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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民主”的有益嘗試 郭獻功  
 

——對河南省部分村建立“村民質詢會”制度的調查

“村民質詢會”是在縣級黨委組織、民政部門的統一領導和鄉鎮黨委的具體幫助指導下,經過收集群眾意見、統一思想認識等準備工作後,由村黨支部召集廣大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並實行幹群對話的民主大會。它要求村兩委幹部在上級有關領導在場的情況下,直接面對廣大村民的提問和質詢,並對所提問題做出答覆或表明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態度。

“村民質詢會”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規範村民質詢的內容。包括:村集體新上經濟項目;村集體財産、財務收支及應酬情況;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水電費收支;以資代勞情況;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計劃生育指標分配;土地及其他項目的承包;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發放;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工資、獎金和功績過失情況;季度工作開展情況;群眾關心的其他公共事務。第二,確定村民質詢的方法。村民質詢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由村兩委班子成員負責解答村民的提問。如事先比較明瞭可能牽涉到有關人員的工作,特邀這些人參加會議,以便更好地解答村民所提的所有問題。村民自願參加,並可以就各自關心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要求或批評。第三,固定村民質詢的時間。村民質詢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的行政村,可以半年召開一次,有重大的、敏感的、村民反映強烈的事情可隨時召開。村民質詢會可以與村兩委向村民代表或支部黨員報告工作會議結合起來召開。每次召開質詢會時間一般安排在村裏事務公開之後一週左右。第四,明確參加質詢會的對象。村民質詢會以本村的村民代表和黨員為基本對象,其他村民可以自願參加。第五,村民質詢的步驟。一是會前準備。在質詢會召開前,要進行村務公開,並將質詢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和主要內容張榜公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鄉鎮紀委幹部開啟村務公開意見箱,對意見進行梳理,並反饋給村“兩委”;村“兩委”成員和有關人員根據各自的分工和村民所反映的意見,做好答覆準備。二是會議程式。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具體分三步進行:第一步,由會議工作人員清點到會人數(村民代表過半數到會,會議才可以召開),宣佈會議紀律;第二步,由質詢答覆小組的有關同志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反饋來的村民意見進行答覆或解釋;第三步,村民代表和普通黨員、村民隨機向質詢答覆小組提出質詢和建議,一般問題,質詢答覆小組應當場答覆,當場答覆不了的重大問題,等待集體研究討論後做出答覆或解釋,但要當場承諾答覆或解釋的時間和形式。三是會後工作。質詢會後,及時召開村“兩委”會議,認真梳理村民代表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落實解決措施。涉及黨務、村務重大事項的,及時提交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並在一個月內予以反饋。質詢會的會議記錄和反饋意見情況等要收集整理歸檔,並把有關情況上報鄉鎮黨委、政府備案。鄉鎮黨委、政府指定專人對上述檔案進行逐項調查核實,對檔案不實或者解決不力、搞應付的,予以督促限期整改並向廣大黨員、群眾通報。第六,村民質詢的原則。即:村民要著眼維護團結、解決問題,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範圍內,出以公心、實事求是、心平氣和地進行質詢,不得借此宣泄私憤、糾纏幹部、製造矛盾;村幹部要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村民的提問負責地給予解釋和答覆,並做到態度和藹。

“村民質詢會”制度的意義表現為:一是克服村務公開中的不足。通過村民質詢會議,把知事權、議事權、監事權交給群眾,讓群眾成為村務公開的監督主體。二是提高了村務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準。實行村務民主聽證制度,使村務決策建立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之上,決策的結果最大限度地體現了大多數群眾的意願,減少了村務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三是溝通了農村幹群感情,密切了農村幹群關係。實行村民質詢會制度後,暢通了村幹部與群眾之間交流的渠道,使村務更加公開透明,使幹群之間互相坦誠地交流心聲。群眾有事當面質詢,幹部當場解答,誤解得到消除,群眾對村幹部的滿意率明顯提升。四是提高村民參與村裏事務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實行村民質詢會制度,不僅能觸動村幹部、村民的民主意識,形成民主自治的氛圍,而且能讓老百姓有意見可提,提了意見能看到效果。五是促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推行村民質詢會議制度,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召開會議,通報情況,提案質詢,釋疑論證,讓廣大黨員、村民與幹部直接交流,更好地行使民主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民主政治建設,促進村級組織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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