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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碧麗膠原蛋白被指多項違規 應儘快出臺標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2  內容來源: 國際金融報

    膠原蛋白保健品“有危險”論近日還在持續發酵。日前,方舟子在其部落格發表文章《台灣藝人林志穎在大陸推銷假保健品的真相》,炮轟林志穎推銷的“愛碧麗”膠原蛋白飲品是假保健品,稱口服膠原蛋白無任何保健作用。記者注意到,憑藉熱播綜藝節目《爸爸去哪兒》,藝人林志穎的不老容顏也成為熱議焦點,隨後其在微網志推銷自己的膠原蛋白産品,稱不老的秘密正在於此,隨後口水戰一觸即發。一時間,有關膠原蛋白産品是否有效的爭論,再次在網路上鬧得沸沸颺颺。

  截至發稿,本報尚未聯繫上愛碧麗公司對此事進行置評。

  被指多項違規

  今年5月以來,各界對膠原蛋白的質疑便不曾停歇,此次愛碧麗品牌的出現,使質疑聲攀至頂峰。記者梳理髮現,近半年來,來自各方的質疑主要集中在三點:産品是否具備功效、宣傳有無涉嫌違規、未註冊完成的公司産品能否推向市場銷售。

  持續半年之久的膠原蛋白風波,最初來自5月的一則聲討膠原蛋白口服功效的微網志,而産品方面的質疑不可避免地牽扯到公司層面:東方生物等企業産品因涉及違法宣傳被下架。隨後,7月《焦點訪談》關於“膠原蛋白美麗神話”的報道令事件升級,而10月一篇涉及部分品牌膠原蛋白産品未檢測出膠原蛋白的媒體報道,使稍有起色的市場再次受挫。當時,相關媒體以消費者身份在藥店、超市和品牌專櫃購買了Fancl、Lumi、丸美、顏如玉、無限極、安婕妤等多款口服膠原蛋白産品,送往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顏如玉膠原蛋白口服液、無限極美姿力膠原蛋白果味飲料等産品中,並未檢出膠原蛋白的特徵氨基酸—羥脯氨酸。另外幾款産品膠原蛋白含量則遠低於宣稱的含量。

  昨日,記者在國家食藥總局官網上查詢到,目前全國只有26個廠家的32個膠原蛋白品種獲得“衛食健字”批號,但市場上銷售的這類産品不下百種,而且幾乎都打著保健品的旗號。記者還注意到,儘管11月25日與28日愛碧麗兩次通過微網志發表回應聲明,並在其間轉發中國保健協會召開的膠原蛋白研討會內容,但並未起到實質性作用。

  北大縱橫管理諮詢集團醫藥合夥人史立臣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膠原蛋白未來發展是一個行業的整體調控,在健康領域藝人的發言權不及醫生。

  一位膠原蛋白企業相關人士此前向本報透露,現在並不是進入膠原蛋白行業的好時機。雖然目前其膠原蛋白産品銷售量已恢復到事發之前的70%至80%,但增長速度遠不及去年同期。其透露,目前雖然老客戶大都已恢復,但淘寶或天貓中有關膠原蛋白品類的搜索數據並不樂觀,差不多流失了40%至50%的份額。

  呼籲標準出臺

  據悉,今年10月初,國家食藥總局在官網開始對保健食品監管新規徵求意見,提出擬於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以片劑、膠囊、口服液、丸劑等形狀生産銷售,“如僅取得食品生産許可(QS標誌),國家食藥總局擬於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劑、膠囊、口服液、丸劑等形狀生産銷售;禁止營養補充劑宣稱有保健功能。”

數據顯示,我國2006年膠原蛋白市場消費約為3000噸,預計2015年消費量將達到2萬噸,年均複合增長率達到23.47%。市場空間雖大,但事實上,目前膠原蛋白産品始終沒有統一標準,特異性指標也未能明確,造成行業頻頻陷入輿論危機。據了解,在膠原蛋白生産過程中存在水解或酶解過程,最終很多産品已經以多肽的形式存在,因此行業內一直未形成對於膠原蛋白産品的統一標準。《水解膠原蛋白》國標曾在2007年對外徵求意見,但該稿一度被業內指出“操作性不夠好”,而且最終版本始終未能落地。目前各大公司執行自己的企業標準。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曾指出,行業需要明確膠原蛋白的特異性指標,例如羥脯氨酸的含量比例,或者是甘氨酸、脯氨酸和羥脯氨酸的總含量佔到蛋白質的50%左右。

  相關人士表示,遏制市場亂象不僅需要政府出臺標準,專家、學者在專業研究領域也要制定規範。國家應該儘快出臺相關標準,明確膠原蛋白的科學定位,才能消除虛假及誇大宣傳的空間。該人士強調,膠原蛋白市場的混亂主要緣自産品定性、物質來源、提取技術等介紹不明確。産品屬於膠原蛋白、膠原肽還是明膠,這些關鍵資訊企業應在産品包裝上明確標識。此外,作為保健食品應進行産品申報,獲得批文後,再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生産和宣傳。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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