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國家大局 思想理論 市場經濟 民主法制 學術思潮 科學技術 中外歷史 幹部教育
當代世界 參考文摘 社會觀察 黨的建設 文化教育 軍事國防 文學藝術 特別專題
 
  政府改革須有成本約束 倪 震  
 

□倪 震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在“中國科學與人文論壇”説,中國深化政府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不僅要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還要建立一個廉價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潔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所謂政府成本,指的是政府在提供各種公共産品和服務時而支付的費用,以及維持自身運轉而發生的各項花費,此外,還包括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決策或日常行為不當而發生的信譽資源流失等。目前人們所説的政府成本太高,主要是指政府把太多的資源用於自身的運轉和消費上。而這背後,是政府的職能沒有從根本上轉變,政府過多過深地捲入了微觀的經濟活動中,管了很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

從經濟學角度看,一個社會之所以需要政府,是因為政府的存在可以節約交易成本,即用成本較低的政府組織方式代替成本較高的市場交易、企業交易和社會交易。因此,要有效控制和降低政府成本,取決於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合理調整政府職能結構,加強對行政決策的成本約束。政府職能為什麼轉變,哪些職能需要轉變,哪些職能歸政府,哪些職能應該還給市場或還給社會,取決於政府、市場等不同組織方式之間交易成本的比較。

從成本角度考慮,要建立一個李金華所説的廉價政府,就需要在政府公共服務的供給與生産中,確立市場導向,引入競爭機制,克服政府壟斷導致的缺陷,實現公共資金的價值最大化。它包括減少直接從事或干預微觀經濟活動和社會事務的機構;積極進行省直管縣、鄉鎮機構改革等探索,減少行政層級;明確職責分工,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相同行政職能,消除交叉重復管理;等等。

過高的政府成本不僅會使社會不堪負擔,而且也關涉政府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關涉改革事業能否健康發展。當前,在各級政府構建公共財政制度框架的過程中所實行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會計集中核算、績效審計等制度改革,都是有效控制政府成本的重要舉措。但是,這還不夠,還要使政府的規模、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都受到法律明確的規定和有效的監督,只有這樣,政府才不會浪費納稅人的錢,並以一個較低的成本提供較好的公共服務。


 
   
列印本頁
好友推薦
發表觀點
相關文章
   
 
版權所有 學習時報社 電子郵件: xxsb@263.net 電話: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大有莊100號 技術支援: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未經書面授權禁止複製或建立鏡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