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汁反傾銷案

    一、本案的背景情況

    90年代以來,我國蘋果種植業發展很快,蘋果産量迅速增長。1993年我國蘋果産量不足1000萬噸,到1998年已達到1948萬噸,5年幾乎增長一倍。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到2000年我國蘋果産量已佔全球總産量41%,居世界首位。主産區為陜西、山東、遼寧、河北、山西、河南6省。蘋果産量的迅速增長,帶動了加工業突飛猛進的發展。1982年,從山東引進第一條5噸/小時果汁生産線開始,據不完全統計,到1999年已達46條生産線,加工能力達到410噸/小時。特別是陜西省,96、97年兩年上了9個廠,截至99年初已投産的蘋果汁加工廠已達15個,年生産能力4.6萬噸,可轉化鮮果37萬噸。我國蘋果汁銷售價格95年最高時曾賣到1800美元/噸。

    根據我海關統計數據分析,1995年我濃縮蘋果汁對美國出口量2660.72噸,金額368萬美元,到1998年對美國出口量達45,931噸,金額為3000多萬美元。中國蘋果汁的發展和出口引起美國蘋果種植商和果汁加工商的恐慌,美國蘋果協會于1998年9月醞釀對中國出口的濃縮蘋果汁提起反傾銷調查。

    二、艱難而漫長的抗辯

    1、美國蘋果協會醞釀起訴,我應訴企業提前介入準備

    1998年10月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食土商會)得知美國擬對中國出口的蘋果汁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我們通過海關統計資料搜尋本案所涉及的公司。隨後在陜西省外經貿廳的配合下,組織有關出口公司召開了緊急會議,向與會公司通報了有關反傾銷訴訟的資訊,並在會上徵求了企業對於應訴的態度。與會企業在商會的協調下,各主要出口企業討論制定了出口最低限價和協調辦法,由此對美出口價格每噸上調60美元。12月食土商會于青島再次召開了蘋果汁出口協調會,企業一致呼籲有關出口公司共同遵守限價,穩定出口市場。這兩次會議所作的決定在美國蘋果汁行業引起了震動。會後我們從不同的渠道得知,在美國,從中國進口的濃縮蘋果汁價格上升80-100美元/噸,使美國訴方對是否起訴産生了猶豫,為我國企業的應訴準備爭取了寶貴的時間。

     同時,食土商會還聘請了美國格倫菲爾德律師事務所對我出口公司進行了預審計調查。通過預審計調查,有關出口公司對反傾銷程式和本企業在應訴中應做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時律師也掌握了我國濃縮蘋果汁主要生産成本構成,根據我國蘋果汁生産狀況,尋找適合我生産情況的替代國資料。並根據各應訴公司不同的生産和銷售,估算了各應訴公司在此次調查中可能獲得的反傾銷稅率,使應訴公司做到心中有數。

    由於我方成功地拖延了訴方的起訴行動,使我國蘋果汁出口價格最低時期未被列入反傾銷調查期。

    2、商會組織企業積極應訴

    1999年6月27日,美國商務部決定對本案正式立案調查。本案立案時訴方在起訴書中稱“傾銷幅度為91.84%。95至98年,中國上述産品從3000公噸激增至40000公噸,增幅達1200%;出口價格卻從95年的每加侖7.65美元降至98年的3.57美元,降幅超過50%。”這種從表面上具有傾銷特徵的狀況,使本案一開始就十分艱難。

    由於我有關應訴企業的協調一致,在替代國價格的選取、有關答卷的準備方面都比較充分,使我們佔據了較為主動的地位。訴方感到案件的發展可能與他們的期望背道而馳,因此動員了21名參議員、51名眾議員分別於當年9月15日、9月24日聯名致信美國商務部,要求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濃縮蘋果汁裁決高稅率,並提前對本案作出裁決。商務部迫於政治壓力,多次拒絕我方合法的延期申請。應訴企業、包括我們的律師在內,都十分擔心案子有可能由於政治壓力而得到不公正裁決。在這種緊急情況下,食土商會立即向外經貿部尋求政府支援。為此,外經貿部石廣生部長親自寫信給美國商務部部長,我駐美國使館經商參處也代表我國政府向美國商務部表達了對本案的關注,要求美商務部在該案調查中應該合法、公正。美國商務部也因此作了相應的表態。應訴企業和律師信心大大增強。

