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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分子:“士志於道”和“社會的良心” 賈高建  
 

一個人從大學畢業,又讀研究生,讀了碩士又讀博士,從學歷上説似乎應該算是知識分子無疑了。可是偏偏有人不贊成這種結論,認為要稱得上知識分子,就不僅應具有相應的知識,也不僅是從事相應的職業,而且應該具有一種特殊的精神氣質。這種精神氣質用中國古人的話説叫做“士志於道”,用西方人的話説叫做“社會的良心”。我以為,如果將這方面的規定納人知識分子的定義,固然偏窄了一點;但若將其作為對知識分子的一種期望和要求,則是十分必要而恰當的。特別是對於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人文知識分子來説,就更是應該關注這一點了。

道理説起來並不複雜。試想在社會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人類要想把握自己的命運,而不被洶湧的歷史波濤所淹沒,就只能借助於主體的能動特性,自覺地探索和認識這個社會,並以這種認識能動地指導自己的實踐。而知識分子由於具有了較高的文化教育水準,理應在這方面肩負起更多的歷史責任。作為一個真正的知識分子,應該努力成為人類理性的代表,自覺地站在社會公共利益的立場上,追求科學真理,維護社會正義。他應該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先行者和啟蒙者,應該具有自主的思維能力和深刻的批判意識,不畏強權,不媚流俗,勇於向一切愚昧、落後以及不公正、不合理的東西挑戰。在歷史上,有多少優秀的知識分子正是本著這樣一種精神,殫心竭力,慷慨而行,為我們樹立了堪為效倣的楷模。中國知識分子自古便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以及“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 的傳統,而西方知識分子同樣不乏普羅米修斯式的殉道者;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們毅然宣告一切宗教的和世俗的存在都必須在“理性的法庭”面前重新接受審判,曾是何等的豪氣。馬克思感慨他的“皮膚不夠厚”,不能把背向著“苦難的人間”,從而以畢生的精力探求人類解放的現實道路;李大釗先生的名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則生動地描繪出中國現代知識分子獻身於民族解放和革命事業的群體形象。可以説,社會發展中的每一個重大進步,都與大批知識分子的投入及其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分不開的。而在今天,在當代社會的發展中,同樣需要有這樣的知識分子能夠很好地繼承這樣一種獨特的精神傳統,為推動新的社會進步而發揮積極的作用。可以説,任重而道遠,我輩不可懈怠。

當然,我們無意也沒有必要將知識分子及其可能起到的作用加以神化和抽象化。知識分子也是人,是生活在現實的社會中的“現實的人”;所以也同樣要受到現實的社會存在的制約,也會成為各種不同的利益主體,面對各種不同的利害關係。這樣,知識分子的理想境界和世俗存在之間必然會産生矛盾,加之知識分子自身素質的差異,最終不可避免地導致這個特殊群體的分化。於是,我們看到,不少人眼界狹窄,僅僅是作為自己所在的那個小團體或特定的利益集團的代言人;有人雖名為知識分子,實際上已經沒有了知識分子的精神氣質,而是屈服於種種世俗的利誘和壓力,沉湎于自家那點可憐的安逸和滿足;還有的更是趨炎附勢,蠅營狗茍,為謀私利不擇手段,甚至助紂為虐,有奶便是娘,昧著良心做事。而正是有鋻於此,我們才有必要大聲疾呼:知識分子千萬要自愛,切莫沉淪,更不應墮落。世俗生活無疑是必需的,知識分子不是苦行僧,追求自身生存狀態的不斷改善當然無可厚非。然而,作為一個知識分子,還應該有更高的價值追求,不能夠忘記自己的特殊使命。這就要求我們努力超越平庸的層次和自身狹隘的利益關係的局限,切實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使自己真正成為“社會的良心”。

我們也知道,知識分子要真正在這個意義上有所作為,其實是很不容易的。這裡涉及對知識分子作用的恰當估價——既要看到其特殊的重要性,又要看到其在具體條件下的有限性。這其一是由於人類的認識能力所固有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這對矛盾,任何高明的認識成果都只能是相對真理;而知識分子所具有的那點知識,在複雜的社會歷史過程中往往是十分不夠的。其二是社會發展的實現最終需要通過最廣大的社會主體的共同努力,知識分子可以起到啟蒙和引導的作用,但不可能代替群眾的實踐。其三則是社會發展有其內在的必然性,主體的活動最終要服從於客觀規律的要求,何者可為,何者不可為,往往是為一定階段上的具體的歷史條件所限定了的。所以,知識分子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切不可過於自我期許,更不應墮入淺薄的“救世主”情懷。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不能因為此種理由,便走到消極退縮、無所作為的另一端去,終至放棄自己的責任。要相信,只要儘自己所能,本著堅定的信念和科學的態度,腳踏實地地做出努力,就一定會對我們所摯愛的社會進步事業有所貢獻。而這就足以讓我們感到欣慰。

還有這樣一種疑惑,似乎強調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和特殊的精神氣質,就是要投身於社會的政治領域,去做一個政治活動家。其實這是一個誤解。知識分子獻身於社會正義和公共利益,原本有各種途徑和渠道。人類社會本來就是由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不同領域所構成,每一個領域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所謂社會進步就是由各個領域的進步匯集起來的。知識分子完全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不同的社會領域,並以這些領域的不同工作為職業,包括各類技術工作。而在這樣做時,並不妨礙他將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和對社會福祉的真切關懷具體地滲透到本職工作中去,從一個個特殊的、具體的環節和方面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實現;也不妨礙他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成員,對社會基本價值和共同關注的問題採取積極的態度。當然,如果有機會與政治權力結緣,那就更是負有重大的責任,理應充分利用這一手段多做有助於推動社會進步、有利於實現社會正義和公共利益的事情;而決不能去做那種可鄙的政客,只知道投機取巧,結黨營私。總之,一個真正的知識分子並不拘泥于具體職業和工作的限制,不論在哪,他所具有的那種特殊的精神氣質,他的境界和品格,都會使他的作為展現出相應的價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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