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聯播》報道,改革開放以來,山東的國有企業已經先後經歷了四輪大規模改革。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管理體制發生深刻變化,企業數量雖然大幅度減少,但發展活力卻逐年提高。
改革開放初期(1978—1986年)的 國企改革,還只是以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四自”為目標的經營層面改革;
到了1987—1992年,山東國企改革開始從經營權改革向所有權改革過渡,經歷了兩輪承包和租賃改革,繼而推進股份制公司改造;
1993年—2003年的十年間,在抓大放小、兼併重組、關閉破産等多種形式改革措施推動下,山東國企佈局和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現代企業制度開始建立;
2004年, 山東省國資委成立,國企監管走上了“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 的軌道。
據不完全統計,上世紀末,山東全省共有上千家大中型國有企業。在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後,全省600多戶國有企業實施了重組整合,首批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67戶省屬企業,目前已調整為23戶。數量減少了,但資産總額增長3倍多,年繳稅費增長2.7倍。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為標誌,山東的國有企業也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26條國企改革意見的出臺,必將是山東的國有企業發展在國有資産管理、産權多元化、資本運營等方面方面實現重大突破。
初審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