    儘管我方在應訴過程中面臨種種不利因素,在1999年11月的初裁中,我應訴企業仍得到了相對較低的稅率。初裁結果公佈後,食土商會立即組織有關應訴企業召開反傾銷工作會議,研究我們下一步的工作策略。在會上,部分應訴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提出與美方進行“中止協議”談判。食土商會對進行“中止協議”持反對意見。經過認真研究,應訴企業一致認為“中止協議”並不是解決本案的最佳途徑。最主要的是中止協議中關於出口價格由美方提供的條款,對我公司極為不利。應訴公司一致表示,要盡全力配合律師,將反傾銷應訴進行到底。

    由於商會和應訴公司對實地核查的準備工作十分重視,在我方律師的精心輔導下,順利地通過了美國商務部官員進行的實地核查。

    在美國商務部(DOC)聽證會前,訴方突然又向美商務部提交了新的更高的印度榨汁蘋果價格。如果美商務部接受此價格,我應訴企業的稅率將會成倍提高。我方律師立即到印度德里市場進行實地考察,並拍攝了大量照片。在隨後的美國商務部聽證會上,我方律師出示了極有説服力的證據,終於在聽證會上擊敗了對方,維護了我方合法權益。

     2000年4月7日,美國商務部對我濃縮蘋果汁反傾銷調查作出了終裁。我應訴被核查企業稅率為0-27.57%,未被核查應訴企業的平均稅率為14.88%。全國稅率為51.74%。

    三、挑戰美國商務部的不公正裁決

    儘管本案取得了比較好的結果,我應訴企業仍可以繼續對美出口。但是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與代理律師分析後認為,美國商務部在調查中存在明顯不公之處。為了更好的維護會員企業利益,在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的組織下,除了取得零稅率的公司和原審調查階段退出應訴的公司,其餘九家應訴公司于2000年7月就美國商務部不公正的裁決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上訴,並繼續聘請美國格倫菲爾德律師事務所代理上訴案。

    經過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與律師的共同研究,決定對美國商務部在案件調查過程中7點不公平之處進行司法上訴。2001年7月11日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參加了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舉行的公開聽證會。聽證會前商會法律部和律師進一步詳細研究了應對策略,併為此次聽證會的申訴做了精心準備。我方準備資料詳實,引用法條例證豐富,發言有理有據;商務部及美國原起訴方美國蘋果協會代理律師的抗辯發言明顯遜於我方,辯辭顯得蒼白無力。在聽證會上我方取得了較為明顯的優勢。

    經過整整2年的審理,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于2002年6月19日對該案做出判決。該判決推翻了美國商務部終裁發佈的針對中國濃縮蘋果汁的反傾銷令中五點關鍵內容,支援中方就此五項內容上訴的關鍵論點。內容如下:

    1、印度不應作為替代國,因為印度不是濃縮蘋果汁的主要生産國,如果商務部不能提出充分的證據證明其為何以印度為主要替代國,那麼“商務部應當另選一個合適的國家進行復審,並且及時向法院通知他的決定。”;

    2、美國商務部採用的印度蘋果價格不能作為替代價格,因為印度蘋果價格是受政府干預的價格,因此榨汁蘋果替代國價格應採用中方提供的土耳其價格;

    3、美國商務部採用印度儲備銀行的數據計算銷售費用和一般管理費用比率,這種計算方法和HPMC(一家印度食品公司)提供的實際比率不符,法官認定應採納中方提供的數據;

    4、美國商務部不應採用進口的鍋爐用煤價格作為替代價格,因為印度國産煤價遠遠低於進口煤價,沒有證據表明濃印度濃縮蘋果汁生産商一定使用進口煤;

    5、將至底特律港口的運輸平均高額海運費加入所有應訴方至美國東海岸的運輸成本價是沒有根據的,也是不合理的。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的裁決缺乏充分法律依據或與法律規定不符。美國商務部終裁中的五條關鍵裁決被駁回,這意味著中國應訴企業上訴“美國商務部裁決不公正”案獲勝。

