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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民:政府該審批的要理直氣壯 不該的要放棄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21  內容來源: 中國網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 攝影/鄭亮

 

    中國網 12月21日訊 由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主辦的“中國經濟年會(2013-2014)”21日在北京舉行。此次年會主題是“改革新號角,發展新階段”。會議圍繞當前改革和經濟形勢,重點解讀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以下為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發表主題演講。

    楊偉民:

    尊敬的曾培炎理事長,各位來賓,大家上午好。非常榮幸參加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舉辦的中國經濟年會,根據會議主題“改革新號角 發展新階段”,我就如何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談一點體會和認識。

    大家知道社會上目前普遍評價《決定》中最大的亮點之一是重新界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決定》指出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個定義和1992年關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定義相比較有兩點進步。第一刪除了原來的“前提條件”,當初的定義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第二將“基礎性作用”改為“決定性作用”,明確只有市場是決定資源配置的。如何才能夠落實這樣一個重大決斷,如何在今後改革發展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真正起到基礎性作用,我覺得以下幾點改革是至關重要的。

    楊偉民:

    第一,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既不要越位也不要缺位。只有準確界定政府的作用,明確政府作用的範圍和界線才能給市場發揮作用,決定資源配置騰出空間,只有管好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才能發揮好應有的作用。所以《決定》清晰界定了政府的職責,我理解可以概括為20字“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保護環境”。這次重新概括與十六大關於政府職責的概括相比較有三點變化:一是少了經濟調解,沒有再提十六大提出的政府職能之一是經濟調控;二是多了宏觀調控,十六大界定的職責沒有宏觀調控;三是把保護環境單獨突出出來。以上三點變化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內涵,又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為今後繼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改革指明瞭基本方向。

    楊偉民:

    第二,政府要科學實施宏觀調控,既不要擴大化更不宜頻頻施行。三中全會明確了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和宏觀調控的體系。主要任務可以概括為20字:“總量平衡、結構優化、防範風險、穩定預期”。《決定》確定的宏觀調控體系一個導向、兩項政策,一個導向是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兩個政策就是財政和貨幣政策這兩大政策工具。在此之前,中央有關文件並沒有對宏觀調控進行如此清晰的界定,所以在一定時期我們的宏觀調控上出現了一定偏差,把宏觀調控當做一個筐,什麼都往裏裝。宏觀調控的任務和手段被擴大化、誇大化,其實宏觀調控僅僅是政府職責之一,而不是政府作用的全部。我認為宏觀調控具有三個基本特徵:一是總量,宏觀調控是總量政策,將經濟作為一個整體而實施的政策,是通過財政和貨幣總量的變化來影響增長、物價、就業,從而間接影響微觀主體的企業和消費者行為,從這個意義上只針對部分産業實施的産業政策,只針對部分地區實施的區域政策,只針對部分産品實施的價格管理政策等等,應該不屬於宏觀調控的內涵,不應該把産業政策、區域政策、價格管理都當做短期的宏觀調控措施。

    楊偉民:

    二是週期,宏觀調控只是在經濟運作出現異常波動時才實施的政策,是熨平經濟週期峰谷的政策,所以沒有必要縷縷實施。既然實施市場經濟就應該相信市場,市場也具有經濟穩定器的功能,小幅的經濟波動,政府不調控,市場就會自行調解。今年經濟增長速度上半年一度下滑時,中央之所以保持戰略定力沒有出手干預,就是因為相信經過30年改革初步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體制自身會發揮穩定經濟的作用。政府不出手市場會自行調解,有時候中央政府不做,可能地方政府也會自然而然的做一些事情。

    楊偉民:

    三是短期,宏觀調控政策是調控短期經濟運作的政策,不是長期的政策,所以不能總吃這種藥方,不能把土地、環境等等當做宏觀調控措施,不應該在抑制經濟過熱的時候就收緊土地、環境的閘門,而在經濟減速、保增長的時候就大開這些閘門。因為土地和環境政策都是長期政策,不是短期的政策。

    第三,政府要減少管制價格的範圍,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要交由市場。價格是市場經濟的重要信號,發揮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作用,價格信號必須真實,確切反映市場供求,政府如果過度干預價格形成,會使這一信號紊亂,使市場主體無所適從,使資源配置難以實現效率的最大化。有些時候混同了宏觀上的控制通脹與微觀價格管制,把微觀政府對部分産品的管制當做宏觀調控手段,所以使水、石油、天然氣、電力等基礎性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相對滯後,防止通脹和通縮當然是宏觀調控的目標之一,但這主要靠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調解總供求,而不在於主要進行微觀上的部分産品價格的長期管理。所以這次三中全會並沒有把價格政策放在宏觀調控體系的內涵之中,只是在界定宏觀調控體系之後提出要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産業政策、價格等政策手段的協調配合,這是有深刻含義的。

    楊偉民:

    當然我們國家部分基礎性、資源性價格的確對CPI影響很大,主要是由於資源剛性約束和價格偏低影響了總供給,同時又由於價格偏低擴大了總需求。如果不區分宏觀上的控制通脹與微觀上的價格管理,資源性産品價格和稅制改革如果遲遲難以啟動,我們國家實現現代化最大的制約,於是資源環境這到坎兒很難邁得過去。

    第四,政府要界定投資項目審批的範圍,該審批的要理直氣壯,但不該審批的要堅決放棄。政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當然是影響和干預市場配置資源的行為,這種干預和影響,無論在何時都是必要的,關鍵是政府用什麼樣的思路審批?審批內容是什麼?長期以來在投資項目審批問題上,基本上是在三個思路上打轉轉。一是政府與企業分權,政府決定項目還是企業決定項目。二是是政府之間分權,是中央政府審批多一些,還是地方政府審批多一些,是投資主管部門多一點還是行業主管部門多一點等等。三是投資規模上分權,投資多的中央政府批、小的投資少的地方政府批。

    這次《決定》界定了政府審批企業投資範圍,關係國家生態安全、關係全國重大生産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項目政府審批,其他的政府不審批。首次提出了關係國家生態安全項目審批的問題,這就為下一步投資審批改革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今後有一些項目的審批要從過去的主要審行業、審規模轉向主要審空間,無論是哪個産業、哪種所有制企業,國內還是國外的,只要是關係國家生態安全的項目政府才有必要審批,生態安全環境是全體人民的公共産品,關係子孫後代的生存發展條件,關係生態安全的項目審批也不能簡單理解為強化現在的環境影響評價。按照《決定》精神就是要劃定生態紅線,包括嚴格執行主體功能區制度,在限制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國家公園範圍內、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超載區域,無論什麼樣的投資項目都應該嚴格審批。

    總之,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必須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宏觀調控,改革價格管理和投資管理體制。

    謝謝大家。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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