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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訴訟監督  促進司法公正

  3月12日晚8時,新聞中心邀請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1位負責人,結合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就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司法公正,與網民線上交流。歡迎廣大網民通過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央視網、中國廣播網、國際線上、中國人大網、法制網、中國經濟網及中國新聞網等10家網站的“代表線上”專欄提出問題,參與討論。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文字實錄 圖片實錄 返回直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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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標題

  • 代表與網民就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線上交流

活動描述

  • 3月12日晚8時,新聞中心邀請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1位負責人,結合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就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司法公正,與網民線上交流。歡迎廣大網民通過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央視網、中國廣播網、國際線上、中國人大網、法制網、中國經濟網及中國新聞網等10家網站的“代表線上”專欄提出問題,參與討論。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中國網:

    參加線上交流活動的人員是:

    肖 聲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敬大力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 謙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0-03-09 09:59:03

  • 中國網: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三場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現在開始。

    2010-03-12 20:01:56

  • 主持人 王效雲:

    各位網友,大家好!人大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今晚又跟廣大網友見面了。今天是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以來的第八天,也是代表線上的最後一場活動,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報告了工作,今天,人大各個代表團的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都對這個報告進行了審議。今晚的人大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主要是請全國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負責人圍繞人大代表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情況,就如何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問題與廣大網民進行交流。

    2010-03-12 20:02:15

  • 王效雲:

    我先介紹一下出席代表線上活動的各位嘉賓,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肖聲先生;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先生;我旁邊這位嘉賓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先生。

    2010-03-12 20:04:56

  • 王效雲:

    今晚的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的問答方式與前面兩場相同,由這三位嘉賓輪流回答十家網站網友的提問。這十家網站是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央視網、中國廣播網、國際線上、法制網、中國新聞網、中國經濟網、中國人大網。具體的答問方式是在網友提出一個問題後先由一位嘉賓回答問題,然後,其他嘉賓可以做補充回答。現在,人大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開始。首先,我們請國際線上網提出網友的問題。

    2010-03-12 20:05:21

  • 國際線上記者:

    各位嘉賓晚上好,我是國際線上記者。首先,我們想請孫檢察長為我們介紹一下檢察機關的職能,其次我代表國際線上網友“希望”給您提出一個問題。他問到,檢察機關在看守所設置了駐所檢察室,將法律監督陣地前移,以防範和打擊牢頭獄霸,目前檢察機關的這一新舉措效果如何?據了解,駐所檢察幹警的待遇過低,請您談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2010-03-12 20:05:31

  • 孫謙: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網友,大家好,非常高興有機會和大家進行線上交流。首先我非常簡要地介紹一下我們中國檢察機關的一些職能和基本情況。現在世界各國絕大多數都有檢察機構,我們中國有檢察機關,但是中國檢察機關有它的特色,它的特色就在於根據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從各國的情況看,檢察機構主要是行使公訴職能,在歐洲大陸的很多國家,包括我們亞洲的日本、南韓、台灣地區,檢察官有偵查官員犯罪的職能。除這兩項之外,中國檢察機關一個重要特點也是我國司法制度的特色,就是要進行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檢察機關通過履行監督職責,追訴犯罪,保障人權,守護法律,維護國家的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維護公平正義,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010-03-12 20:06:06

  • 孫謙:

    檢察機關的工作在昨天曹建明檢察長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報告中已經作了全面的介紹。在這裡根據剛才網友提的問題,也結合檢察職能做一個回答。剛才提出的問題就是關於對看守所進行監督的問題。實際上,這是檢察機關訴訟監督的一個重要內容。訴訟監督主要是指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安全機關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也包括對監獄、看守所等監管改造機構的活動是否合乎法律進行法律監督。

    2010-03-12 20:07:09

  • 孫謙:

    剛才您提到看守所的問題和駐所檢察,確實,這幾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公安機關對看守所的活動,特別是羈押活動也進行了專項的檢查,也是針對這一兩年以來出現的類似大家都知道雲南“躲貓貓”的事情,以及最近發生的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事件。這類事件的發生,是對法治的損害,廣大網友、廣大群眾非常關心。大家也注意到雲南“躲貓貓”事件很快就進入了司法程式,參加傷害李喬明的幾個在押人員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最高的判了無期徒刑,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有瀆職行為的兩位看守所的警察也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我們檢察機關的態度就是對於這些侵犯在押人員合法權利,造成在押人員傷害,甚至死亡的,一定要依法予以追究。因為對監獄、看守所進行監督,是檢察機關訴訟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

    2010-03-12 20:08:49

  • 孫謙:

    通過這些監督來保證在押人員的人身權利。因為不管是多麼嚴重的犯罪,他都有他的權利,對他的合法權利要予以保護。這是制度文明和司法文明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這些監督來保證在押人員的人身權利。因為不管是多麼嚴重的犯罪,他都有他的權利,對他的權利要予以保護。這是制度文明和司法文明的一個重要方面。至於駐所檢察,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這方面的監督也是通過對監獄、看守所派出一些檢察機構或者檢察人員進行監督,發現違法情況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注意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這方面工作應當講還存在一些需要加強的方面。包括我們派駐人員的緊張,編制機構的限制,在一些看守所只能進行巡迴式檢察,駐所檢察也是我們今後加強法律監督的一個方面。

    2010-03-12 20:09:24

  • 新華網記者:

    我是新華網記者,三位嘉賓晚上好,我們位網友想問一下敬大力檢察長一個問題,他説,檢察機關自身監督依靠什麼實現?如何保證檢察機關接受監督?謝謝。

    2010-03-12 20:13:50

  • 敬大力:

    很高興今天來這裡和各位網民進行線上交流,我將認真回答各位網民提出的問題,與網民積極互動。我是來自湖北省檢察院的全國人大代表,感謝各位網友長期以來對湖北省檢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援,也歡迎大家登錄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的門戶網站,這個網站也叫荊楚公平正義網,在這個網站上有我們全省檢察機關的各類資訊,也有很多互動的平臺,歡迎大家的光臨。

    2010-03-12 20:14:33

  • 敬大力:

    剛才這位新華網的網友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檢察機關自身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又應該怎樣接受監督的問題。我們經常在社會上聽説這樣一句話,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你監督別人,誰來監督你?”這樣一個疑問,長期在社會上流傳。我想這個問題也是我們檢察機關這些年來長期思考的問題,也是長期探索實踐的一個問題。昨天曹建明檢察長在工作報告中用大量的篇幅來講加強自身監督問題,足以看出檢察機關對自身監督問題的重視。一切權力必須接受監督,檢察權也不例外。我想有這麼三句話,這也是在我們檢察機關這些年叫得很響的三句話,第一句話,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自己必須首先接受監督;第二句話,法律監督要把自身的監督放在同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就是對自身的監督和我們在訴訟環節對其他政法機關的監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第三句話,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必須首先保證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用比監督別人更嚴格的標準來監督自己,不斷加強對自身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制約,保證檢察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地行使,在社會上樹立了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也贏得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信任和認同,提高了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2010-03-12 20:15:20

  • 敬大力:

    思想認識的提高,也促進了我們檢察機關自身執法辦案、監督制約機制的完善。應該説,已經逐漸成為一個系統的自身監督制約的體系。從昨天在曹建明檢察長的報告裏面也從各個角度談了我們自身監督的體系,一個是我們檢察機關要接受外部的監督制約,比如我們檢察機關要在各級黨委領導下接受黨的領導,要接受各級人大的監督,要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還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和人民監督員的監督。同時,在訴訟環節,公檢法機關幾家都是互相制約的關係,檢察機關監督審判工作、監督偵查工作,同時,也要受偵查機關和審判機關的制約。這是從外部講。

    2010-03-12 20:21:03

  • 敬大力:

    從我們內部來講,我們檢察機關各內設機構,履行不同的職責,是一個相互制約的關係。同時,在我們檢察機關內部有紀檢監察和檢務督察部門,也負責執法辦案的監督制約。在檢察機關的上下級關係來看,是上級檢察院領導下級檢察院,在這個領導關係裏面,除了一般工作上的部署和宏觀工作的領導之外,現在有三類情況是要提交上一級檢察院審批的,比如省級以下檢察院對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現在已經由上一級檢察院來審查批准。對偵查的職務犯罪的撤案和不起訴,也要報請上級檢察院審查批准。我想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制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一個關係。

    2010-03-12 20:25:53

  • 敬大力:

    再就是我們檢察院各業務部門自身也有一個辦案流程管理的問題。比如我們在辦案中,最高檢察院要求訊問犯罪嫌疑人要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影等等。如上所述一系列的監督和制約構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對我們自身執法辦案的監督制約體系。相信這種監督制約體系對於我們自身執法監督制約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2010-03-12 20:26:38

  • 人民網記者:

    各位嘉賓晚上好,我代表人民網網友sunhw2007問肖聲代表一個問題,讓司法的公開化落到實處,應該對涉法涉訴陳情申訴案件能夠公開聽證,讓檢察院監督、人民監督、社會監督。請問你們對涉法涉訴陳情案件是怎麼處理的?邊打官司邊陳情的案件是不是不受理呢?打完官司再多次陳情沒用又該怎麼辦呢?謝謝。

    2010-03-12 20:30:48

  • 肖聲:

    各位網友,大家晚上好。非常高興能夠在兩會期間和各位網友線上交談。我首先非常贊同剛才這位網友提出的一個觀點,這位網友提出要讓司法的公開化落到實處,應該對涉法涉訴陳情申訴案件能夠公開聽證,我覺得這個觀點非常好,非常贊同。事實上,當前各級檢察機關在處理涉檢陳情案件過程中,對一些重大疑難的涉檢陳情案件多數都採取了公開聽證這種方式來解決。所以,我非常贊成這位網友的觀點。這位網友提出了三個問題。我逐一地來回答。

    2010-03-12 20:31:10

  • 肖聲:

    第一個問題,請問你們對涉法涉訴陳情案件是怎麼處理的?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同志在工作報告中特別強調指出,全國檢察機關要把深入化解社會矛盾作為檢察機關工作的一項著力點。曹建明檢察長還提出,要建立健全涉檢陳情工作的長效機制,處理好涉法涉訴案件,處理好涉檢案件是檢察機關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包括我們遼寧省的檢察機關,都把處理好涉檢陳情案件作為一項突出的重點工作,認真妥善抓好。比如在我們遼寧檢察機關,處理涉檢陳情案件,對於普通的涉檢陳情案件,實行首辦責任制,就是當事人來陳情,第一個接待的檢察官實行首辦責任制,你接待這位陳情人,你就要辦理到底,直到當事人案結事了,不能今天讓當事人找張檢察官,下次來了就要找李檢察官,這叫首辦責任制。對於重大疑難的涉檢陳情案件,實行檢察長包案制。檢察院各位領導對重大疑難的陳情案件要包案處理,而且也要一包到底,直到案結事了。

    2010-03-12 20:32:15

  • 肖聲:

    在接待陳情中,每週還設立了檢察長接待日,由檢察長出面來接待一些多次陳情、反覆陳情的當事人。對一些重大的疑難案件,還實行剛才這位網友説的公開聽證的方式來處理重大疑難陳情案件。另外還設立信訪督察員制度等等。

    2010-03-12 20:35:15

  • 肖聲:

    第二個問題是邊打官司邊陳情的案件是不是不受理。我覺得邊打官司邊陳情是不是大可不必啊,因為你如果正在打官司,我認為,就沒有必要陳情。因為你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應該耐心地等待司法機關的司法裁決,不管您的案件是訴訟到法院還是到檢察院在處理,正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我想,司法機關的正式裁決應該是還沒有正式做出。司法機關的裁決可能對您有利,這你就不必要陳情,如果司法裁決對您不利或者説用法律語言説您敗訴了,這個時候再考慮下一步應該怎麼做。如果司法裁決的理由很充分,法律事實的依據很充分,那麼就應該考慮是否應該息訪息訴。如果自己確實覺得非常冤枉,沒有得到公正的處理,那麼,您再採取法律的途徑,或者是上訴、或者是申訴、或者是陳情,依法採取法律的途徑尋求司法救助。

    2010-03-12 20:36:19

  • 肖聲:

    第三個問題是打完官司再多次陳情沒用怎麼辦。我想要從兩個方面思考。第一,如果打了官司是敗訴了,又多次陳情沒有結果,我覺得首先應該審視一下自己所打的官司、自己所陳情的這個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自己審慎地審視一下。如果有關司法機關的處理決定、事實依據、法律依據都很充分,那麼就要心平氣和地對待司法機關的裁決和負責處理陳情機關的處理決定。如果確實是非常冤枉,那麼,我想,有一種辦法也可以,檢察機關的職責可以受理申訴。人民檢察機關有信訪工作的規定,到檢察機關申訴當然也是兩種結果。檢察機關按照法律的規定,認為您的申訴沒有道理,會跟您講清道理,宣傳法律;如果認為有道理,檢察機關會幫助你提起抗訴。謝謝。

    2010-03-12 20:39:10

  • 王效雲:

    接下來請中國網提出網友的問題。

    2010-03-12 20:40:35

  • 中國網記者:

    各位代表,晚上好。中國網天津網友維羅妮卡向敬大力代表提問,俗話説的好,“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我認為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防腐敗,是司法活動監督機制建設中關鍵的一環,您認為呢?

