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國家大局 思想理論 市場經濟 民主法制 學術思潮 科學技術 中外歷史 幹部教育
當代世界 參考文摘 社會觀察 黨的建設 文化教育 軍事國防 文學藝術 特別專題
 
  把學黨章和學《準則》結合起來 韓強  
 

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總結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十二條基本原則,是對黨的政治生活中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這些原則有的在黨章中得到了明確表述,有的限于黨章的結構沒有得到體現,因此,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我們才能對黨章有科學的認識和理解,也才能做到更好地遵守黨章。

在黨內眾多的規章之中,為什麼要特別強調《準則》對黨章的補充意義呢,應該説,這是由《準則》在地位、內容、效力等方面的獨特性所決定的。

第一,從定位來看,黨章是黨內最基本的規章,《準則》是僅次於黨章的規章,對黨章所提出的黨內政治原則具有進一步集中化、明細化、具體化的作用。黨內規章制度是一個由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和細則構成的嚴密體系,其中,黨章是根本的,是一級規章;準則是二級規章,概括性比較強,比如《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準則(試行)》等;條例、規則是三級規章,一般規定某一方面的工作,比如《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規定、辦法、細則是四級規章,一般規定某一方面較具體的工作。從制定主體來看,黨章、準則、條例、規則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黨中央制訂和發佈,規定、辦法、細則由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或省一級黨委制定。黨章是規範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是黨的根本制度,黨內其他制度都是從黨章中派生出來的,都起著使黨章細化、具體化的作用,由此可見,《準則》作為僅次於黨章的黨內規章,其對黨章的補充作用是其他黨內規章所不可比擬的。

第二,從內容來看,《準則》規定的十二條原則是黨章闡明的政治原則的具體化。《準則》在全面總結黨的歷史經驗教訓,尤其是總結十年“文化大革命”慘痛教訓的基礎上,為了全面恢復和進一步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健全黨的民主生活,重申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十二條政治原則,即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同時對每一條原則的內涵、細則、要反對的錯誤傾向等等都給予了較充分的説明。可以説,這十二條原則既具有普遍性,同時又具有撥亂反正時期黨的建設的特殊性,對維護黨章在黨內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威性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從效力來看,我們都不能忽視《準則》在黨內規章中僅次於《黨章》的效力和地位。在準則中,《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無疑對全黨更具有普遍的強制性和約束力。另外,從時間效力來看,《準則》出臺于1980年2月29日黨的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二十多年來,《準則》並未進行過任何修改,這本身即充分證明了其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持久的生命力。

第四,從學習黨章的要求看,學黨章和學《準則》具有一致性、統一性。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六次全會上明確提出了學習黨章的基本目標要求,這就是引導全黨更好地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從嚴治黨方針,加強黨性修養,同時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即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進一步加強道德修養,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進一步強化制約監督,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我們考察《準則》就會發現,這些要求也是《準則》的基本內容,更是《準則》號召全黨所要達到的目標。


 
   
列印本頁
好友推薦
發表觀點
相關文章
   
 
版權所有 學習時報社 電子郵件: xxsb@263.net 電話: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大有莊100號 技術支援: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未經書面授權禁止複製或建立鏡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