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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農民工問題調查 劉維佳  
 

——以四川、浙江為例

兩千多年來,農民一直是中國最大的弱勢群體。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這二十多年,農民的弱勢群體地位得到極大改善,農民階層迅速分化並向城市遷徙。最具有社會學意義的現象是,農民工以鄉鎮企業為跳板異軍突起,堅忍不拔地行走在城鄉之間,實現了有史以來中國農民最徹底的一次解放,是中國産業工人劃時代的整體性更新。正是在這種認識和感悟的驅使下,農民工問題成為我重點研究的一個課題。

我國目前有多少農民工?

2005年7月中下旬,我作為中央黨校學員調研組的成員,到四川、浙江等地進行了“當前中國社會階層經濟利益需求和政治利益訴求”專題調研。回來之後,又收集了一些相關材料,做了進一步的案頭調研。總的感覺是,農民工已經成為一個數量巨大、結構複雜、不斷擴張的新生群體。

四川的一份資料表明,2004年全省有1490萬農民外出務工,比上年增長740萬人;舉家外出務工的農戶達到200萬戶,佔全省農戶的10%;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勞務收入達576億元,比上年增長25.2%。對於這幾組數據,可作三點分析:首先,1490萬農民工大軍,正巧與北京市總人口相等,意味著四川有30%以上(江西、福建高達40%以上)的農村勞動力“躍出農門”,這個數字相當一個中等國家的總人口。其次,200萬個農戶舉家遷往城鎮,説明瞭他們告別農村的決心和勇氣,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勞動力轉移,而是人口以戶為單位的群體大遷徙。再次,576億元的農民工勞務收入,大大超過了全省地方性財政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已超過50%,這標誌著農民工勞務收入成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不僅如此,四川2005年上半年的情況更讓我們關注。截止6月份,全省有1537.36萬農民外出務工,同比增加333.06萬人;實現勞務收入375.58億元,同比增加61億元。四川這種動態性的變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國民工潮發展的強勁勢頭,數量的增長和效益的提高都是歷史上不多見的。

一般認為,決定農民工涌向城市有兩大因素:一是城鄉收入的差距;二是城市對農民工的需求。這兩大因素具有鮮明的變數波動,如果政策環境和體制環境寬鬆,農民工的流量就會加大,反之就會減少。那麼,全國農民工到底有多少呢?目前,還缺少這方面的準確數字,在統計概念上也沒有明確的界定。但有兩個數字可以參考。一是鄉鎮企業的就業人數,二是農村勞動力到鄉以外的就業人數。據有關統計,2004年前者為1.38億,後者為1.02億,兩者相加為2.4億。但這兩個數據有交叉重合,鄉鎮企業就業人數中有一些不是農民工,農村勞動力到鄉以外就業人數又不包括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此外,有些鄉鎮企業改制後不再納入鄉鎮企業就業人數的統計範圍,但一線工人仍然以農民工為主體。除上面兩個數據外,還有些相關的數據可以説明農民工群體之宏大。比如,2004年全國春運客運量達18.9億人次,比10年前增長6.7億人次。農民工一般佔春運客流的60%以上。綜合各方面因素,保守地進行推算,目前我國農民工大概超過1.8億。當然,也有專家估計,我國農民工數量在2億左右。

農民工屬於什麼階層?

這些年來,農民工的階層定位並沒有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人們都習慣於把農民工與農民相提並論,似乎農民工與農民沒有什麼區別。是的,儘管中國的農民工已經有多年的坎坷歷史,但由於二元體制和二元社會的障礙,農民工一直作為農民的一部分,與農民、與農村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然而必須看到,農民工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農民,他們正在迅速從農民階層中分離出來。