    2010-03-12 20:41:47

  • 敬大力:

    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和我上一段提出的問題是相通的。這位網友提出一個很重要的概念,“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我非常贊同。以公開促公正,我覺得這種觀點是非常正確的。權力只有在陽光運作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正和廉潔。我贊同以公開促公正的關係。公開是給監督提供必要的條件,如果都是暗箱操作,都捂著蓋著,不光説人民群眾不能監督你,新聞媒體不能監督你,有權機關也不可能監督你。所以,公開是非常重要的。公開是監督的前提、基礎條件。

    2010-03-12 20:42:12

  • 敬大力:

    我們通常講檢務公開、審務公開,這個公開、那個公開都是指對社會的公開,我認為從廣義上來講應該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對有權機關的公開,比如説我們檢察機關各項工作要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接受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的詢問、質詢,這些都要公開。另一個方面,就是更廣泛意義上來講,我們要向社會公開。要把國家機關的相關活動,除了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能公開的都要公開,才能夠方便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國家機關的活動進行監督。所以,我們常説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就是這個道理。

    2010-03-12 20:43:13

  • 敬大力:

    我想權力必須在陽光下運作才能保證公正和廉潔,如果權力在暗箱中操作必然産生腐敗和犯罪的問題。我們現在發現了一些司法腐敗的問題,往往都是在暗箱操作,同缺乏公開的機制是相關的。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牢固樹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進檢務公開。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有一個內容和形式的問題,檢務公開應該把握住兩條:第一條,在公開的內容上,要確立什麼原則呢?就是除法律規定保密的以外,能夠公開的執法活動,辦理的案件,會議的精神,有關事項,以及規範性文件,一律向社會公開。我們湖北省檢察院已經向社會做出這樣的承諾,比如荊楚公平正義網就有很多檢務公開的資訊,就是從內容上能公開的一律公開。第二條,在形式上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機制來保證人民群眾能夠了解檢察工作,使檢務公開有足夠的形式。今天通過我們在座的十家網路媒體,讓我們同廣大網民交流、和社會各界交流,就是一個非常便捷的、可以互動的、又有海量資訊的檢務公開平臺,一個非常有作用的平臺。所以,我們要充分利用好網路這種形式,大力地推動檢務公開,加強同廣大網民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交流。謝謝。

    2010-03-12 20:47:04

  • 中國經濟網:

    各位代表、嘉賓晚上好,我是中國經濟網的記者,我代表中國經濟網網友“火星人”請問肖聲代表一個問題。他説,周邊很多人都認為現在的司法很大程度上是“打官司就是打關係”,你們怎麼看?你們了解民眾對檢察官的普遍看法嗎?如果遇到您的同事出現司法不公的情況,您會挺身而出嗎?謝謝。

    2010-03-12 20:51:16

  • 肖聲:

    這位網友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確保司法公正,它也充分反映出廣大網友和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和強烈關注。應該説,社會發展到今天,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沒有司法公正,社會公正就無從談起。這位網友提出説周邊的很多人都認為現在的司法很大程度上是打官司就是打關係,我不太贊同這個觀點。當然,這種觀點一方面也反映了對司法公正的殷切期望。不可否認,由於某些司法不公正現象的存在使渴望司法公正的群眾又有些失望,由殷切希望到有些失望,所以,可能就得出這位網友所説的“打官司就是打關係”的結論。我是這麼看的。

    2010-03-12 20:51:56

  • 肖聲:

    我們打官司是因為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某種侵害,我們想通過司法的途徑、通過司法的公正來維護和實現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不應該因為某些司法不公現象的存在而喪失了對司法公正的信心。我想,要真正地維護司法公正,也需要有全體民眾信念的支援,再加上司法機關不懈的努力,相信隨著我們國家法制的不斷進步,司法不公問題會逐步解決的。這位網友還提出,如果遇到你的同事出現司法不公的情況,你們會挺身而出嗎?我想明確、公開地承諾,如果我周圍的檢察官有司法不公的情況,我一定會挺身而出。因為這是我作為檢察長的法定職責,我不能回避這個問題,我會挺身而出。謝謝這位網友。

    2010-03-12 20:55:10

  • 法制網記者:

    各位嘉賓、代表,晚上好,我是法制網記者。我們的網友“頭上有法”給孫檢帶來這樣一個問題,他説去年高檢印發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您能介紹一下這個意見的主要內容嗎?它的亮點都有哪些?如今意見已經實施一年了,您能從具體數字上談一談這個意見對於我們檢察機關開展監督工作都起到了哪些作用?謝謝。

    2010-03-12 21:01:41

  • 孫謙:

    謝謝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我想説的是,這個文件實施沒有一年,是最高人民檢察院2009年底發佈的。網友、群眾關心檢察機關這樣一個意見,我感到非常高興。我想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意見的出臺背景。現在我們國家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和矛盾多發時期,相當一部分的社會矛盾通過訴訟的形式進入司法領域,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訴求非常強烈,特別是對那些現實中一些地方存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甚至是執法司法人員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等,人民群眾非常的憤恨,反映也非常強烈。

    2010-03-12 21:02:25

  • 孫謙:

    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防止和糾正司法不公,遏制那些以罰代刑、徇私枉法的行為,這是檢察機關的責任,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所以,最高人民檢察院為了適應新形勢對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別是回應人民群眾的訴求,最高檢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制定了這樣一個文件,對檢察機關加強訴訟監督做出了詳細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特別是根據廣大群眾的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明確了訴訟監督的重點和措施。

    2010-03-12 21:02:46

  • 孫謙:

    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有:第一,明確了我們強化對訴訟活動監督的指導思想。就是要體現為民執法,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訴求,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這是一個最根本的要求。

    2010-03-12 21:11:01

  • 孫謙:

