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在房貸日益趨緊的情形下,滬上各家銀行對於借款人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的貸款記錄的關照愈發加強。工、中、建、交等大銀行紛紛表示,夫妻二人申請房貸時將被視為“同一借款人”。如果夫妻二人已有一套房貸,那麼再次申貸,將適用銀行第二套房貸的利率、成數等政策。
眼下,幾乎滬上所有銀行都制訂了針對購房套數多少的區分性政策,對於“同一借款人”第三套以上的房貸,大部分股份制銀行都執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的政策,同時提高首付成數至5成以上。
銀行注意到,如今夫妻二人共同貸款買房的情況在滬上非常普遍,以往銀行信貸工作人員更關注主貸人,即夫妻一方的貸款記錄,而另外一人再次申貸時,往往仍被視作首次購房。某股份制銀行房貸部的負責人認為,這樣做,不利於銀行防控信貸風險,銀行應將夫妻視為一個家庭單位,按“同一借款人”的標準審核貸款。
交行有關業務人士透露,如果發現主貸人的直系親屬已有貸款記錄,銀行將趨嚴審核其收入、資質等。“對於有投機炒房傾向的,原來可貸可不貸的,現在多數就不再貸了”。
對於夫妻二人的房貸申請,銀行都表示:還款能力依然是一項硬指標,二人住房貸款的月房産支出與收入比被嚴格控制在50%以下(含50%)。
(李強)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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