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進一步處理“香格里拉旅遊怪象”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0-11  內容來源: 旅遊衛視

據新華社昆明10月10日電(記者 吉哲鵬)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9日對媒體曝光的“香格里拉旅遊怪象”的進一步處理作了通報,其中2名涉事導遊被吊銷導遊資格並列入“黑名單”,迪慶、麗江、昆明的4家涉事旅行社被不同程度處理,涉事的旅遊執法人員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局質監所所長、州旅遊執法支隊負責人李四春被撤職待崗。對私借李四春警服的州公安局民警,由迪慶藏族自治州公安機關對其作出處理後在全州公安系統內進行通報。

導遊出言“把刀架在脖子上”威脅遊客

據通報,媒體曝光的在香格里拉導遊強迫遊客消費的兩起事件分別發生在8月6日和8月14日。7月31日,昆明康輝永升旅行社與遊客梁某某一行二人簽訂旅遊合同,昆明康輝永升旅行社將該兩名遊客委託迪慶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負責香格里拉段的旅遊接待。迪慶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委派段元周提供導遊服務。8月6日,在旅遊團隊行至松園橋附近時,段元周在旅遊車上收取遊客的藏民家訪費用時,對遊客進行言語威脅,口出“香格里拉的導遊很恐怖”、“把刀架在脖子上”等言語。

8月12日,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與遊客梁某某等6人簽訂了旅遊合同,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將這些遊客委託迪慶香格里拉中青旅(600138,股吧)行社負責香格里拉段的旅遊接待。迪慶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委派張濤提供導遊服務。8月14日,旅遊團隊行至離虎跳峽10公里左右路段,張濤強行向遊客收取藏民家訪費用,每人100元。因梁某某等6人不願參加自費項目,被該導遊強行趕下旅遊車,同時該導遊在現場退還該6人每人480元的參團費用,並撕毀了遊客所持的旅遊合同。

隨後,遊客梁某某等6人前往麗江市旅遊局投訴。經麗江市旅遊局調解,由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按合同約定向遊客賠償合同總金額40%的違約金,每人賠付192元。之後,迪慶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對張濤作出罰款5000元並停團的內部處理。梁某某等人隨後到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局投訴,要求處理當事導遊。在此過程中與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局質監所所長、州旅遊執法支隊負責人李四春發生爭執。李四春態度惡劣、語言粗暴並威脅遊客。8月22日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執法支隊找到張濤,並暫扣其導遊上崗從業資格證書。

執法支隊負責人私借警服進行執法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通報,經查明相關事實後,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局依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分別吊銷張濤、段元周的迪慶藏族自治州導遊人員上崗從業資格證書及迪慶藏族自治州導遊上崗證,由省旅遊執法總隊將二人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得在雲南省範圍內從事導遊服務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旅遊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迪慶香格里拉中青旅行社、迪慶香格里拉招商旅行社分別處以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並處停業整頓1個月;由昆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對涉事昆明康輝永升旅行社作出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由麗江市旅遊局對麗江古城國際旅行社給予責令改正,並在全行業內通報批評。

經查明,李四春為便於在旅遊旺季開展執法工作,于8月21日(當事人投訴當天)私自向迪慶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一名民警借警服開展旅遊執法。相關部門對李四春作出撤職待崗的處理;對私借警服的州公安局民警,由迪慶藏族自治州公安機關對其作出處理後在全州公安系統內進行通報。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認為,雖然此次曝光的案件發生在10月1日《旅遊法》正式實施和生效之前,但是反映出了旅遊市場監管工作和旅遊企業的經營、旅遊從業人員服務行為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對此,雲南將把此次事件在全省範圍內通報,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和整治,重點排查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和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的行為,完善監管機制,強化對旅遊市場的監管,更好地規範雲南旅遊(002059,股吧)市場秩序。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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