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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矛盾凸顯期”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經濟基礎 王喜權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做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首次提出了建設和諧社會的任務,表明我們黨對所處歷史時期的清醒認識,體現了我黨對面臨的發展機遇和深層次矛盾問題的準確把握。

世界各國發展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每人平均GDP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這一時期,往往是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劇烈變化,社會矛盾不斷增加,社會穩定問題非常突出的時期。處於這一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一般有兩種前途:一種是進入“黃金髮展時期”,因為順利實現了經濟社會結構的轉型,為經濟的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經濟穩定快速增長,順利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另一種是進入“矛盾凸顯時期”,因為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各种經濟社會矛盾大量産生並不斷激化,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倒退。近年來,我國每人平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重要關口,正在向每人平均3000美元的新臺階跨越。這標誌著全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階段。新階段我國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體制轉換、結構調整、社會變革,在廣度上已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等所有領域,在深度上已觸及人們具體的經濟利益。利益調整凸顯了新的矛盾,就業問題、分配問題、腐敗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黃金髮展”和“矛盾凸顯”時期,一定要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構建和諧社會,就是要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從經濟學的視角來觀察,各盡其能主要是要實現充分就業,各得其所主要是實現分配公平,和諧相處主要是實現交換正義。

實現充分就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執政者重要的經濟調控目標,對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來講尤為重要。在國企改組改制進程加快和農民工大量進城、畢業生逐年增加的形勢下,我國就業再就業壓力相當大。我國未進行改制的國有企業加大改制力度,將涉及大量職工身份轉換,深化改革會面臨更多的矛盾和困難。我國存在著龐大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農村勞動力轉向非農産業,農民變居民的大趨勢,要求我們儘快消除城市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壁壘,拓寬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空間。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現在已經成為突出問題,這個問題的解決,直接關係到我們人才政策的落實,關係到經濟的持續發展,關係到社會的長治久安。要激發各行各業人們的創造活力,堅決破除各種障礙,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力得到支援、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讓創業財富充分涌流,讓就業機會大量涌現。

實現分配公平,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是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在當前形勢下解決這個問題尤顯迫切。我國經濟轉型,在分配領域完成著雙重過渡:由平均分配向差異分配過渡;由政府分配主導向市場分配主導過渡。在這種分配邏輯轉軌過程中,計劃的余威和市場的力量共同作用,按權力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互抗衡,出現了我們今天必須面對的分配公平缺失問題。中國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現在這個“不均”指向機會、環境、公正獲得的平等,就極易引發社會共鳴,形成不穩定因素。縮小分配差異,構築社會協調體系,解決利益矛盾,便成了檢驗我們共産黨執政能力的關鍵所在。經濟轉型合成了我國當前的四種分配差異,即:城鄉分配差異、地區分配差異、企業分配差異和個人分配差異。四種差異主要分別源於生産力分配不平等、機會分配不平等、權利分配不平等、積極性與消極性分配不平等。宏觀傳統分配力量對城市鄉村、東西地區、壟斷與競爭行業、貧富群體收入存在逆向調節問題,這種調節不但沒有縮小差距,反而有加劇財富集中的效能。因此,當前我們必須從四方面重建宏觀公平分配體系:改變城市偏向的財政分配政策,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增加農民收入;改變東部偏向的市場分配政策,強力推進西部開發和東北振興;改變壟斷偏向的計劃分配政策,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管,打破不同所有制界限;改變暴富偏向的灰色分配政策,實行按貢獻分配的陽光制度。微觀收入鴻溝絕不是按勞分配和按要素貢獻分配造成的,按勞分配和按貢獻分配只會産生積極性收入。積極性收入不但可以激發直接的受益者,而且還可以間接地帶動其他相關人員的創收積極性,它所形成的收入差距是必要的和可以接受的。收入鴻溝主要是消極性收入造成的。消極性收入誘導人們投機取巧、坑蒙拐騙行為,並給經濟運作發出扭曲信號。要把握分配公平原則,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微觀分配製度,就是要完善市場的效率分配、政府的公平分配、民間的道德分配,消滅犯罪的灰色分配。

實現交換正義,是人民和諧相處的經濟條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交換正義涉及的是市場主體的交換關係,它的核心原則是公平價格和公平對待原則。交換正義由一套規範市場結構的公平條件和市場交換過程的規則構成,如平等交換、童叟無欺、誠實守信等。在正常情況下,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出於自由而非脅迫地交換産品和服務時,所達成的契約就符合了交換正義的原則。交換正義要求交換雙方達成的契約是在公平的討價還價條件下實現的,交換物的價值應該體現投入品的價值或物品給人們帶來滿足的能力,而不是産品交換者的權利和地位。我國一些城市提出了要通過創建“法制城市”、“誠信城市”的群眾性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當前,我們尤其要注意在國企改制中走公開公正的市場化道路,不搞“一對一談判”和“暗箱操作”,國有産權出售原則上都要通過産權市場進行公開交易。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是有限政府和責任政府,其主要職能是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要解決政府在行使職能上的越位、缺位和錯位等問題,杜絕保護和擴張部門利益的本位主義。要以服務型、效能型、責任型政府,來推進市場經濟體制完善和市場秩序的建設。只有建立了誠信政府,才能建設誠信社會,才能實現交換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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