“復機”,欠費停機滿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提供電信服務,解除協議,號碼被銷戶之後,會有三個月冷凍期,在此期間如要申請復號,需繳存一定的話費。簡而言之,柯女士手機卡數月間一直沒有充值,也未進行停機保號申請,已經超出了相關規定,從某種程度上相當於放棄了這個號碼的使用權,要恢復原有號碼,繳納一定費用可以理解。
但消費者的失誤是否需要付出天價的的代價則值得追問。柯女士告訴記者,這個手機卡,是她2004年上大學時在福州大學城辦的,當時只花了100塊錢,運營商都沒告訴她這是“優號”,也沒享受到“優號”的福利。如果説“888”“666”之類的靚號屬於優號尚可理解,一個並未事先告知,也未享受福利的普通號碼在運營商這裡,轉眼烏雞變鳳凰,需要花費天價才能贖回,與趁火打劫何異?柯女士向媒體投訴後,運營商再度聯繫她,並提出了預存5000元話費、158元終生套餐的方案。“天價“降為“次天價”,運營商隨意定價,乃至獅子大開口的強悍可見一斑。
實際上,“天價復號費”並非個案,而是霸王條款的冰山一角。莫名扣費、擅自開通收費服務項目、優惠條款裏暗設陷阱……,諸多霸王條款令用戶防不勝防但又無可奈何。眾所週知,我國目前通信行業基本上屬壟斷性行業,制定的經營規則“以我為大”,利用強勢地位侵犯消費者權益現象大量存在,“天價復號費”無疑是其壟斷權勢最直接的體現。
“天價復號費”拷問監管“服務區”。公平公正是商品經濟社會的市場原則。主管部門應當強化監管,對停機復號收費的期限、額度、費用作出相關限制,應該從保護弱者利益的角度上厘清權責,出臺相關規定,以保護處於弱勢的消費者利益,而不能任由運營商一方獨大,顯失公平。同時,作為國內運營商來説,有無必要不放過任何一個環節,汲汲于從消費者身上賺取高額利潤?有關部門能否督促運營商把停機保號的業務做的更加人性化一點,有人情味一些,比如:保用戶一個月的免費停機保號,三個月內不刪號碼使用權等等。
“天價大蝦”“天價鰉魚”,每一個天價故事都是消費者與市場強勢方之間的權益之爭,以及對市場公平的呼喚。“天價復號費”再一次説明,加強政府監管,堅決撤銷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經營條款以及充分引進競爭機制、打破壟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