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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讀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  
 

□魏天祥

四十年前還是學生時,讀過韓愈的《送李願歸盤谷序》。那時,僅僅是一看而過,沒有留下多少印象。當時經歷淺薄,有些含義也很難領會。近來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蘇軾曾言:“唐無文章,唯韓退之《送李願歸盤谷》一篇而已。”此語等於把唐代眾多文章通通推開,只把韓愈這一篇端端正正放在眾人面前。如此激賞,似乎有點過分。雖有疑惑,但我還是找出此文,重新細細品味。我想,蘇軾是文章高手,對散文藝術規律的認識頗深。他曾批評許多文章“多空文而少實用”,主張“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蒙放之外”;要求“文理自然,姿態橫生”。那麼,韓愈這篇贈序是什麼地方讓他如此折服呢?過第一遍時,我只感到此序文勢曲折,語多警策。過第二遍時,始覺文章重心似在中部,以隱者的清白自保,比照權勢者及攀附者的惡行和醜態。讀第三遍時,乾脆把蘇軾的斷語拋在一邊,不去管它,著意于文中所繪幾類人物行為特徵的比較。

文中,作者描繪了三種人不同的行為特徵。第一種“大丈夫者”,主要特徵為“利澤施於人,名聲昭於時,坐于廟朝(朝廷),進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其在外,則樹旗旄,羅弓矢,武夫前呵,從者塞途,供給之人,各執其物,夾道而疾馳。喜有賞,怒有刑,才畯滿前,道古今而譽盛德,入耳而不煩”。“粉白黛綠者,列屋而閒居。”這種人在外面的所作所為與“利澤施於人”的説法,是背道而馳的。第二種是“盤谷隱者”,其主要特徵是“窮居而野處,升高而望遠,坐茂樹以終日,濯清泉以自潔。”心裏想的是“與其有譽于前,孰若無毀於其後;與其有樂於身,孰若無憂于其心。車服不維, 刀鋸不加,理亂不知,黜陟不聞”。這種人不是不願意為國效力,而是受不了官場的污濁。這種人在今天看來,是不可取的,但在當時卻是做人的典範。第三種是權勢攀附者,其主要特徵是“伺候于公卿之門,奔走于形勢之途,足將進而趑趄, 口將言而囁嚅,處穢污而不羞,觸刑辟而誅戮,徼幸于萬一,老死而後止”。這種人心目中沒有是非,只有名利。

上面三種行為特徵,我們不妨稱之為“濁”者、“清”者和附“濁”者。三者之間,形成一“清”對兩“濁”的局面。儘管作者未下斷語,但各自的是非高下已是彰顯分明。通過作者的描繪,我們不僅感受到“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清”者徜徉,“濁”者當途的社會現實,還能區分“清”者無奈,“濁”者快意;“清”者用思,“濁”者用力的差異。而且,“清”者也正是在與“濁”者的比較中,進一步確立或堅定了自己的品行操守。如此看來,該文的長處當在成功地抓住了幾種人的行為特徵,並通過他們揭示出官場的嚴重腐敗:權貴們驕奢淫逸,小人趨炎附勢,清醒者乖時失意。

這篇文章可以啟迪讀者思考的問題很多。

首先,作者對官場的描寫不可謂不深刻。這種獨到的認識,究竟原自何處?從作者的經歷來看,早在求學階段,就已留意于政治。正如他自己所言:“前古之興亡,未嘗不經於心也,當世之得失,未嘗不留于意也。”20歲時應進士三試不第。登進士第後又三試博學鴻詞不入選。這些經歷,在他已是了然於心。撰寫此文時,作者已是34歲,且尚未謀得官職。也就是説,他當時在地位上還與民眾比較接近。一個懷才不遇、清醒、自潔,而又身處民眾之列的人,對事物的關注點和思考問題的方式,與“形勢”中人自然是不一樣的。

其次,封建社會雖然有管理官吏的機構,但從此文來看,當時對得勢者的監察基本上是空缺的,即使有一些條文禁令,恐怕也是形同虛設。我國自隋朝起,選用人才已由按門第權勢推薦察舉改為科舉取士,科舉制度依照較為客觀的考試標準,使寒門之士也可應試入選,這就擴大了選人的範圍。但言行不合、高識低能、去賢用佞、重才輕德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心術不正的人,仍可以由此求得高官厚祿。這樣,貪贓枉法的事情便時有發生。韓愈的文章可以為後世“察賢用人”提供一種行為上的參照。它使我們想到:與其等到貪官們“犯事”後再羅列其罪狀,還不如在“犯事”前就注意其行為特徵。另外,當政治黑暗時,心術不正的人往往會夤緣而上,清明之士往往會遠離“廟朝”。但是這些人只要是有選擇、有動作,也就會有各自的行為特徵。相關部門只要注意于這種行為特徵上的差異,就會明白什麼人當警惕、當罷黜,什麼人可以考識、可以延納。普通百姓也可從為官者的行為特徵,去識別何者為賢,何者為不肖。

第三,看一個人的行為,就不僅聽他説什麼和不説什麼,而且更要看重他做什麼和不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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