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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造和諧輿論環境 張濤甫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為我們今後的發展確立了新的發展標桿。建設和諧社會離不開和諧的輿論環境。只有做到社會輿論的良性運作,才能談得上社會的和諧發展。

要實現社會的穩定、有序與和諧,必須確保社會訴求渠道的暢通。

——暢通社會訴求表達通道。處於社會轉型之中的中國,必然會遇到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困難,這是正常的。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原先單一的社會結構漸漸被打破,社會結構變得日益多元化,會産生多種多樣的分歧和矛盾。不同社會階層、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和價值訴求渴望得到表達,這就要求我們的社會提供一個比較暢通的訴求表達通道。為此,我們要進一步拓寬社會訴求的表達渠道,減少妨礙社會訴求及時、高效傳輸的不必要環節,及時疏浚流通管道,保障社會訴求的有效表達。另外,值得我們注意的一點是,要盡可能兼顧不同社會階層、社會群體的訴求表達的公平,需要照顧到那些困難人群的利益訴求和意願,確保他們的聲音得到有效的表達。

——要實現訴求渠道的暢通,必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溝通功能。大眾媒體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必須要表達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從中國目前的媒體發展態勢來看,媒體表現出很強的社會責任意識,廣大人民群眾對此也是比較滿意的。但是,媒體還需要在溝通的廣度與深度、效率與效果等方面作進一步的工作,以適應新形勢下社會溝通的要求。要在積極擴大媒介的溝通供給的同時,保證社會溝通的高質、高效。

——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近年來,我國政府大力推廣新聞發言人制度,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效。這是暢通公共資訊流通渠道、促進政府和社會溝通的有效機制。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推廣,減少了社會對政府的誤解與偏見,實現了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有助於社會輿論的有序、健康發育。但是,有的部門和地方,對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認識還存在一些不足,認為政府設置新聞發言人,就是為了控制輿論,片面理解新聞發言人的把關人功能,誤解了新聞發言人的應有功能。其實,政府發言人的功能要大於其把關人的功能,需要政府發言人這個角色,並不僅僅為了控制輿論,而是為了通過溝通來引導輿論。可以説,我國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有了一個良好的開局,後面的路還很長,面臨的困難和挑戰也會很多,因為我們的社會變得越來越複雜,人們的訴求也越來越豐富。

——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應急機制,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我們認為,一個社會遭遇困難乃至危機並不可怕,關鍵在於有沒有能力解決問題、化解危機。國際經驗告訴我們,當每人平均GDP 1000─3000美元時,是一個社會矛盾的多發期,加之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社會矛盾難免會尖銳化。這就要求我們在心理和制度安排上作好充分的準備,一旦遇到問題和危機,不會手忙腳亂,亂了方寸。危機時刻、緊急狀態畢竟不是社會常態,但是不可麻痹大意。總體上講,我們的社會預警、應急能力還比較弱,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解決社會矛盾的要求。這就需要充分發揮大眾媒體的社會監測功能,完善社會利益協調和社會糾紛調處機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救援、社會動員機制,提高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暢通訴求表達渠道,需要在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上花大氣力。我們需要在對既有的社會訴求管道進行梳理、結構性調整的基礎上,解放思想,進行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已經為我們確立了方向性的目標,具體的創新工作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一步步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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