    第二,提出了訴訟監督工作的重點。對訴訟進行法律監督,重點包括幾個方面:第一方面就是加強對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監督,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就是應當作為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公安機關沒有偵查的,要加強監督,及時提出糾正意見。第二方面是探索對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情形的監督,比如把一般的糾紛作為詐騙案件來處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對公安機關監督還有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刑訊逼供,防止暴力非法取證,防止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特別是防止超過法律規定時限羈押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審判活動進行監督,糾正錯誤的判決和裁定,糾正一些違反法定程式的情形。再一方面,是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當權利。再一個就是對於監獄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情況進行監督和糾正。

    2010-03-12 21:22:07

  • 孫謙:

    第三,這個文件還就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措施作出了部署,特別是突出強調了對檢察機關自身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各極檢察機關正在按照這個文件的要求採取一系列措施來加強訴訟監督工作,回應人民群眾的訴求。

    2010-03-12 21:31:54

  • 孫謙:

    我另外再介紹一點情況,與我們做出這個加強檢察機關訴訟活動法律監督意見有直接關係的,就是2008年以來,全國十幾個省、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做出了關於要求檢察機關加強法律監督或者強化訴訟監督的決定或決議,要求檢察機關要更加有效地、更加積極地履行監督職責,同時也要求相關部門,比如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一些行政執法機構理解、支援和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這些文件對於有效地指導檢察機關開展訴訟監督工作,進一步完善法律監督的相關制度,奠定了基礎,在現實中作用是比較明顯的。

    2010-03-12 21:32:03

  • 孫謙:

    這個意見頒布之後,也受到了各地檢察機關的歡迎,他們認為,我們開展工作,依據更明確了,規定得更系統了,指導思想也清楚了,我們就是要體現執法為民,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把我們的法律守護好。剛才大力檢察長和肖聲檢察長也都談到了,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用老百姓的話就是守護著法律,防止法律被踐踏或者被違反,發現了之後提出意見糾正。這個監督機制也就是提醒、提示的意思,就是防止在執法過程中出現違反法律精神和法律條文的行為。發揮這個監督作用,檢察機關確實還任重道遠。

    2010-03-12 21:36:47

  • 孫謙:

    結合過去一年的工作,我簡單地給網友們説幾個數字。2009年,全國檢察機關糾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糾正公安機關這方面的案件是19466件,對於不應當立案,公安機關立案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糾正了6742件,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檢察機關認為在證據、適用法律上確實有錯誤的,提出抗訴3963多件,在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依法提出抗訴11556件,檢查糾正判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9883人,同時在我們加強訴訟監督的過程中,也依法查處了一批司法人員執法犯法、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等司法人員的職務犯罪案件,2009年全國公安人員、審判人員包括檢察人員有2761名被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2010-03-12 21:45:02

  • 中國廣播網記者:

    中國廣播網網友請問敬大力代表,司法獨立應當不受到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干擾,發揮律師的作用,加強司法監督,但是律師的作用體現在哪些地方?很多時候我們在遇到司法問題的時候,都會覺得很無奈,因為律師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都良莠不齊,該如何去找一個能為我們解決問題的好律師呢?謝謝。

    2010-03-12 21:45:18

  • 敬大力:

    這位網友提出了兩個獨立的問題。一個是獨立行使職權,一個是律師的作用。對於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檢察權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澄清一個問題,什麼是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憲法和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是,獨立行使檢察權同接受黨的領導是統一的,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規定的一個憲法問題,一切國家權力機關包括檢察機關都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方針政策的領導,當然黨委不去過問具體案件,這樣一個制度,是我們國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一個特色。也是我們獨立行使檢察權的一個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司法獨立同黨的領導是統一的,而不是對立的。

    2010-03-12 21:45:37

  • 敬大力:

    關於這位網友提出的有關律師方面的問題。我想,我們國家的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師作為職業化的從事法律工作的一部分力量,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從具體來講、從微觀來講,根據法律規定,他能夠為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幫助公民和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辦理具體的案件。從宏觀層面來看,律師制度同我們國家的司法制度、檢察制度一樣,對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律師能夠通過其依法有效的職業活動,促進司法的公正和司法文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動依法治國進程和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建設,從而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現在我們國家廣大律師,絕大多數的律師是好的,他們為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做出了非常大的貢獻,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有些優秀的律師是值得全社會尊重的。

    2010-03-12 21:54:14

  • 敬大力:

    檢察機關和律師的關係在訴訟活動中,關係是非常緊密的。檢察官和律師經常出現在法庭的兩面進行辯論,但是,檢察機關不會因為我們是在法庭上是對手而忽視律師權利的保障。檢察官也好,律師也好,都是為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治在從事自身的工作。有些適用法律方面的問題,雙方的爭論可能更加促進了相關案件的公正處理,這類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我們從最高檢察院來講,從各級檢察院來講,一直強調,根據訴訟法、根據律師法,在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中保障律師的合法執業權,保障他們的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各項職業權利,檢察機關會繼續地依照有關的法律規定做好維護、保障律師職業權利的工作。

    2010-03-12 21:54:30

  • 央視網記者:

    各位嘉賓晚上好,我代表中國網路電視臺和央視網網友“天才字仲達”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請問肖聲代表,我們身邊存在不少這樣的現象:一件案子到法院後,被無故拖延審判,一些法院對嚴重超越法定審限的枉法行為已經麻木,甚至已經習以為常,於是出現了數年不結的案件,執行難是眾所週知的現象,請問代表有什麼辦法解決?謝謝。

    2010-03-12 21:57:06

  • 肖聲:

    應該説這個問題由法院院長來回答可能更合適一些。我想這位網友向我提出這個問題可能是他看了我的簡歷,我曾經擔任過法院院長,所以,我也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2010-03-12 21:58:27

  • 肖聲:

    前面很多網友提出的問題,多數是涉及司法公正的問題,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我認為,它是涉及司法效率的問題。現代司法制度的內涵有三句話,叫公正、權威、高效。現代司法制度的內涵應該是公正的司法、權威的司法、高效的司法。高效是現代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在當法院院長的時候常説一句話,遲來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訴至司法機關,假設十年之後才得到公正的處理,這種遲來的公正肯定不是真正的公正。所以,我非常理解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應該説,在強調司法公正的同時,也要特殊強調司法效率的問題,司法機關也包括檢察機關,案件不能久拖不決。

    2010-03-12 21:58:37

  • 肖聲:

    這位網友還提出了執行難怎麼解決的問題。執行難的問題確實是長期困擾法院工作的一個問題,也是人民群眾強烈關注的問題。但是近幾年大家可以看到,這個問題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近幾年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都對解決執行難問題做了很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我感覺,執行難的問題已經有所緩解。

    2010-03-12 21:58:45

  • 中國新聞網記者:

    中國新聞網網友提問孫謙檢察長,檢察機關作為監督機構,如何發揮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謝謝。

    2010-03-12 21:59:04

  • 孫謙:

    在開始的時候,我已經簡單地向網友朋友們介紹了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我們國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所以,在國家權力、結構、司法制度的設置上都體現了它的一些鮮明特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會之下,設置了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通常叫一府兩院,在這樣一個體制下,賦予檢察機關監督職能,就是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防止腐敗等等。所以,檢察機關作為監督機構,對於行政權有一定的監督和制約作用。我想,主要的體現在三個方面:

    2010-03-12 22:03:33

  • 孫謙:

    第一個方面,根據法律的規定,檢察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和起訴。職務犯罪與普通刑事犯罪有很大的區別,就是這類犯罪主體都是國家工作人員,這類犯罪的發生與這個國家工作人員擁有的權力有著必然內在的聯繫,所以,一個官員犯罪了,但是他沒有利用權力,就是普通的犯罪,比如傷害,這個不歸檢察機關管,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刑訊逼供等等這些利用權力的犯罪都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和起訴,也就是説檢察機關通過立案偵查這些構成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當然這裡大量是行政人員,通過偵查這些犯罪案件來保障國家行政權正確行使。有的人會提出問題,説你偵查的是犯罪,還有一些沒犯罪的呢?因為任何一個監督機制的作用都有一定的範圍,都不是萬能的,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各個層次,甚至有道德的,有紀律的,還有法律的,法律是最底線的,也就是説他的行為沒有觸犯刑事法律的時候,可以通過黨政紀處分或道德準則來譴責,超越這個底線,達到犯罪程度了,檢察機關就代表國家對他進行刑事追訴,一方面停止他的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對他的犯罪行為進行懲罰,這也是對他的教育,通過這樣的行為,保證國家行政權的正確行使。

    2010-03-12 22:06:26

  • 孫謙:

    第二個方面,對行政機構和行政權範圍的,比如公安機關、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還有一些行政執法機構的活動,也有監督和制約。前面我在訴訟監督中已經介紹了一些情況,這裡我就不再重復了,對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機關的制約,我就不再重復了。

    2010-03-12 22:06:34

  • 孫謙:

    第三個方面,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權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體現在對行政訴訟活動有權進行監督,對錯誤的行政案件判決有權提出抗訴,通過這幾方面對行政權的正確行使發揮重要的作用。

    2010-03-12 22:06:47

  • 孫謙:

    我再補充一點,也許有的網友可能會提出這樣的問題,行政權和職務犯罪到底什麼關係?實際上國家行政權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具體就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活動,保證這些職務活動的合法性,不能不作為,也不能濫用權力、誤用權力、甚至以權謀私,國家公權力就不會出現問題。

    2010-03-12 22:09:14

  • 央視網記者:

    我代表中國網路電視臺和央視網網友請問敬代表,請問如何隔絕在司法過程中的行政干預?如何提高司法透明度?謝謝

    2010-03-12 22:11:02

  • 敬大力:

    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的干預、干涉,剛才我講了,這是一個重要的憲法原則。這條憲法原則對於保證法律的統一實施,維護法律的統一和尊嚴、權威,是一個必然要求。如果説檢察機關、司法機關不能獨立地行使職權,有關方面經常給予干涉,維護法律的統一和權威就有很多的困難和問題或者阻礙。如果説行政機關超越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干預、阻撓影響檢察機關的執法活動,當然應該禁止。但是,檢察機關的執法活動不受行政機關的干涉,不等於説我們檢察機關在執法辦案中不接受行政機關的合理建議和意見,有關行政機關、有關企事業單位、有關的社會組織,都可以、都有權向檢察機關,對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活動提出這樣那樣的意見、建議,檢察機關也要認真地聽取,合理的也要吸收、照辦。

    2010-03-12 22:11:43

  • 敬大力:

    我認為當前各級政府部門的法治觀念是越來越強,起碼我接觸到的很多黨政領導,是自覺地維護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干預司法的情況極少發生。我想我們法治建設經過這麼多年各方面的努力,中央一再的推動,我們的全社會法治觀唸有了極大地提高,現在各方面的法治觀念同改革開放之初全社會法治觀念相比不可同日而語。當然,在個別的地方、個別的事件上、案件上,有沒有受到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方面的干涉、阻礙的問題?也有,不是一個沒有,也會有極少數這類情況的發生。那麼發生這種情況靠什麼?怎麼解決?我想,一個是要靠制度約束,要靠法制的力量,要靠工作機制來限制這些干涉行為。二是檢察機關自身要堅持原則,要敢於排除各種阻力和干擾,維護法律的權威,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2010-03-12 22:14:13

  • 敬大力:

    因為適用法律問題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問題,有關方面在詢問的時候,檢察機關也要主動地向有關方面做出説明,講解法律、相關法律政策的界限和具體的法律程式和制度。我想法律制度上、政策界限上的這些問題説明白了,就會得到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援。

    2010-03-12 22:16:38

  • 敬大力:

    講到提高檢察工作的透明度的問題,剛才回答檢務公開這個問題時也談到這個問題,一個是內容上,該公開的一律公開,在形式上要創新公開機制,創新公開的平臺,這個就不多説了。我想有這樣兩個問題需要重視,一個是解決由於渠道不暢而産生的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我們檢察機關同社會、同人民群眾由於相互溝通的渠道不順而産生的資訊不暢通的問題、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我想有兩個方面,一方面人民群眾希望了解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情況,要對你進行監督,而苦於沒有渠道了解檢察機關的工作狀況;另一方面我們檢察機關也有很多事情、很多事項,我們制定了很多工作部署,希望向社會廣泛地宣傳,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比如我們的司法解釋、我們的規範性文件需要各方面理解等。所以,我們講提高透明度的問題是雙向的,我們要找出一些合適的途徑和形式,解決這些産生資訊不對稱的阻礙。

    2010-03-12 22:22:47

  • 敬大力:

