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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學會低頭創新抬頭保護 張國雲  
 

□張國雲

前些日子,一家國際權威機構發佈了年度“全球研發創新投入1000強”的名單,竟沒有一家中國企業。吃驚之餘,令人醒悟:為什麼在市場上賣得火的東西都是國際品牌,即便有些國際品牌是一具“軀殼”,實際是中國製造的貼牌産品,一旦貼上中國自己的牌子,馬上也無人問津。這給我們一個警示,其實我們已具備了相當的生産製造的能力,明裏缺失的是品牌,骨子裏缺失的是自主創新以及如何保護的問題。

四種不利於創新的觀念

當前我國企業普遍缺乏自主創新的積極性,應該説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首先,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在觀念上認為科技創新的主體應是科研院所,與企業不搭界;其次,市場機制不完善,如競爭不充分、市場分割、地區發展不平衡等造成的投資者的過度投機偏好;再次,創新活動具有投入大、風險高的特點,需要企業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研發能力,而在風險投資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很多中小企業對技術創新望而卻步。但歸根結蒂,筆者認為根本原因是,對智慧財産權保護不足,難以保證創新企業的超額收益,企業創新缺乏制度激勵。所以,在走中國特色的自主創新之路中,當務之急,有以下四種傾向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自主創新”過早論,感到我們現在還沒到達自主創新的發展階段。不可否認,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還很薄弱,自主創新受到多方制約。但應看到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們已經具備了自主創新的諸多有利因素。我國現有的科技人才已達3200萬,具有研發能力的科技人才就有105萬。研發投入總額已躍居世界第六位,並有比較完整的學科佈局,生物、奈米、航太等重要領域的研發能力躋身世界先進行列。13億人口的巨大市場,對創新的需求無可比擬,在這種需求的拉動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形成市場導向的自主創新機制。這一切都為我們著力自主創新提供了巨大的潛力和廣闊的空間。

過去一個時期,我國科技跟蹤仿製比較多,自主創新比較少。我們引進的花費是研發投入的十倍以上(日本是1/8,南韓是1/5)。但是,關鍵技術、核心技術買不來,創新的能力更不可能買來。從國際經驗看,日本、南韓等國家和地區在發展的某個階段,通過創新逐漸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産品與技術,主導了國內市場,還支撐起許多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拉動經濟進入一個新的增長期。反觀拉美一些國家,因為沒有形成創新的産業與技術,高端産品和市場均被人家佔領,失去了宏觀經濟控制的主動權,進而導致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二是“原始創新”取消論,認為搞自主創新就是依賴引進、模倣去創新。經濟全球化,科學無國界,什麼都可以從國外引進。而自主創新引進,則是獲取技術最便捷、最省力的方式,跟蹤模倣也是科技進步的重要途徑。但發達國家的關鍵核心技術,不會輕易放手,我們也很難引進來。要加快發展,壯大實力,關鍵還要靠我們自己。

沒有原始創新,就難以突破發達國家的智慧財産權壁壘,從根本上解決我國自身發展和國家安全所面臨的重大戰略問題。一味依賴引進和模倣,會弱化自主創新的動力,久而久之,就會失去創新活力。缺乏核心競爭力的企業,永遠僅能處於産業鏈的低端。

三是“自我創新”封閉論,以為自主創新就是百分之百從頭來、自己幹。不錯,原始創新需要從源頭抓起,靠自己來幹,但這只是自主創新的一個方面。站在人類優秀文明的基石上,瞄準世界科技發展的最前沿,積極整合現有技術,推進整合創新;積極引進國外技術,充分消化吸收再創新,這些都是自主創新的重要方面。

由於國力所限,我們的研發投入佔GDP的比重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基礎研究投入僅佔研發總投入的5.7%,基礎研究的總體水準還比較低。就我們目前自主創新的基礎來説,也不可能事事從頭來,樣樣自己幹。關起門來搞建設不行,關起門來自主創新更不行。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封閉起來搞發展,畫地為牢求創新。

抓住現代資訊技術廣泛應用和國際大科學工程深入開展的時機,抓住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轉讓高新技術中一些非關鍵部分的時機,抓住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的時機,抓住大量外資涌入的時機,優化利用外資的結構,選擇引進先進技術,這些都有利於我們的自主創新。

四是“敗者為寇”無用論,把創新視同滿足社會需要,全部實現轉化率。要求所有研究都要滿足社會需要,都能實現轉化率,表面上似乎很積極,實際上是違背科學規律的。因為技術創新和研究開發是向尚未有完全把握的未知領域進行探索,肯定不能保證萬無一失,而是存在著一定風險。要提倡敢冒風險,形成“獎勵成功,寬容失敗”的體制。筆者在美國矽谷考察時,發現在美國矽谷久盛不衰的奧秘“為創新而失敗,和因創新而成功”,一樣值得珍惜。

有人説矽谷是資本市場的寵兒,是拿全世界的錢在“賭”,所以不怕失敗。他們忘了早期的矽谷公司幾乎都是車庫生意,矽谷先驅惠普公司(HP)在1939年創立時的全部資金只有538個美元,還是兩位創辦人的老師、斯坦福大學的特曼教授借給他們的。

智慧財産權保護要突出重點著力攻堅

綜上所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應該説是一項系統工程,任務重、牽涉面廣,必須把智慧財産權保護貫穿于原始創新、系統整合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之中,突出重點,著力攻堅。

