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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10 月8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國家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為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負責,並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現任院長是肖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可以自己進行辯護,也可以委託律師或者近親屬、監護人辯護。

(選自《中國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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