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下旬始,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放開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方式變更受理條件(不含公積金貸款),即等額還款方式和等本還款方式可以實現互換,從而給廣大按揭客戶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空間。
借款人若符合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變更還款方式後有充足的還貸能力、無到期尚未歸還的貸款本息三個條件的即可申請變更還款方式。
為保障工行會計核算的連續性和準確性,避免交易操作錯誤,《中國工商銀行個人購房貸款合同變更協議》中增加了“本人承諾在今後還款期間內不再變更還款方式”的補充條款,這意味著借款人的還款方式只能變更一次。
(國際金融報) 2003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