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頻道1月9日訊 (記者 闞金劍 通訊員 孔進王曉琳)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 近日,山東省切實打造“陽光收費”,對外發佈了《山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山東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山東省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和《山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項目目錄清單管理,建立健全收費基金項目目錄清單公示制度,並實行常態化公示。
據了解,此次發佈的《山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28項。其中,中央立項104項,省級立項24項。為使企業更加清晰了解收費政策,山東單獨編制了《山東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及項目81項。其中,中央立項79項,省級立項2項。《山東省考試考務目錄清單》涉及考試考務費項目102項,全部為中央立項項目。《山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涉及政府性基金項目24項,全部為中央設立項目。目錄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山東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將根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變化情況,及時更新目錄清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