在浙江我們了解到,一些進城10多年的農民工,現在都成了企業的中層幹部,名副其實的高級“白領”。他們在城裏建功立業、娶妻生子,但其身份還是農民,家裏還有1畝或者幾分地。這些“白領”農民工説,“我們永遠也不會回到農村了,家鄉的地已經不知道誰在種。自己這一代改變不了農民的身份,下一代一定要改變!”調研中,我深感一些農民工無論是職業還是觀念,都已經不是農民,甚至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工了。他們不但是現代産業工人,其中優秀分子還是現代企業的管理者和高級技工。據浙江抽樣調查,在農民工中,技術人員佔14.8%,中層管理人員佔10.1%。這個比例説明,除了出身和名分之外,與“農民”這個概念相去甚遠了。

200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是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判斷非常正確,意義重大。目前,全國第二産業就業人員中,農民工佔57.6%,其中加工製造業佔68%,建築業佔80%;在全國第三産業從業人員中,農民工佔52%;城市建築、環保、家政、餐飲服務人員90%都是農民工。也就是説,農民工正在迅速地從農民中分離出來,頑強地融入産業工人階層,並成為産業工人的主體部分。當然,這種分離和融入還處於一個艱難而漫長的過渡期,由於打破城鄉分割不可能一蹴而就,相當長的時間裏農民工的農民“血統”還會延續下去。儘管如此,農民工作為一個新的社會階層,其獨特的經濟需求和政治訴求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雖然農民工的“根”還在農村,但是他們已經脫胎換骨,日益成長為一個迫切需要社會認可的新興階層。

農民工處於何種生存境況?

坦率地講,由於種種原因,這些年來農民工一直作為邊緣化的特殊群體而工作和生活著,他們的基本權利和合法權益沒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許多農民工的生存境況令人堪憂。從一定意義上説,農民工既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又是身份社會的受害者。他們生存境況的主要問題是:

(一)作為“廉價勞動力”,工資水準低,拖欠時有發生。在用工企業的概念中,農民工與廉價勞動力劃等號。農民工工資水準很低,同工不同酬,是一個普遍的就業現象。據有關部門統計,2004年我國農民工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而城鎮工人年均收入15000元左右,相差近1倍。浙江一項調查顯示,7.5%農民工的月工資在600元以下,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許多企業長期以來把壓低農民工工資作為降低企業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主要手段。這是公開的秘密。有的企業主直言不諱地抱怨,“如果提高農民工工資,中國廉價勞動力的競爭優勢將不存在”。即便是很低水準的工資,企業還是想方設法拖欠。這在建築行業是普遍存在,在其他行業也屢禁不止。去年以來,儘管清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由於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據四川有關部門問卷調查,35.15%的農民工認為按月取得工資有點難,18.87%的農民工則認為很難。看來一些地方還有50%左右的農民工難以按月拿到應得的工資。

(二)作為“超時勞動力”,工作時間極長,超負荷從事繁重工作。涉及工資和工時問題,農民工不得不跳進計件工資和加班加點的“陷阱”。比如,浙江79.7%的農民工月平均工資在800元以上,聽起來不算太低。但是,這絕不是一週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時的勞動報酬。我們在浙江一個擁有5000多名農民工的大型民營企業調研發現,農民工每月只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10個小時。由於實行計件工資,農民工要多掙錢就必須延長工作時間。假如按《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幹活,拿到的計件工作肯定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甚至吃飯都不夠。就是在這個企業的食堂裏,我看到一位年齡很小的農民工正在吃一碗稀飯和一盤馬鈴薯片。我問他,“花多少錢?”他説,“一元錢”。我接著問,“一月工資多少?”他説,“620元,但加班也完不成定額”。大企業如此,中小企業裏農民工的高工時、超負荷問題就更為嚴重。比如,浙江海鹽一個製衣公司的農民工向信訪部門投訴,他們一天要工作12小時,沒有星期天和節假日,也沒有加班工資。平均月工作時間322小時,比有關規定超出155小時。公司為應付勞動部門檢查,還特別製作兩份工資表。四川省總工會的一個調研材料反映,某服裝有限公司農民工的日工作時間高達13—17小時,一週5天,天天加班,超出了生理極限。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地方的農民工因勞動強度大,拖欠工資等勞資糾紛,組織集體罷工抗爭。南方某地級市一年就發生幾十起農民工集體罷工事件。

