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21號令”地方實施細則出臺遭遇“難産”

    在引發中國房地産業強烈“地震”的央行“一二一號文件”出臺的兩個月後,上海、廣州、北京等地將出臺實施細則的報道相繼見報,而央行上海分行方面出面否認這一舉動後,日前廣州央行有關負責人也在北京表示,具體細則不是央行操作範圍。此間有關人士猜測,被房地産商連連責問的房貸新政細則是否將遭遇“難産”?

  自六月十三日央行“一二一號文件”發佈後,房地産界與各大商業銀行似乎就沒有平靜過,近日北京、上海、廣州等媒體相繼出現有關“銀行系統落實收緊房貸政策細則”的報道。央行上海分行方面首先出面澄清:所謂房貸新政上海實施細則並沒有制定,上海目前不會出臺房貸細則。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王自力日前在北京鄭重表示,根據對當前房地産形勢的判斷,中央銀行發出警告信號是必要的。各大國有商業銀行應按照中央銀行的信號,調整自己的信貸行為,在信貸的管理、投向、流量等方面作出調整。監管部門應該監管各大銀行的信貸調整是不是與央行的意圖相一致。至於具體的細則,怎麼管理,不是中央銀行的事情。

  這位副行長強調:“實際上我是管貨幣信貸的,我腦子裏從來沒有想過要出臺信貸細則。”

  但對商業銀行應該根據央行的信號作出信貸調整的説法,業內人士並不看好。中國投資學會副會長劉慧勇認為,現在央行不出臺房貸實施細則,讓各家商業銀行拿出來的做法顯得不切實際。出臺細則不僅需要各家商業銀行的大量投入,而且如果各家商業銀行執行標準不一樣,將影響到各銀行具體業務量的大小。

  他還表示,央行既然要控制信貸,就應具體説明如何執行。如果出臺細則交給商業銀行,那麼短期內確實拿不出來。

  華遠總裁任志強認為,説央行不管信貸政策的具體細則似乎不很確切,因為“一二一號文件”一些規定已經比較具體,比如“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經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貸款”。並指出該文件的一些內容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高檔住房”如何界定,對個人申請貸款的是否為“第二套住宅”如何查證?

  中國工商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魏國雄分析,目前,中央銀行、銀監會對房地産政策的監督和指導要加強,主要是從政策和總量的宏觀方面考慮,有些具體方面是商業銀行的具體操作問題。中央銀行管得過於具體並不一定有利於經濟和金融的發展。有些方面可以做硬性要求,具體的風險由商業銀行自己承擔。如果商業銀行出現房地産金融風險過高,或者一些不規範操作等不良情況,可以從法律範疇或者從業內專業管理角度去制約,這樣保證房地産業發展,也保證商業銀行信貸經營業務的健康發展。

  中國工商銀行房貸部總經理劉子剛説,雖然現在“一二一號文件”操作中還有一些難點,或者説還有一些地方需要細化,但作為一個基本的貨幣政策,從工商銀行的角度來説是要執行的。執行中以及操作中的一些難點問題,會與各方面溝通,共同探討一些解決方法。

           中新網             200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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