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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陳獨秀往事》致靳樹鵬先生 龔育之  
 

樹鵬先生:

收到來信。

《陳獨秀詩集》當在複印後將原本寄回。

《陳獨秀往事》清樣已拜讀。你用了這麼大的力氣,蒐集陳獨秀的著作和相關材料,追尋陳獨秀的遺蹤,訪問陳獨秀的舊交,寫出了這樣一本內容豐富多彩、文筆生動流暢的著作。你謙稱自己不是專業的史學工作者,但在這樣一個專題上,你比許多專業工作者(比如我)付出了更多的艱辛,取得了更多的成果。我為你的這本著作的將要出版而向你祝賀。

蕭克老人為《陳獨秀詩集》所寫的序言,其實是一篇要求史學界“全面地研究”陳獨秀的綱領。我覺得把它移到你這本書的前面作為代序,很合適。蕭老説:“對陳獨秀的研究,我認為不能僅限于他在黨內及其以前的時期,而且應該包括搞托陳取消派時期。中國的托陳取消派和外國的托派有什麼區別?他們的綱領如何?對國民黨蔣介石政權的態度如何?對共産黨的態度如何?對帝國主義尤其日本帝國主義的態度如何?在國民黨監獄裏的表現如何?出獄到去世時的政治態度如何?都在研究之列。”這是從政治上研究陳獨秀的主要問題。蕭老還説:“對陳獨秀的研究,不僅限于他在政治方面,當然還應有其他方面。”陳獨秀的詩,他認為就是一個方面。他這篇主張“全面地研究陳獨秀”的序言,是一頂大帽子戴在一個小頭(《陳獨秀詩集》)上,現在把它移到一個較大的頭(《陳獨秀往事》)上,不是很合適甚至更合適嗎?

當然,你也沒有企圖在這本《陳獨秀往事》中“全面地研究陳獨秀”。你的筆觸,集中在記述陳獨秀青春年代的奔走,五四時期的英姿,晚年歲月的淒苦,他的家庭、他的婚戀、他的兒孫,他的朋友、他的同志、他的學生,他的詩篇、他的書法、他的字學……對蕭老提出的“七大問題”,你或者沒有涉及,或者有所涉及也是“散文式”的、“邊緣性”的。那些政治方面的問題,需要詳盡的論據、展開的論證、反覆的斟酌,即需要有分量的學術研究論文,才能説得比較清楚,不是“隨感式”的文章可以勝任的。你不去正面論述那些問題,只側面涉及,我看是一個從實際出發的選擇。

至於你要我也寫個序,在讀了你的書稿之後,我更缺乏勇氣了。你説,“重新研究評價陳獨秀的思潮已經涌動二十多年,著作幾十種,文章不可勝計”。而我呢,這些著作許多都沒有讀過,甚至沒有見過。《陳獨秀文章選編》、《陳獨秀著作選》各三大冊,我雖然購買了,放在我的書架上了,也只選讀過若干篇,沒有通讀過。沒有研究,我沒有發言權啊。

來信希望我對你的書稿清樣提意見,我一邊讀一邊記下一些被我發現的殘留的錯字,算是做個“義務校對”吧 (都已採納,此處從略——靳注)。又記下一些編輯加工方面的建議,算是做個“義務責編”吧 (也已採納,此處從略——靳注)。分散發表、彙編成集的書,重復的地方不可免,但重復過多還是不可取。來信説,你還在刪削重復上下功夫,這很必要。附錄這一部分,比較零亂散雜,性格不甚明確,建議加以精簡(此點也已採納——靳注)。

除此之外,這封信主要想同你討論、請教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魯迅答托派的信。

一九三六年托派陳仲山(其昌)給魯迅寫信,大約是聽到某些傳聞,以為魯迅同中國共産黨有了矛盾,可能會支援托派的觀點,才把托派的宣傳品寄給他的。信裏集中攻擊大革命失敗後中國共産黨在農村建立紅軍和革命根據地的武裝鬥爭政策,尤其是現時的各派聯合一致抗日的統一戰線政策。這些攻擊的謬誤和狂悖,當時在托派以外的人看來已很顯然,現在更是被歷史所完全地證明了。魯迅收到信,很生氣,在重病中無力寫信,就由剛從陜北來到上海的馮雪峰為魯迅起草了這封答托派的信。從回信本身來看,信中只是做出了托派這種言論“有利於誰”的分析和判斷,認為攻擊各派聯合一致抗日的政策,“恰恰為日本侵略者所歡迎”!信中的確説了:“倘若有人造一個攻擊你們的謠,説日本人出錢叫你們辦報,你們能夠洗刷得清楚麼?”但接著就説:“我不相信你們會下作到拿日本人的錢出報攻擊毛澤東先生們的一致抗日論。你們決不會的。我只要敬告你們一聲,你們的高超的理論,將不受中國大眾所歡迎,你們的所為有背于中國人現在為人的道德。我要對你們講的話,就僅僅這一點。”

