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三問電話實名制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02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衛視

人民日報:三問電話實名制

 

    從9月1日起,我國在全國範圍內對新增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含無線上網卡)用戶實施真實身份資訊登記,嚴格實行“先登記,後服務;不登記,不開通服務”。同時,電信企業將通過電話、短資訊、書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未實名登記的老用戶,並採取便利措施為其免費補辦登記手續,逐步提高我國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比例。

  對“電話實名制”,公眾最關心的焦點問題有三:用戶個人資訊安全如何保障?垃圾短信、電信詐騙等頑疾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實名了還有啥好處?

  如何防止資訊洩露?

  系列配套規章還將陸續出臺

  北京街頭的非實名電話卡已經停賣了。想給剛來北京上大學的兒子買個手機號的楊女士猶豫不決:“以前在報攤買個電話卡付錢即可,現在還要登記個人身份資訊。以前也三令五申的,不還總是有泄密案發生嗎?”

  用戶的疑慮得到了工信部副部長尚冰的回應:“我們要求電信企業加大對用戶資訊保護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查處力度,對於洩露、交易和違規使用用戶資訊的行為堅決予以懲治。”

  毋庸諱言,當前我國個人資訊洩露事件頻發,竊取個人資訊安全的技術和手段不斷變化,市場上出現了個人資訊非法獲娶倒賣的利益鏈。

  去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要求建立網路真實身份管理制度,對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用戶實施實名登記。這使得我國多年來始終得不到貫徹執行的電話實名制工作首次有了法律依據和支撐。

  “我認為,保障用戶個人資訊安全是電話用戶實名登記順利實施的基矗”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魯春叢向新華社記者介紹説,在管理制度方面,企業應當在崗位責任、許可權管理、介質存儲、安全防護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嚴格保護用戶個人資訊安全;在技術手段方面,企業將進一步完善用戶個人資訊保護措施,建立事前防範、事中發現和阻斷、事後溯源的技術手段,為用戶個人資訊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按照工信部規章,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洩露用戶資訊,不得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戶資訊,違者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金,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下一步我國還將陸續出臺一系列配套規章,推動落實網路資訊安全保護,建設網路誠信體系。

  能否杜絕相關犯罪?

  仍需各級相關政府部門互相配合

  幾乎每個手機用戶都收到過垃圾短信,近年來“響一聲”電話和電話詐騙活動也日益猖獗。但因侵害個人資訊的行為人的身份資訊沒有登記,或者登記的資訊虛假,導致取證、查處難。

  “電話實名制有利於保護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提升電信服務水準,遏制網路資訊違法行為。”工信部政法司巡視員李國斌説。

  實行嚴格的手機實名登記以後,非實名登記的手機卡將很難買到,這增加了犯罪分子利用手機犯罪的風險,有利於從源頭上威懾、預防和打擊利用短信、電話等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實名登記資訊將為公安機關提供違法犯罪行為的偵查線索,最大限度地挽回用戶的損失。此外,實名登記還能夠有效地加強對移動網際網路絡空間淫穢色情的整治。

  “運營商不具備百分之百鑒別假身份證的能力,意圖犯罪的人可以用假身份證登記,因此實名制不能完全杜絕犯罪,或者説想單純依靠一招 實名登記 就杜絕相關的犯罪是不現實的,實名登記不是萬能藥。”某運營商相關負責人説。

  對此魯春叢認為,對於犯罪分子有意通過使用虛假偽造的身份證件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電信企業除了自身需加強對證件真偽的鑒別能力外,還需其他相關的各級政府部門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各類有效身份證件的發放、使用和管理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實名還有啥好處?

  將享受電子商務更多便捷和實惠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物聯網的發展,更多新業務只能基於實名制客戶展開,這些用戶將可享受到更多便捷和實惠。未來移動資訊化必然在金融、居家生活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用戶早實名早受益。”人民郵電報主編王保平説。

  最近,3家電信運營商都在試推行手機刷卡支付業務,這是在原有的手機SIM卡上增加射頻功能和安全晶片,實現基於手機的移動現場支付系統。這個系統可廣泛應用於公交、地鐵、計程車、公共事業繳費、購物消費、門禁等諸多領域,方便用戶出行和支付。而開通這個業務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手機實名制,非實名的用戶只能被拒之門外。

  中國聯通已明確規定,9月1日起,尚未進行實名登記(含登記資訊不完整、不準確)的老用戶,如不能及時進行補充登記,將不能辦理過戶、補換卡等相關業務。

  據了解,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目前是國際通行做法。我國個人信用體系處於剛剛起步階段,目前影響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誠信問題。

  “隨著智慧手機和移動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手機應用衍生出多樣化的增值業務,手機醫療、手機證券、手機支付等業務都需要實行用戶的真實身份資訊管理,並進而為用戶建立個人徵信體系提供新的渠道和方式。”魯春叢説。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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