    2002年11月,美國商務部公佈了重新裁決的濃縮蘋果汁調查結果草案。裁決結果如下:原審受到美國商務部實地核查的5家應訴公司(煙臺源通果汁有限公司、青島南南果汁公司、陜西海升鮮果汁有限公司、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湖濱果汁有限責任公司)全部為0稅率,在原審階段獲得平均稅率但未被美國商務部實地核查企業:西安亞秦果品有限公司、咸陽富安果汁有限公司、長沙市工礦産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山東省食品進出口公司由原審終裁稅率14.88%上升至28.33%(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實行回溯制,28.33%的稅率只是針對98年12月至99年5月調查期內的出口,而且西安亞秦、山東省食品在美國商務部今年的行政復審終裁中已經獲得0稅率,因此對上述2家企業出口沒有實際影響)。

    獲得加權平均稅率的應訴公司稅率上升的原因在於,按照美國反傾銷法,0稅率不參加加權平均計算,而當6家被核查企業全部為0稅時,美國商務部沒有可以用於計算加權平均的稅率基礎,因此美國商務部只簡單地採用全國統一稅率一半的方法確定未被核查企業的平均稅率。食土商會和律師均認為美國商務部這種裁決方式沒有法律依據的,是不合法的,食土商會要求律師對此進行抗辯,我方律師現正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

    如果這個修正結果被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認可,且商務部及訴方沒有進一步的上訴,則參加全程調查的6家應訴公司將全部獲得0稅率,從而被排除在反傾銷令之外。這是我國首次在對美國商務部反傾銷調查結果進行上訴案中取得重大勝利。

    這個裁決若得到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最終認可,預計將在2003年5月公佈。

    四、戰略上的決勝信心,不能替代戰術上嚴密審慎的應對

    由於取得上訴案結果耗時較長,勝敗暫時無法預知,而且按照美國法律,原審終裁後每年均應進行年度復審,否則就會得到最高稅率。如果企業連續三次復審均為零稅率(低於2%),則可免除反傾銷復審。因此在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上訴的同時,在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的動員和組織下,十一家應訴企業中間六家決定參加第一次年度復審,爭取獲得更好的稅率。與此同時,2001年6月17日,美國商務部首次年度復審立案,調查期間為1999年11月23日至2001年5月31日。

    我應訴企業在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及律師的指導下,均按照商務部要求按期填寫,提交了調查問卷的答卷。

    2002年5月27-30日,美國商務部對西安的中國濃縮蘋果汁復審進行了實地核查。核查前,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對於未參加過實地核查的企業做了指導。核查中,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也派人現場參與核查,在美國商務部官員和企業工作人員之間進行溝通。

    在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和我方律師的指導下,我應訴企業均順利通過核查,為企業在初裁中獲得零稅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行政復審中,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聘請的美國律師成功地找到了客觀的印度的榨汁蘋果替代價格。這是各復審方中唯一成功提供有説服力的蘋果替代價格的代理律師事務所。由於我方律師提供的蘋果替代價格證據充分,美國商務部接受了這個替代價格。這對我復審企業取得零稅率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2002年11月14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報》上公佈了美國對中國濃縮蘋果汁反傾銷案第一次年度行政復審終裁稅率,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組織的六家復審企業稅率均為零,另外還有幾家自己聘請律師復審的企業,也因為應用我律師替代價格的關鍵數據取得了零稅率,未參加復審企業的稅率為51.74%。在年度行政復審中,所有參加應訴的企業全部獲得0稅率的情況在美國反傾銷調查中也是比較罕見的結果。

    在案件進行過程中,我國對美出口濃縮蘋果汁由1998年被訴後的出口金額3千多萬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5778萬美元。

    五、農産品反傾銷應訴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多年來,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在組織企業應訴方面作了不少工作,積累了一些經驗,也研究了一些問題,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目前農産品反傾銷應訴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亟待採取相應措施,儘快解決。

    (一)外部因素

    1、非市場經濟問題

    目前, 西方國家視我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 在確定我出口産品的正常價值時,均採用第三國替代的數據。作為替代價格的市場經濟國家眾多,在每一産品的價格上又往往大相徑庭,因此,採用替代價格確定商品成本的做法經常會使我們處於被動的地位,甚至到了荒謬的程度。往往導致我國本來沒有傾銷的産品被裁定存在傾銷,或本來只有輕微傾銷的産品被裁定高額傾銷幅度。這種歧視待遇,使我應訴方與起訴方一開始就處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我方的勝訴變得十分艱難,貿易保護主義者也就是看到我們應訴方先天的不利條件,紛紛採取反傾銷手段排擠我出口商品。

