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産品召回制度正式公佈
杜宇

《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3月15日正式發佈,200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是我國以缺陷汽車産品為試點首次實施召回制度。

根據規定,消費者或車主發現汽車可能存在缺陷有權向主管部門、有關製造商、銷售商、租賃商或者進口商投訴或反映汽車産品存在的缺陷,並可向主管部門提出開展缺陷産品召回的相關調查的建議。同時車主也應當積極配合製造商,進行缺陷汽車産品召回。

對於明知有缺陷或隱瞞不報的汽車製造商,主管部門除責令其進行召回外,還要向社會公佈曝光,並依情節輕重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負責全國缺陷汽車召回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的是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據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消費者或車主可以向主管部門設立的缺陷汽車産品資訊系統投訴。

缺陷汽車産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程式,由缺陷汽車産品製造商(包括進口商)選擇修理、更換、收回等方式消除其産品可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産損失的缺陷的過程。缺陷指的是由於設計、製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汽車産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危險。

新頒布的《缺陷汽車産品管理規定》要求,對於汽車産品缺陷的認定由專門成立的專家委員會負責。

據質檢總局品質管理司司長于獻忠介紹,為了使缺陷汽車管理制度建立在科學、客觀、公正的基礎上質檢總局將選擇具有客觀性、公正性的檢驗機構、組織建立專業配套的專家委員會作為技術支援單位必要時委託進行有關汽車産品缺陷的調查、技術檢測和確認等項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已有初步方案。

此外,《缺陷汽車産品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對於有關專家作偽證,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或捏造散佈虛假資訊的,取消其相應資格,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召回對消費者是免費的。

這位負責人説,汽車召回是以消除缺陷、避免傷害為目的,一般召回是以更換、修理缺陷部件為主要特徵,具體召回活動由製造商組織完成並承擔相應費用。因此,召回對消費者一般是免費的。

同時,企業的召回活動又是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的,政府主管部門在整個召回過程中要給予監督和指導,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一項十分複雜而龐大的系統性工作,涉及政策研究、法規制定、前期技術準備、資訊網路建設、實施後的日常運作管理以及宣傳、培訓等方方面面,需要國家專項財政予以支援。

質檢總局品質管理司産品品質處處長汪立昕説,缺陷汽車被召回並不等於舊車退還廠家,再換新車。

他説,召回所説的缺陷是指由於設計、製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産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這種缺陷更多地表現為潛在的隱患。召回是針對群發性的故障,而不是偶然性造成的個案。産品某一方面有缺陷,並不意味著産品整體不好。(杜宇)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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