根據這些話,把誣陷陳獨秀和中國托派為拿日本人錢的漢奸的罪名,加到魯迅頭上,説魯迅是始作俑者,恐怕不能算是很有根據的,就是加到馮雪峰頭上,恐怕也不能算是很有根據的。

陳獨秀是主張抗日的,別的不説,一九三四年在獄中的組詩《金粉淚》,就洋溢著強烈而深沉的愛國悲情。抗日戰爭開始後,一九三七年八月他從獄中出來,明確表示贊成國共聯合抗日的統一戰線。一九四○年他寫信同他從前的托派友人西流等爭論,批評“有人曾把列寧一九一四年大戰的理論與口號應用於中日戰爭,而忘記了被壓迫民族的反帝鬥爭,無論他唱如何左的高調,只能有助於日本”。同魯迅答托派的信所用的邏輯一樣,陳獨秀在這裡也只是做出了這種言論“有利於誰”的分析和判斷,而沒有理由説陳獨秀指控某人為日本姦細。

你引用了王觀泉先生的文章《誣陷陳獨秀為漢奸問題的深究》。王文的貢獻,在於查出《救國時報》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就魯迅答托派的信發表過誣托陳派為日寇姦細的伍平通訊和報紙社論。比別的文章把此事追究到康生一九三八年初在《解放》週刊上發表的文章為止,追溯得更早、更深。但是,《救國時報》上那篇通訊和社論,引用了魯迅那封信,但卻不能説是嚴謹地遵照它的原意,而是引伸了它的原意。文中説:“先生畢竟還是出語忠厚”,從而略去了魯迅的“忠厚”之語不引,卻舉出據説是“中國托派”張慕陶等事例,説:其實“這早就證明托陳派這一乾人是在替日寇服務了”。這表明作者自己知道,他引用魯迅,是加了碼的,不但分寸上加了碼,性質上也加了碼。

我請韓鋼同志幫我查了一下《救國時報》,發現確如王觀泉所説,伍平通訊把給魯迅寫信的陳××誤認為可能就是陳獨秀。伍平又説,“即令不是陳獨秀,也是一位托陳派中重要人物,反正都是一樣。”但是,伍平通訊並不是《救國時報》罵托陳派為漢奸的開始。在這之前(一九三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五月十日),《救國時報》就已發表過説托陳派是漢奸的文章,在這之後發表得就更是連篇累牘。《救國時報》是中國共産黨駐共産國際代表主持下的報紙。一九三七年底從共産國際回國的康生,在中國共産黨中央主辦的《解放》週刊上發表了一篇連載兩期的一萬好幾千字的洋洋大文,前一半説蘇聯托派為德日帝國主義當特務間諜,材料都是引用史達林和蘇聯反託大審判,後一半説中國托派為日本帝國主義當特務間諜,相當一部分材料同《救國時報》上的材料相同。文中提到魯迅那封信,只用了半句話(“無怪魯迅先生痛罵陳獨秀等托匪有悖中國人為人的道德”),這裡直指陳獨秀,可能沿襲了伍平把陳××誤認為陳獨秀的錯誤。回國的王明、康生為什麼那麼猛烈地發動反托陳派“漢奸”的輿論攻勢?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挾蘇聯反托正緊之威,把毛澤東、張聞天、周恩來等在國內的中共領導人曾考慮在一定原則條件下接受和聯合陳獨秀一事,置於被動的地位。這一點,許多研究文章已經指明。

陳獨秀的漢奸罪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中央已經為他洗刷了。這些誣陷從何而來?源頭恐怕還要從蘇聯方面反托的材料中去找。一九八八年蘇聯最後為誣指托洛茨基派為德日匪諜一案平了反。但在三十年代,卻是蘇聯和共産國際各國黨認定的鐵案。前面提到康生文章,並不是説中國共産黨反托是自王明、康生回國才開始。自從陳獨秀同黨分裂進行托派活動開始,中國共産黨就把托陳派當作反動派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三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為創立全國各黨各派的抗日人民陣線宣言中,把“中國托洛斯基主義者同盟”也列在呼籲聯合的派別之中。但是,一九三六年八月五日中共中央書記處給北方局及河北省委的內部指示信中又説:“陳獨秀所代表的‘左傾’的托派的領導分子用盡了一切惡劣的字句,咒罵領導抗日的共産黨,咒罵抗日主力的紅軍,咒罵為黨所提出的聯合各黨派一致抗日的統一戰線主張是出賣中國的革命,他們實際上已成了日寇的代言人,他們不僅是共産主義的叛徒,而且是整個被帝國主義壓迫到吐不出氣的中華民族的漢奸。這自然不是説被他們‘高尚理論’弄糊塗了的真正革命的分子,相反地,我們要盡力把這些分子從反革命的泥坑中解放出來,爭取他們參加抗日戰線。”(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不知道這是對四月宣言的補充説明還是有所修正。