    2、反傾銷是國外貿易保護主義勢力合法排擠它國商品的重要方式。

    反傾銷是WTO允許的一種保護本國産業發展的方式。因此在中國加入WTO以後,以過去的一些歧視性貿易政策對待中國出口産品已經成為歷史,面對物美價廉的中國出口産品,合法的反傾銷手段可能被更多的採用。

    (二)國內企業內部因素

    國內企業採取逃避方式助長了反傾銷手段的使用。一個反傾銷案件被立案,多數企業不願參加應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從主觀上看,一些企業對反傾銷帶來的嚴重後果缺乏清醒的認識,往往採取躲避的態度;有的企業不重視受到調查的市場,認為沒有這個市場還可以去別的市場;有的企業則希望借助其他企業的應訴,坐享其成,勝了自己可以漁翁得利,敗了自己也沒什麼直接損失。有的甚至眼看裁決將至,索性加速低價出口,撈最後一把,此舉還導致起訴方海關向前追溯90天加稅的處罰,給企業應訴造成更大的困難。近年來生産企業的應訴態度比外貿企業的態度,更顯積極一些。特別是一些外向型生産企業,出口是他們的唯一齣路,這是他們的“飯碗”,因此他們的應訴是為生存而抗爭。

    2、客觀上,有的企業在應訴決策上猶猶豫豫,下不了決心,一是對應訴前景感到沒有把握。被反傾銷的産品通常外銷價格偏低,勝訴難度大。二是應訴費用高。三是公司在反傾銷問題上存在機制不順暢的實際情況。如目前公司經營主體在業務科室,各個科室自負盈虧,獎金和收入與利潤掛鉤,如果公司不出面統一協調應訴工作,單純依靠科室自己解決資金問題,往往最終不能應訴。四是有的國家反傾銷法律上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甚至歧視性的條款,也導致企業不願應訴。如歐盟的反傾銷,應訴企業較難獲得“市場經濟經營模式”的企業身份,也就是説,很難獲得自己的單獨稅率,特別是拉丁美洲的反傾銷案,由於當地的反傾銷法律不健全,隨意性很強,應不應訴結果差不多。這樣也妨礙了企業應訴的積極性。

    3、公司對應訴結果本身的顧慮

    一般來説,應訴結果會出現三種可能性:一是無傾銷或無損害,均會無稅結案;二是有傾銷,有損害,但經過抗辯稅率較低,保住了出口市場;三是有傾銷,有損害,反傾銷稅也很高,市場丟失。第一種無稅結案的情況,在理論上是最理想的結果。但卻不是應訴公司願意看到的結果。很明顯,應訴公司是經過再三斟酌,看好市場的發展前景及本公司將在勝訴後的經濟利益,才甘冒風險支付鉅額的律師費,參加應訴,如果結果是自己出錢,全國所有的企業坐享其成,這是他們不願看到的。除非案子結束後由應訴企業專營,否則應訴企業寧肯不要全勝,因為在取得區別稅率的裁決下,才可能出現只有被裁較低反傾銷稅的應訴公司能出口,其他未應訴公司不能出口的結果,這在客觀上保護了應訴公司的利益。當然失敗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沒有人能夠在應訴前就打保票可以百分之百勝訴。

    4、應訴機制存在一定問題

    反傾銷調查的時效性非常強,立案後的調查程式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一旦做出來裁決,則很難再更改。我國目前的應訴缺乏快速反應能力。在反傾銷調查立案前,由於起訴工作處於籌備階段,多數企業對參加起訴持觀望態度,而此階段是聘請律師指導我國內企業的最佳時機,如果準備的好,將對立案後的結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這個階段是企業態度最曖昧的階段,他們當中的多數總是把希望寄託在對方不起訴上,而商會沒有得到企業應訴確認並答應支付相應律師費的情況下,既不能請律師也無法開始前期的答卷準備工作,由此喪失有利時機。另外,如果我商會或出口企業利用未起訴階段,赴進口國與進口商配合,共同與訴方公司進行交涉,也有可能將案件平息。一旦立案,再召集企業開會,研究是否應訴以及聘請律師等大量的具體工作,就顯得十分被動。前兩個問題的關鍵是費用,進出口商會目前沒有這種費用的來源。在目前的應訴機制下,應訴工作很難做出快速反應。

