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就中航油重組公開表態

1月28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工作進展情況。國資委新聞發言人杜淵泉説,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方案已于2005年1月24日提交新加坡高等法院。

記者發現,國資委對此事表達了4點看法,依次是:第一,新加坡公司按照當地法律和商業化規則運作,尋求戰略投資者,實施債務重組,是盡可能減少各方損失、解決問題的合適途徑和辦法。第二,新加坡公司依據新加坡法律,在其母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支援下,認真考慮債權人、小股東等各方利益,擬定債務重組方案,希望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支援。目前,淡馬錫等公司表示了按商業化原則參與重組的意向,為啟動債務重組工作提供了良好機遇。第三,新加坡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債務重組,是企業商業行為。國資委作為出資人將督促企業盡可能考慮各方利益,並按商業化規則運作,但不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決策。第四,國資委正在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待事件妥善解決後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國際金融報》2005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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