(三)作為“高危勞動力”,社會保障缺失,各種安全事故頻繁。四川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出地,浙江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調查中我們感覺到,無論是輸出地還是輸入地,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都嚴重滯後,絕大部分農民工是在保障缺失的情況下從事相當艱苦甚至高度危險的工作,工傷、醫療、失業、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很低。據四川有關部門調查,在縣以上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僅有3.41%參加工傷保險,0.84%參加醫療保險,0.83%參加失業保險,2.99%參加養老保險。該省南充市南坪區的私營企業參加養老保險的只有39人,其中農民工寥寥無幾。農民工參保率如此之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相當多的企業想方設法逃避參保,以降低企業成本;農民工參保的“門坎”過高,多數農民工想參保但力不從心;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不完善,農民工流動性大,個人賬戶轉移無法銜接。尤為嚴重的是,農民工是工傷工亡的高危人群。一些地方農民工的生産生活條件非常惡劣,有的企業設備陳舊,管理粗放,不投入基本的安全裝備,農民工加班加點疲勞過度,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四川有問卷調查顯示,62.2%的農民工沒有勞動保護用品,57.75%的農民工沒有經過安全生産培訓,9.3%的農民工發生過一次工傷事故,4.23%的農民工發生過兩次工傷事故。在浙江,我們聽到這樣一個説法,全省每年起碼有1000名農民工的手指被機器斷掉。有的小企業、小作坊,化學用品管理混亂,生産、生活、倉庫“三合一”,農民工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品和氣體,職業病發病率很高。一方面農民工極易患職業病,工傷事故嚴重;另一方面農民工發生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後,很難得到合理的賠償,農民工把傷、殘、病帶回家鄉,社會矛盾由城市轉嫁到了農村。這是一些農民工生存境況悲慘的一面。

農民工問題有多麼重要?

我國進入新世紀以來,“三農”問題已經衍生為“四農”問題,那就是農業、農民、農村問題加上農民工問題。為什麼把農民工問題單獨列出來?可以從三個角度説明其重要性。

(一)農民工問題關係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我國農村現在是一家一戶承包土地經營,全國18.37億畝耕地,每人平均1.41畝,2.49億農戶戶均7.3畝,耕地塊數5.8塊。數以億計農戶的土地微小規模經營,汪洋大海的傳統小農經濟,要想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非常困難。農民工現象與這種狀況密切相關,他們外出打工是不得已不為之,是對傳統農業、小農經濟、落後農村的“突圍”。從這個意義上説,農民工問題實際上是“三農”問題的一個關鍵性瓶頸。因為解決“三農”問題,歸根到底是要減少農民,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才能提高農業整體效益,才能繁榮農村。如何減少農民?通過什麼渠道減少農民?鼓勵農民外出務工,切實保護農民工權益,及時轉換農民工身份,無疑是一條最重要的渠道。目前,我國有4.9億農村勞動力,除了已經轉移出來的勞動力,起碼還有1.5億有待轉移。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破解“三農”問題就必須抓住農民工這個關鍵,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在新的領域中實現新的突破。

(二)農民工問題關係到工業化、城鎮化和“以工補農、以城促鄉”。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實現“以工補農、以城促鄉”,縮小城鄉差距,農民工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生力軍。農民工問題解決好了,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步伐就會大大加快,一些難點問題也會迎刃而解。換一個角度説,中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繞不過農民工這道“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工業怎樣反哺農業?城市怎樣支援農村?其實還有一條捷徑可走,就是以近2億農民工為“反哺”與“支援”的橋梁和紐帶,緊密工農關係,疏通城鄉血脈。比如,四川省今年上半年農民工的勞務收入經銀行和郵局匯回農村287.4億元(不含卡匯等取到),凈增134億元,增長88%。這些勞務收入是農民工用勤勞和智慧創造的“反哺”和“支援”,不需要任何中間環節、不需要政府投資和企業贊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實效最強。過去的歲月裏,農民工為工業化、城鎮化作出了非凡貢獻;未來的年代中,農民工還將成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重要載體。

