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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黨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探索 張富良  
 

80年代以來,黨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探索的歷程中,重視對“三農”問題的探索,黨在農村改革中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系列比較成熟的農村改革政策和措施,促進了農業的發展,農村面貌的改善和農民生産生活的改善,總結新時期我國農村建設的基本經驗,有利於加快推動當前我們進行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981年11月,國務院領導人在《當前的經濟形勢和今後經濟建設的方針》的報告中,就號召全黨帶領和團結億萬農民,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而奮鬥。強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首先抓好農業生産,發展農村經濟。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決議號召全黨把農村改革引向深入,要求農村各級領導,全面理解新時期農村政策的精神,進一步動員起來,鞏固和擴大改革的成果,促進農業生産,為爭取農村經濟的新增長,為建設繁榮富裕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而奮鬥。1992年3月,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報告》,要求各地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合理利用農村富餘勞動力,為農業生産上新臺階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相應的資金,實現有中國特色的工業化。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的細胞,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的基礎,是黨團結帶領農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最重要載體。建設新農村,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這既是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央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村黨組織是關鍵。黨的基層組織,是黨領導和執政的基礎,也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重要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1991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1994年11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指出,全國農村幾百萬基層幹部,是貫徹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完成各項任務,團結帶領廣大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幹力量。要求各級黨組織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奔小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使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與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相互促進。把億萬農民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凝聚成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強大力量,推進農村改革的深化、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在同年召開的全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會議上,胡錦濤同志發表題為《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到新水準》的講話。還指出新一代農村青年朝氣蓬勃,開拓進取,是農村社會力量中最活躍、最有生氣的一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的希望所在,也是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希望所在。要密切聯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踐,對他們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教育和形勢、任務的教育,進行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的教育,進行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使廣大農村基層幹部充分認識自己肩負的重大責任,不辜負黨的期望和農民群眾的信任,努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新的貢獻。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中央要求各地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加強精神文明建設。1982年11月,全國農村思想政治工作會議提出必須加強對農村幹部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農村基層幹部和共産黨員經過整黨整風,能在開創農村社會主義建設新局面中起模範作用。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切不可一手硬一手軟。”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中強調指出:要以提高農民素質、奔小康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開展創建文明村鎮活動。1998年十五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鬥目標是:在經濟上,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在政治上,加強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在文化上,堅持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總結80年代以來的新農村建設,我們取得了一些基本經驗,主要有:從土地承包入手,解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制度基礎;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夯實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組織基礎;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豐富和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發展目標;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構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文化基礎;實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減輕農民負擔,拓寬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群眾基礎。正是因為這些基本經驗,新時期我國的新農村建設才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人下降到2004年的2620萬人,下降比例高達89.5%。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3.6元增長到2004年的2936.4元,增幅近22倍,每人平均年增107.8元;而這一期間農民生活消費支出也從1978年的116.1元增加到2004年的2184.7元,增幅18.8倍,年增79.6元。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從1978年的67.7%下降到2004年降至47.2%,且將繼續呈下降趨勢。涌現出了一批諸如河南南街村、江蘇華西村北京韓村河村、竇店村、大營村;浙江省蕭山區航民村;江蘇太倉市太星村;河北唐山半壁店村;河南新鄉劉莊村;山東兗州小馬青村等新農村的典型。這些典型村都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注重村莊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建設;培育農民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和良好的精神風貌。

但是,我們也要實事求是地看到,這些基本經驗都是在城鄉二元體制下取得的,因而,就整體來説,廣大農民沒有共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成果,農業發展滯緩,農民增收難,農村發展制約性因素增多,長期形成的工農失調、城鄉失衡的狀況還沒有根本改觀,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還沒有改變,有些方面還在加劇。主要表現在: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擴大之勢;農村公共服務和公益事業嚴重滯後;農村居民沒有享有相應的改革成果。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6:1,擴大至2004年的3.2:1。如果將城市居民享受帶有很大福利成分的住房、醫療、教育、交通以及公共服務計算在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高達5:1或6:1。實際上,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上述情況還要嚴重。目前全國有一半的村沒有通自來水,60%以上的農戶沒有用上衛生的廁所,近7000萬戶農民的住房需要改善……而諸如爛泥路、臭水塘、垃圾堆等,在農村還遠未得到根治,佔全國總人口近60%的農村居民僅享用了20%左右的醫療衛生資源,九成左右農民是無保障的自費醫療群體。

改革開放以來,儘管黨和政府為解決“三農”問題陸續出臺過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同程度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但基本上屬鬆綁和減負範疇,沒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其癥結仍在於工農關係、城鄉關係沒有得到根本調整,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沒有得到徹底打破,農村難以得到城市文明和工業文明的輻射帶動。一些關係長遠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別是農村發展的規劃問題、機制問題、途徑問題、組織保障問題,以及農村稅費改革後鄉村職能轉變問題,都亟待我們從整體上去研究和解決。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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