    再就是提高檢察工作的透明度,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檢察機關和媒體的關係問題。我們檢察機關要做到尊重媒體、善待媒體,同媒體形成良性互動,為了更有利於推動我們檢察機關同媒體的互動工作,我們湖北省檢察院打算組建新的新聞處,在過去宣傳處的基礎上,擴展其職能,新聞處要負責新聞發言人的工作、同媒體的聯絡工作、收集和分析網路輿情、維護門戶網站。現在湖北省的全省120多個檢察院(三級檢察院),每個檢察院都有自己的門戶網站,這項工作在湖北檢察機關應該説做得還是不錯的。所以,也希望今天在座的十家網路媒體和廣大其他媒體,也多同我們檢察機關加強互動,我們檢察機關也會主動地和你們聯繫,形成良性互動的關係,我們認為同媒體的互動關係是增加檢察機關透明度的一個重要的形式。

    2010-03-12 22:27:04

  • 新華網記者:

    我們有一位網友想問肖代表一個問題,您能不能結合您的工作實踐體會,談談您怎麼看待群眾對於司法公正的呼籲?您覺得如何做才能讓群眾對司法滿意?謝謝。

    2010-03-12 22:27:13

  • 肖聲: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想説兩句話,就是怎麼看待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呼籲。第一句話,司法公正不僅僅是廣大群眾的強烈呼籲,而且也是檢察機關的根本價值追求。第二句話,廣大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強烈呼籲,也是檢察機關和其他司法機關實現司法公正的強大動力。

    2010-03-12 22:29:18

  • 肖聲:

    關於第二個問題,一是要切實解決司法公正的問題,這裡所説的司法公正,我想要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的原則。我們司法機關包括檢察機關,過去對實體公正比較看重,對程式公正有時候不那麼重視,人民群眾對司法不滿意,有時候他對你的處理決定、你的司法裁決,他認為你是公正的,但是在程式上,你不公正,人民群眾同樣不滿意。例如,司法機關處理一個案件,他最後的司法裁決和處理決定是依法進行的,是公正的,但是,拖延了一年、兩年、三年、四年,就像我剛才説的遲到的公正,這就是程式上的問題,人民群眾同樣不滿意。

    2010-03-12 22:29:36

  • 肖聲:

    二是切實解決司法作風的問題。解決司法作風的問題,就是要嚴格依法處理案件與耐心宣傳法律相結合。我們有些案件的處理,可能程式上、實體上都公正了,但是,由於人民群眾的方方面面的原因,文化素質的問題,對法律的理解問題等等,他認為,你不公正而不滿意。在這個時候,一個良好的司法作風、耐心的宣傳法律,就顯得尤為重要。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這麼一個非常孝順的孩子,他的奶奶過生日,他想送點禮物,但是他沒有錢,他看到別人拿一些廢舊電線去賣錢,他沒有廢舊電線,於是他晚上爬電線桿子上盜割了電線,賣了錢,給他奶奶買生日禮物,但是他盜割的這個電線恰恰是生産用電,或者是重要的通訊設備,甚至可能是軍事設施等等,觸犯了刑法,檢察機關要對他提起公訴,但是,村民們、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求情,説這個孩子是個好孩子,是個孝順的孩子。在這種時候,檢察機關必須耐心地宣傳法律,你要講這個孩子觸犯了刑法的哪一條規定,為什麼檢察機關要起訴他,你只有反覆耐心地宣傳法律,人們理解了法律,才會對你的司法裁定沒有異議,當然檢察機關一定會考慮這個孩子,比如他是未成年人,那麼,有處理未成年人的法律,他如果是成年人,可能考慮他的出發點,考慮他是初犯、偶犯,決定是否採取從輕處理的原則。我覺得嚴肅處理案件,耐心宣傳法律,是一個檢察官應有的優良司法作風。

    2010-03-12 22:31:46

  • 肖聲:

    三是解決司法公開的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你所處理案件的事實、法律都要有透明度,就檢察機關而言,對犯罪嫌疑人要透明,你依據什麼法律起訴他,事實依據是什麼;對於律師要透明,對社會要透明,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2010-03-12 22:35:13

  • 肖聲:

    四是切實解決司法宗旨或者司法為民的問題。我們的司法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句話説起來好説,真正做到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要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場辦案,和人民群眾心貼心地辦案,再説一句通俗的話,把群眾的事當成親人的事來辦。我想這樣做,人民群眾才會對司法滿意。謝謝。

    2010-03-12 22:38:56

  • 中國人大網記者:

    各位嘉賓晚上好,我代表中國人大網網友“國泰民安”提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提給孫謙副檢察長的,這位網友説,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與人大的法律監督怎麼區分?謝謝。

    2010-03-12 22:39:12

  • 孫謙:

    謝謝這位網友的問題。首先我想説,人大的法律監督與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雖然都有“法律監督”,但是他們不是一個層次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就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無論是行政機關、審判機關還是檢察機關,它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是一個權力機關,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是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授權給檢察機關的一種職責。這是一個權力淵源的問題。

    2010-03-12 22:41:04

  • 孫謙:

    具體來講,人民代表大會有立法權也有監督權,它的監督權與檢察機關的監督權一個重要的區別在於,檢察機關是在人民代表大會之下經過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對具體司法活動進行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一般不涉及具體案件。檢察機關是具體的,也就是説,人民代表大會的法律監督是宏觀的,是全局性的,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是微觀的,是具體的,它通過辦案、通過訴訟活動,通過偵查,通過公訴這些具體活動,來實現它的法律監督職責。

    2010-03-12 22:45:09

  • 人民網記者:

    人民網網友“蔡馥敏”問“司法陽光”必須允許當事者的親友團全程錄音、錄影,可現在不要説是當事者了,就是連新聞媒體的記者都沒有權力進入審判現場,監督如何有效開展,如何讓人信服?謝謝。

    2010-03-12 22:45:16

  • 敬大力:

    司法公開也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司法公開、陽光司法必須遵從司法規律,必須遵照一些法律程式上的規則、法庭規則,我想這個陽光司法或者司法公開,並不等於暴露司法,我們要在一定規程、一定規律下實行監督,這樣才能使我們的陽光司法是一個健康的司法。同時,我們要考慮到我們的司法在程式、流程上也要充分尊重個人的隱私,也要平等地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維護正常的司法秩序。據我了解,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庭審活動,也是不允許錄音、錄影,甚至照相,應該説這是一個國際司法慣例。相比來講,我想我們國家現在在司法過程中很多做法,應該説是比較先進的,較其他一些國家來講。比如,據我了解,有一些法院實現了庭審的網上直播,有一些法院推行裁判文書上網公開,我想,世界上有些國家還沒有做到我們國家這種程度。我想,並不是説親友團不能錄音、錄影,記者不能錄音、錄影、照相,就不能去監督審判、監督司法,照樣是可以監督司法。現在據我了解,有些法院在庭審過程中,推行庭審活動的全程同步錄音、錄影,就像我們檢察機關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影一樣。官方的錄音錄影也是保證不間斷的、全程的錄音錄影,人民群眾認為庭審活動有問題、司法工作有問題,完全可以申請有關機關去進行審查和處理。謝謝。

    2010-03-12 22:45:43

  • 國際線上網記者:

    國際線上網友“老師”給肖代表提出了一個問題,在他印象中,檢察院是專門抓貪官的,可是在現實中,貪官往往很有勢力,如果他的家人買通了法院的審判人員,獲得輕判,檢察機關豈不白忙活了,請問怎樣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2010-03-12 22:51:11

  • 肖聲:

    看來這位網友對檢察機關的職能很了解、也很熟悉。檢察機關內部有一個機構叫反貪局,確實是專門抓貪官的,用法律術語講叫查辦職務犯罪,或者説叫查辦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檢察機關抓了貪官之後,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對他的犯罪行為進行審判,也就是説,檢察機關抓了貪官後有起訴權,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但同時,檢察機關不僅有起訴權,而且對法院的判決也有監督權。這就是剛才很多網友都問到的檢察機關的訴訟監督,對法院的判決,檢察機關也有監督權。如果法院確實重罪輕判,或者説有罪不判,再或者説輕罪重判,特別是畸輕畸重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出抗訴。所以,這位網友提出如何避免這種問題的發生,我看就司法機關內部來説有兩條,一條是法院公正審判,再一條就是檢察院敢於監督。

    2010-03-12 22:52:08

  • 中國新聞網:

    請問孫謙副檢察長一個問題,您能否介紹一下檢察院在監所檢察方面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措施,維護被羈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2010-03-12 22:55:22

  • 孫謙:

    謝謝這位網友的提問,看來大家對監管場所被羈押人員的人權保障問題確實是高度關心和重視。看守所由公安機關來管理,監獄這些改造機構是由司法行政機關管理。據我們所知,我們國家公安部領導同志多次強調,並且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來減少和避免發生在看守所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權的情況,也包括與檢察機關一道開展了對看守所執法的檢查,嚴厲追究那些看守所中的牢頭獄霸,嚴厲追究一些警察瀆職造成被監管人員傷害或者死亡的案件。我剛才也介紹了一些情況,但是問題的解決需要有一個過程,這裡面涉及到我們一些司法執法人員的觀念,這個觀念,我個人認為主要是對人權的重視。我們平常也遇到一些朋友或者一些同志問起,為什麼司法機關老説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問題?因為一個人被司法機關採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之後,他人權的自我防衛能力是下降了,同時這個時候他的人權容易被忽視,因此,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人的人權,這也是人權宣言和聯合國很多文件強調的一個問題,當然也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視的一個問題。

    2010-03-12 23:02:54

  • 孫謙:

    當然,我剛才講過,由於觀念的問題,還由於我們一些看守所警察的素質問題,也包括關押的條件問題,這與經濟的發展也有關係。所以,解決這些問題,確實不是一朝一夕的,但是,從檢察機關,特別是公安機關,我們都有共識,就是一定要千方百計地推動這個問題的解決,一定要真正嚴格地執行法律,對那些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從檢察機關來講,我們具體有這些方面的要求,也在實踐中採取了一些措施。

    2010-03-12 23:03:24

  • 孫謙:

    第一,我們強調監所檢察現在一個突出的任務就是要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作為一個重點。第二,在審查逮捕時,要注重審查羈押的必要性,對於沒有必要逮捕的,一定依照法律規定,不能批准逮捕和進行羈押。因為拘留和逮捕主要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防止出現逃跑、自殺、串供、毀滅證據等等,甚至是報復證人等等,就是説法律規定,羈押一個人必須是有條件的,是有嚴格限制的。檢察機關要注意審查是不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是不是能夠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是不是採取其他的辦法,比如監視居住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這種情況才能羈押,否則不能羈押,要減少羈押。第三,嚴厲懲處牢頭獄霸和看守所警察的違法活動,牢頭獄霸主要是我們發現在一些監管場所出現的傷害事件,是有一些同監室的或者共同在押人員實施的,關押期間,形成一個頭目,這個人對其他犯罪嫌疑人、被關押人進行欺辱、虐待等等,有的時候導致了一些人身傷害,對這類牢頭獄霸必須予以法律的追究。同時對監管中濫用權力或者瀆職的監管幹警也要依法追究,再一點,保障被羈押人的控告申訴權的實現,對監室的牢頭獄霸也好,對執法人員也好,都有權提出控告。同時我們要注意發揮律師的作用,剛才前面我兩位同行已經講到了,在這個階段訴訟過程中,律師的介入會對我們的執法也是一個促進,對於粗暴野蠻執法、非法取證,甚至刑訊逼供,律師會及時發現,也會提出意見。

    2010-03-12 23:03:37

  • 孫謙:

    我想補充和回應一下前面敬大力檢察長説到的問題,就是對檢察機關自身監督的問題,不僅人大要監督,人民群眾要監督,警察和法官要制約,律師的介入、律師的作用對於檢察機關防止出現錯誤、規範文明理性執法也是一個重要的制度支援。正因為如此,最高檢察院在2004年出臺了一個重要的文件,保障律師依法執業,規定檢察機關一定要正確認識律師的作用,這是防止錯誤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制度設計。我們通過各方面的努力,一定爭取能夠不斷地克服和解決這些問題,使我們的司法更人文、更文明。謝謝大家。

    2010-03-12 23:09:53

  • 中國經濟網:

    敬大力代表,您好。網民“小兔子”問您一個問題,檢察機關依法進行監督的前提和基礎是對民事訴訟活動享有知悉權,但現行法律沒有相關規定,導致相關工作存在障礙,渠道不暢,請問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2010-03-12 23:13:50

  • 敬大力:

    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我有同感。現在我們國家法律對於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規定,應該説逐漸在完善。但是,很多方面,也存在一些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到法律監督的手段、機制,確實需要進一步的立法的完善。我認為,目前現在急需要完善的是兩個方面:一個是檢察機關的知情權,一個是檢察機關的核查權。就是檢察機關要監督訴訟違法行為,首先要有一個完善的工作機制,便於發現訴訟違法行為,如果沒有一個工作機制保障,檢察機關不可能及時發現訴訟違法行為,就無從談起對訴訟違法行為的監督和糾正。

    2010-03-12 23:14:56

  • 敬大力:

    再一個,如果檢察機關發現了訴訟違法行為,沒有一定的核查權,不對這個事實進行核查,也缺乏監督的根基,也無法確證訴訟違法行為的發生。知情權、核查權是今後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立法中的重要問題。

    2010-03-12 23:18:23

  • 敬大力:

    從我們湖北來看,值得欣慰的是,剛才孫謙副檢察長講到的十幾個省市區人大作出加強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其中包括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一共九條,是去年7月份制定實施的,這個決定裏面,就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檢察機關的知情權和核查權的問題,為檢察機關有效地開展法律監督工作提供了保障,比如説在解決知情權方面,這個決定裏面明確規定,偵查機關、刑罰執行和監管機關應當及時向檢察機關提供發案、立案、個案羈押以及相關的變更情況。同時規定,檢察機關根據法律監督工作的需要,可以到法院調卷、閱卷,所以,這些規定,解決了過去長期沒有解決的一些問題,對於我們的法律監督工作會有極大的推動作用。這是在知情權方面。

    2010-03-12 23:21:35

  • 敬大力:

    在核查權方面,規定了檢察機關可以進行法律監督調查,發現訴訟違法行為,可以進行必要的調查,有關機關,審判機關、偵查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支援和配合檢察機關開展的法律監督調查和核實工作。這就解決了核查權的問題。據此規定,我們湖北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別制定了在訴訟過程中加強聯繫和配合,以及監督制約的規定,對落實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做出了詳細的、具有操作性的規定。同時,我們省檢察院制定了兩個調查辦法,一個是刑事訴訟監督調查辦法,一個是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調查辦法。根據這兩個調查辦法,發現有關機關的訴訟違法行為,我們就要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要進行必要的調查,在必要的調查的基礎上,形成檢察建議或者糾正違法工作。這樣提高了我們監督工作的品質和水準,也得到了有關機關的信任。監督調查辦法實施以來,對於推動法律監督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從統計數字來看,這些年以來,湖北省的各項法律監督工作,力度加大,品質提高,很多監督案件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立法解決工作機制方面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2010-03-12 23:23:13

  • 中國人大網:

    我代表中國人大網匿名網友給三位檢察長提一個問題,請問各位檢察長,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在民事訴訟領域和行政訴訟領域,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具體體現在哪?僅僅是接受申訴,提起抗訴嗎?還有一個問題是一些地方檢察院曾有過支援受害百姓提起環境污染訴訟等公益訴訟的做法。比較困惑的是,如果是縣政府做出引進污染企業等違法的行政行為,存在受害危險的老百姓怎麼提起行政訴訟?檢察院能否進行法律監督?能否提起行政公訴,以維護廣大群眾不受不法行為侵害?謝謝。

    2010-03-12 23:25:49

  • 孫謙:

    第一個問題是説檢察機關是不是就是接受申訴和提起抗訴,按照目前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案件監督的方式主要就是這個。這位網友説的是對的。但是,現實中,確實有一些行政違法行為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這些年來,大家對這個問題的議論也還是比較多的,討論得也比較多,按照我們國家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在它的權益受到行政行為侵害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行政訴訟不夠發達,根據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2009年全國的行政訴訟案件是十二三萬件,民事是近千萬件。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就是有很多案件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就是不是直接的具體的被害人,他無權起訴。這個問題也還存在著一些受害人不知道起訴,或者不敢起訴,沒有能力起訴。這個問題,學術界倒有很多的討論,有的就主張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從監督公權力的角度對一些嚴重的行政違法行為,代表國家和公共利益起訴。同時,也談到這種起訴沒有排他性,只要有合乎法律規定的起訴主體,檢察機關就沒有必要來起訴。沒有這些合適的主體,行政行為確實給社會帶來了損害,這時候檢察機關應當發揮監督作用,但是目前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這只是探討,也是一個完善法律方面的建設性意見。不過,我們也感覺到,能夠推進行政訴訟,使公權力受到有效的約束,這是法治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2010-03-12 23:29:14

  • 孫謙:

    最後我想補充説一下關於“公益訴訟”,這在我們個別的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做了一些探索,效果也是很好的。主要是就一些由於行政機關的失職瀆職導致的一些污染事件,還有一些非法的佔用土地事件,這樣的案子有的在嘗試著起訴,效果也是非常好的,受到了普遍的贊成。但是從法律規定上還有待於進一步的完善。我就回答這些,謝謝大家。

    2010-03-12 23:37:54

  • 敬大力:

    對於具有不特定的受害對象,或者是受害人較多的案件,由於沒有牽頭的起訴者,有關當事人受到的侵害可能在法律上沒有得到權益的維護,這是當前社會存在的問題。也有的意見認為,這種情況是不是檢察機關可以作為代表提起公益訴訟,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踐界都在探討的一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是有必要的。完全可以在立法上推動解決,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立法經驗,這種狀況在有些國家的立法上也是有的,我們可以借鑒,當然要符合我們國家的實際情況。在沒有得到最終立法授權的情況下,檢察機關無法非常確定的行使這樣一個公益訴訟的起訴權,因為權力是需要法定的。在實踐探索中有一些地方採取了變通的做法,比如檢察機關不是作為起訴方,而是支援有關受害者,支援他們起訴。從這個角度來推動訴訟的進行,我覺得也不失是一種有益的探索。

    2010-03-12 23:40:01

  • 主持人 王效雲:

    謝謝各位嘉賓一個多小時的精彩答問。今天晚上由於時間的關係,我不得不宣佈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到此結束了。再次感謝各位嘉賓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出席代表與網民線上交流活動,同時也非常感謝今天晚上參加代表線上的各位網友。我知道,還有不少的網友們想提很多的問題,但是由於時間的關係,只能留一點遺憾了。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嘉賓今後還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以不同的方式繼續與關注加強訴訟監督、促進司法公正問題的廣大朋友進行交流。今天晚上的活動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2010-03-12 23:45:53

  • 中國網:

    今天直播到此結束,謝謝關注!

    2010-03-12 23: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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