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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與革命》的譯法 胡為雄  
 

列寧的《國家與革命》確是一部內容豐富的書,值得我們去精心閱讀。遺憾的是,這部書的書名翻譯有些缺憾,也許,它譯成《政權與革命》更好。著名學者朱光潛早在《出版工作》(1979年第1期)上著文指出:《國家與革命》的國家一詞俄文是Государство,英譯作“State”,這個詞似譯為政權或國家政權較妥,因列寧這裡所指的主要是政權。而國家除有政權之外,還有領土和人民。到了共産主義,消亡的是政權而不是領土和人民。這有其道理。確實,列寧當時號召的是用革命摧毀俄國國家政權而不是整個俄國。從今天來看,我們使用的漢語中有“國家”、“國家政權”、“國家權力”等詞彙,完全可以用來準確地對應翻譯《國家與革命》一書。在漢語語境中,説國家是暴力機關顯然是荒謬的,説某種施行鎮壓職能的機關是“暴力機關”才説得通。但在建設政治文明的時代,我們在使用政治術語時應當更加精確、規範,如把軍隊表述為“武裝力量”,把警察表述為“治安力量”,所發揮的是防止外敵入侵與防暴安良的功能。如果結合原文和譯文來研究《國家與革命》這部經典,能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其精神實質,更好地學習列寧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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