一是儘快確立智慧財産權保護理念。要提高行業或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必須使技術創新和智慧財産權保護協同推進,發揮智慧財産權的作用,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目前企業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存在很多問題。儘管對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本單位發明與兼職發明等問題,立法上已經做了明確規定,但實際工作中,科技成果權屬爭議仍然大量存在。從國有企業來看,由於不能恰當解決智慧財産權問題,加上企業內部管理體制存在問題,許多國有企業往往存在技術人員無心開發,許多研究成果可能都在技術人員腦子裏,但不願意拿出來,因為一拿出來就歸單位公有了,人人都可以無償利用。真正開發出成果的人得不到相應的回報,沒有技術沒有成果的卻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得到更多的資源。從非國有企業來看,形成“買技術不如偷技術,偷技術不如挖人才,只要人才挖到手,技術跟著人才走”,導致國有企業的人才流失和國有企業智慧財産權的大量流失。

這就要求我們應從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高度,從致力於建設創新型國家廣度,全面推進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要大力培養全民的智慧財産權意識,動員和引導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科技創新活動,引導企業提高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智慧財産權的能力,促進全社會科技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只有全社會都能樹立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才能全面推動企業實施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

二是緊扣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點。要圍繞原始創新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當前我國在裝備製造、資訊産業、生物醫藥等關係未來長遠發展的關鍵領域中,許多核心技術,仍依賴追蹤、模倣和引進國外技術,原始創新能力明顯不足。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加強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研究。圍繞學科發展、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推進重點基礎科學研究;加快關鍵領域高技術研究,在資訊、生物、海洋、空天、奈米、新材料等戰略領域超前部署,搶佔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前沿高技術制高點,實現重大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的重點跨越。

要圍繞整合創新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進入現代社會化大生産時期,産業關聯度日益提高,技術的相互依存度增強,單項技術的突破需要相關配套技術的創新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這在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整合創新能力。要採取有效措施,集中優勢力量,整合科技資源,實施一批科技重大專項,在資訊、能源、資源、環境、農業等關鍵領域,實現産業核心技術的整合創新與突破,帶動生産力的跨越式發展。

要圍繞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把引進基礎上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從體制機制入手,克服重引進、輕消化吸收的現象。一方面,繼續做好消化吸收工作,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提升傳統産業的整體技術水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國外先進技術資源,依託重點建設項目,加強重大技術創新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加快國産化步伐,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重大裝備和技術支撐。

三是以制度創新實行智慧財産權保護。智慧財産權制度是保障和促進自主創新的重要工具,其實質是在保護創新者利益和積極性的同時,促進技術合理、有償地擴散,最終目的是促進自主創新。但是,智慧財産權制度不能孤立地發揮作用,而要體現在各種配套政策和市場環境中,落實在技術、經濟、貿易管理等有關部門的工作之中。要通過管理創新,建立健全有利於企業自主創新的制度與激勵機制,包括市場快速反應機制、科學決策機制、資金保障機制和人才激勵機制等,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制度保障。

要完善鼓勵創新的政策體系,大力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實行有利於技術創新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加快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必須把技術創新納入政策體系,協同配套地貫徹執行。要根據科技創新活動的不同特點,按照公開公正、科學規範、精簡高效的原則,完善科研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改變評價過多過繁的現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為。與此同時,要建立起科技自主創新戰略和政策制定與其論證、評價和監督的制衡關係。比如,對於各類科技自主創新戰略、政策和項目出臺前,對其可行性、財力可能、戰略佈局等等,風險、成本、預算、時間等等,應當由專家論證甚至聽證,還要接受社會輿論、公民的質詢和監督;如果從長期利益看,引進大於自主創新,我們就走引進的戰略,並選擇引進技術先進、成本較低、後續服務較好、能消化吸收的技術;如果引進的長期利益小于自主創新,我們就應當堅定不移地走自主創新的道路,從民族産業等方面進行權衡,避免外商邀請考察和遊説的干擾,也避免由某一個部門不民主和封閉的決策給國家形成重大的風險和損失。

四是發揮政府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中的作用。從組織層面看,要建立健全企業科技自主創新的組織機構,是企業實施科技自主創新的可靠組織保障。我國的大型企業都應建立健全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有條件的中小企業也要設置精幹的研發機構,一時不具條件的小企業也要有專人負責創新工作。

從工作層面看,要形成激勵創新、促進成果轉化、專利申請、合理分配研發成果收益等創新機制,使企業技術中心真正成為開展科技自主創新活動的指揮部,讓投機取巧者、抄襲倣冒者無利可圖。

從公共服務看,積極建立科技公共基礎設施和技術創新平臺,整合和提高科技基礎設施資源,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模式和運作機制,形成適當集中與適度分佈相結合的資源配置格局,運用共用機制推動科技資源社會化。

五是加速自主智慧財産權成果的轉化。智慧財産權是促進技術創新,加速高科技成果産業化,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隨著高新技術産業的迅猛發展,智慧財産權制度在科技進步中的戰略地位進一步增強,成為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企業實踐看,與科技有關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和管理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相當一部分企業對智慧財産權缺乏足夠重視,“重成果、輕專利”的現象仍然存在,從項目立項、成果開發,到成果獎勵、成果管理等工作中還缺少智慧財産權內涵。

國家統計局的調查資料顯示,我國90%以上的中小企業從來沒有申請過專利,70%—80%的大型企業同樣從不申請專利。大部分企業沒有專門管理智慧財産權的機構,這與國外企業相比,完全是背道而馳。可見,企業應當建立一種機制,即在進行科研開發、産業化、市場開拓立項之前,進行智慧財産權調查,到市場上尋找智慧財産權受到保護的創新成果。因此,應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有關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措施,通過立法促使企業形成具有原創性的自主智慧財産權,指導高新技術産業及産品的結構調整,提高企業和産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中國企業要想不被世界水準越拉越遠,要想充分參與到世界貿易的競爭中去,擠進世界“研發創新1000強”,必須以“無創新,不保護,毋寧死”的志氣,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拚出一條血路,我想無論哪家企業,都能立於世界不敗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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