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新政一石激起千層浪 商業銀行心情複雜

    央行房貸新政策選擇在眾多地産巨鱷“跌倒”時亮相。6月13日,《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在引起了銀行、開發商、消費者等多方的關注與評説後,人們更加關注與之配套的細則出臺。

    《通知》出臺後,記者立即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聯絡採訪,各家銀行的態度均十分謹慎,只表示會嚴格執行央行的這一政策,並會相應制定一些具體的對策。

    就該《通知》對於商業銀行經營業務帶來的影響,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其對銀行業務造成的壓力不容小視。“貸款門檻提高了,執行規定嚴格了,肯定會減少貸款的業務量。”中央財經大學投資經濟係副主任喬志敏説。

    近些年來,房地産金融業務一直是各大銀行爭奪的“肥肉”,房地産貸款業務亦成為各商業銀行重要的利潤來源。另外,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品質也是所有貸款種類中較好的。農業銀行山東分行房貸處的田勇告訴記者,山東農行自2001年開闢房地産金融業務,發展非常快,到今年5月末,全行房地産各項貸款餘額91.91億元,而不良貸款佔比一直保持在各行業貸款較低水準:房地産企業不良貸款16180萬元,佔全部房地産企業貸款的5.60%;個人住房不良貸款餘額1726萬元,佔全部個人住房貸款的0.28%。“這些不良貸款大多數是可以消化的,借款人接著還款的可能性也很大。”田勇説。

    一些商業銀行的經營者對《通知》給銀行帶來的影響表示擔憂。央行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産商發放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貸款。“這個政策也可能會有負面的影響。比如説開發商在發現有價值的土地資源,想購買作為儲備,但如果遇到資金短缺,按規定銀行又不能提供資金,這就很難辦,銀行也失去了好的機會。”一位國有商業銀行房貸産信貸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據了解,這項規定是央行近年來對於房地産市場實施的較大動作,政策出臺前,央行曾為此進行過一年多的調研。“對於房地産信貸業務,目前的主力是國有銀行,而他們一些運作機制還不規範,公司治理結構都還不是很完善。人民銀行的這個政策是比較負責的,而且比較及時,我們不能等到房地産泡沫快崩潰了才去採取動作。”喬志敏説。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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