(三)農民工問題關係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在制約和諧社會建設的諸多矛盾中,農民工問題最為複雜。特別是一些地方及企業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不平等待遇,使農民工與企業主的勞資關係緊張,與城市居民的關係不融洽,與社會管理不和諧,有的地方農民工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之一。廣大農民工雖然創造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但在城市仍處於邊緣化的狀態,難以融入城市生活。尤其在就業環境差的地方和勞資矛盾尖銳的企業,農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悶情緒很強烈,農民工高傷亡率、高犯罪率等社會問題突出。比如,南方某地級市每年有1萬名農民工因公致殘,有近5000名農民工因交通事故傷亡;流動人口犯罪率佔犯罪總數的97%,搶劫、偷盜等刑事治安案件主要是農民工所為。由此可見,如果沒有農民工與城市的和諧相處,和諧社會就無從談起。

我國的農民工現象持續多年,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民工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不僅是一個重大社會現實問題,還是一個重大政治理論問題。在實踐中,我們對農民工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化,理論層面的探討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現在看來,有必要把農民工問題提升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實踐和理論的高度,來加以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解決農民工問題應該做些什麼?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在統籌城鄉發展方面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特別是“兩個趨向”重要判斷的提出和“以工補農、以城促鄉”方略的確立,使農民工的就業條件和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社會對農民工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地方也創造出一些很有成效的經驗。目前,無論是宏觀的政策導向,還是微觀的企業環境,統籌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這裡提出幾條建議:

(一)構建城鄉一體化就業體系。農民工問題實質是就業問題。要樹立就業優先的原則,徹底改變重城鎮、輕農村,重市民、輕農民的就業觀念和相關政策,把農業內部、農村區域和農民進城就業一併納入國家就業計劃,分類實施。近期的重點應該是,把解決好農民工就業問題作為構建城鄉一體化就業體系的突破口,制定政策法規,明確工作措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

(二)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制度。權益保障缺失是農民工問題的癥結所在。要在全社會樹立權利面前人人平等、機會面前人人平等、城鄉之間人人平等的理念。進一步清理和廢止對農民工的各項歧視和限制政策,堅決制止向農民工的收費和變相收費。儘快出臺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重點解決農民工工傷、醫療、失業、養老四大保險缺失的問題。與此同時,著手組織起草關於農民工權益的法規。依法保護農民工權益是治本之策。

(三)強化農民工輸出地和輸入地培訓。培訓農民工,實際是造就新一代産業工人。農民工輸出地要抓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前的基本技能培訓,主要措施是擴大“陽光工程”的實施規模,提高補貼標準,試行農民工“培訓券”,使更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在轉移之前得到一定的知識和技能培訓。農民工輸入地要抓好轉移後的農民工專業技能培訓工作,特別要充分發揮用工企業培訓農民工的積極性,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一定的支援。

(四)穩妥解決農民工戶籍問題。建國以來長期實行的戶籍制度,客觀上起到了城鄉分割的作用。改革現行戶籍制度勢在必行。但是假如簡單地將農民工由農民身份變為市民身份,弊大於利,可能會引發新的社會問題。解決農民工的戶籍問題,還是要從統籌城鄉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一要降低城市戶口的“含金量”,二要弱化農村人口遷徙的“尋租”動機,三要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這些方面的工作都要注意節奏和配套,不能操之過急或單獨行動。

(五)改進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農民進城的“門坎”低了,農民工管理和服務的任務就更重了。目前,全國還沒有一個統籌農民工管理和服務的部門,部門之間既有“各管一段”互不銜接的問題,又有“共管一段”責任不清的問題。應該從自上而下理順農民工工作的關係,抓緊制定全國農民工就業規劃、農民工工作政策措施。農民工較多的大中城市也要設立相應的農民工管理與服務機構,切實維護權益,具體指導就業,協調管理事務,提供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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