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校園貸”謀財背後卻是“害命”
發佈時間: 2017-04-19 15:09:02 | 來源: 中國網 | | 責任編輯: 孫磊
《視點》:“校園貸”謀財背後卻是“害命”
4月11日,廈門華夏學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園貸”,在泉州一賓館燒炭自殺。據媒體報道,該名女生捲入的校園貸至少有5個,僅在“今借到”平臺就累計借入57萬多,累計筆數257筆,當前欠款5萬餘元。家人曾多次幫她還錢,期間收到過“催款裸照”。
而這已經不是第一個死在“校園貸”亂象之中的大學生。非法“校園貸”問題,已不僅僅是“謀財”,它更已間接地“害命”。
去年,河南一名大學生通過10多家網際網路借貸平臺,利用同學的私人資訊借款數十萬元,因無力償還而跳樓自殺。高利貸陷阱、裸照抵押、暴力催收……據中國網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下半年,經媒體曝光的大學生因“校園貸”出問題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學生人數500余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據某網貸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2月底,全國共有74家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開展校園貸業務,主要為消費分期平臺和P2P網貸平臺。
為什麼“校園貸”能夠如此野蠻生長?網路技術相關專家表示,網路借貸平臺存在安全缺陷和風險漏洞為“校園貸”滋生提供了土壤。在校大學生是個龐大的群體,又的確有資金需求,是很多金融機構垂涎的“蛋糕”。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些平臺審批過於寬鬆,僅憑身份證及學生證即可申請;有些平臺虛假宣傳,高息放貸,超出學生承受能力;甚至有的設置貸款陷阱,以“裸條”作為擔保方式,貸後暴力催收,大學生被拖進債務漩渦,引發各種悲劇。
近日,中國銀監會發佈了《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行銷範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4月14日下午,廣東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也下發了《關於規範校園網路借貸業務的通知》,並且設置多條紅條進行強勢整頓,例如禁止向不滿18周歲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發放貸款,放貸機構單次服務費不得超過200元等。
大學的校園本應是一片凈土,是我們每一個莘莘學子未來美好的青春回憶。校園貸本該成為大學生解決經濟困難的一大助力,但卻由於一些不良校園貸的“險惡用心”,讓校園貸成了“陷阱”“悲劇”的代名詞。
整治不良校園貸亂象,除了加大對問題平臺的打擊力度之外,我們每一名大學生都應該提升自身預判風險的能力,認識到用拍裸照作為抵押的借款方式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家庭與學校也應該加強對青少年消費和金融方面的教育,遠離不良網貸陷阱。同時,也要通過正規金融機構多入駐校園,開發出適合大學生正當需求的金融産品,彌補好這塊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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