我猜想,以馮雪峰的背景來説,為魯迅起草那封信時説那些話,應有所本,不會是獨出心裁,自作主張。

又,據胡風回憶,對馮起草的回信,重病中的魯迅沒有口授,只是表示同意。我相信這回憶大體是可信的。據馮雪峰回憶,魯迅表示過對托派給他寫信的惱怒,表示過同意馮起草的回信,還表示過把托派來信和魯迅回信擺在同等地位發表是一個失算。這回憶我以為也大體是可信的。胡風回憶和馮雪峰回憶沒有根本衝突。所以我認為新編《魯迅全集》可註明信是馮起草、魯同意,但沒有充足理由把它從魯集中撤除。

第二個問題是“黨外有黨,黨內有派”。

“文化大革命”初期,毛澤東説過:“我們這個黨不是黨外無黨,我看是黨外有黨,黨內也有派,從來都是如此,這是正常現象。我們過去批評國民黨,國民黨説黨外無黨,黨內無派,有人就説,‘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我們共産黨也是這樣。你説黨內無派?它就是有,比如説對群眾運動就有兩派,不過是佔多佔少的問題。”(見《毛澤東傳》)。

這“有人説”,過去一般以為是社會上有此順口溜。讀了你編的《陳獨秀詩集》,才知道是陳獨秀説、陳獨秀編的順口溜!這是你關於陳獨秀的一大發現(這是任建樹先生的發現,不敢掠美——靳注)。發現的過程,鄭超麟的回憶(發表在報紙的中縫裏),回憶的誤差(把《上海工人》的中縫記成《布爾塞維克》的中縫),蕭老的回憶(在蘇區的墻上看見的標語),包括他以為作者是紅軍的宣傳員和他自己的幾句續作,這些細節很有趣味。你那篇《蕭克評説陳獨秀詩》講了這些細節,何不把這些內容也編入或寫入你這本《陳獨秀往事》呢?

説我們這個黨是“黨外有黨”,當然是説中國共産黨之外還有各民主黨派。毛説過,民主黨派是反對派又不是反對派,但他的重點在強調憲法他們都贊成,從反對走到不反對(一九五六年《論十大關係》)。這番話並不意味著毛承認黨外可以有同共産黨爭奪執政權的反對黨。毛又説過,不怕公開的反對派,只怕秘密的反對派(一九六二年在七千人大會上的關於民主集中制的講話)。這番話並不意味著毛承認黨內可以有形成組織的反對派。一九六五年《二十三條》講“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記得文件一齣來,中宣部副部長張際春在討論中就提出:我們黨內從來不允許有派別呀,怎麼説有個“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呢?但毛提出“走資派”,是把它當作社教運動要整的重點。毛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説黨內有派“是正常現象”,其實是要發動一場不正常的打倒從中央到地方的 “黨內走資派”的“文化大革命”運動,來克服和消滅這種現象。而毛卻把“文化大革命”當作“正常的”運動,最初他沒有想到運動會持續那麼長時間,但他認為,這樣的運動過七八年還要再來一次。

第三個問題是反封建。

你贊同時下一些人的意見,以為用封建半封建來描述解放前中國的社會狀態,不符合中國文字中“封建”的原意。這自然也是一家言。但中國共産黨八十年來講反封建,並非無的放矢。把舊中國的皇權專制和後來的軍閥專制的政治制度,地主剝削壓榨農民的經濟制度,即資本主義以前的這些制度,概括地稱之為“封建”,在這個意義上“反封建”,我以為沒有什麼不可以,並不必拘泥于中國古代“封建”兩字的原意。陳獨秀作為中國共産黨早期的領袖,是接受了這個觀點,宣傳了這個觀點的,他的文章,如你所引用,多次講過反封建的問題。他後來不同意中國共産黨關於中國社會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判斷,他的判斷是一九二七年以後中國已是資本主義社會,但也沒有以中國古代對“封建”一詞的原意為論據。你這本談陳獨秀往事的書,何必把這個問題放進來?

以上三個問題,我臨時抱佛腳,查了一點材料,同你商討。我可以做“義務校對”,做“義務責編”,但不做“義務審查官”。再説一遍:這是友朋之間的意見交流,可以接受,也可以爭論、反駁,僅供參考而已。

此致

敬禮!

 龔育之 十一月十二日

(靳樹鵬先生要求把這封信作為《陳獨秀往事》的代序之二,為此,對這封信又作了一些補充和修改。——龔育之,十二月九日)

關於附錄:胡適一篇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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