    (三)農産品行業自身特點

    1、物美價廉是我國農産品出口的一個特點

    我國出口農産品多為勞動密集型産品,勞動力成本較低,利潤空間相對較好,傳統大宗農産品出口是我國出口多年來的優勢。同時科技含量相對也較低,易於開工。這也給低價競銷留出很大餘地。近年來隨著農副産品深加工産品出口規模的擴大,出現了一些新興加工産業,面對國外激烈的競爭,我企業往往採用降低出口價格的作法,以期擴大我産品的市場份額。低價競銷等無序競爭方式成了部分企業重新劃分市場份額的手段。特別是那些投資少、利潤高、技術含量低的大宗傳統農産品行業,更是低價競銷的主要目標。蜂蜜、羊絨、松香、大蒜等各種大戰都是以高價搶購低價競銷為顯著特點的。這樣的價格變化足以引起國外的反傾銷指控。當初的蘋果汁是如此,蘑菇罐頭、蜂蜜、大蒜、小龍蝦等也是如此。出口曾達八億美元的鰻魚、曾達六億美元的凍雞也走過同樣的路。

    2、多數生産分散且規模化經營程度不高是農産品生産的另一個特點。因此,遭遇反傾銷時,儘管大宗農産品的出口將會涉及更多的農民及關聯産業的利益,但是將他們組織起來並出資應訴往往相當困難。以大蒜為例,大蒜是我國主要出口農産品之一,年創匯額1億美元左右。2000年我國種植面積為48萬公頃,産量達646萬噸。品質及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很高的比較優勢,引起了一些國家國內産業部門的恐慌,紛紛採用反傾銷調查、保障措施及設置進口數量限制等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阻止我國大蒜進入該國市場。1994年以來,相繼有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等國對我出口大蒜進行反傾銷(美國對我出口大蒜的反傾銷率高達376.67%,巴西每噸徵收480美元反傾銷稅),歐盟對我大蒜的進口實行數量限制,南韓對我大蒜設置關稅配額限制等等。但是由於我國大蒜基本上是小規模個體化生産,組織企業聘請律師打國際官司,十分艱難。

    六、濃縮蘋果汁案件的應訴給我們的幾點啟示:

    1、面對國際上越來越多的反傾銷訴訟,唯一有效的途徑就是奮起應訴,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1994年美國對我國出口大蒜進行反傾銷調查,由於我們的出口商不應訴,被裁決376.67%的高稅率,使得我國的大蒜至今無法對美國出口。事實上,應訴沒有百分之百勝訴的把握,但至少有希望,而不應訴卻是百分之百的失敗。本案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本來案件初期情況對我們十分不利。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放棄努力,就是放棄了苦心開發的美國市場,就會使一大批新興企業倒閉,直至嚴重影響到上千萬果農的利益。正是由於大家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一致以積極的態度進行應訴,使應訴企業的加權平均稅率比起訴稅率下降了近77個百分點。另外,事實證明在一些法律比較健全的發達國家,運用法律武器,據理力爭,是有可能保護我出口企業的利益的。

    2、發揮進出口商會的行業協調組織職能,大家齊心協力應對反傾銷。在本案尚未立案時,在商會的協調下,蘋果汁行業的企業痛感過去分散經營、互不通氣甚至低價競銷的方式已經危及到行業的生存,第一次坐到了一起共商行業發展大計,會議討論制定了應急的出口最低限價和協調辦法,大家自覺採取自律行動,使得形勢發生了重大轉化,拖延了美方起訴,為我國企業的應訴準備贏得了寶貴的時間。蘋果汁案之所以變不利為有利,與商會充分發揮行業的力量的努力分不開。這種行業作用是其他機構無法取代的。另外,經過多年反傾銷工作的實踐,商會積累了大量應對反傾銷案件的經驗,特別對於企業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可以避免企業容易出現的錯誤,爭取更有利於企業的抗辯結果。

    3、企業必須團結一致,嚴格進行行業自律才能在應訴中爭取主動。正因為此案關係重大,在商會的組織下,蘋果汁行業的企業痛感過去分散經營、互不通氣甚至低價競爭的方式已經危及到行業的生存,第一次坐到了一起共商行業發展大計,自覺採取自律行動,使得形勢發生了重大轉化,在應訴中爭取了主動。

    3、聘請有能力有經驗的律師,是應訴取得好效果的重要保證。在應訴過程中,律師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律師的工作經驗、對商品及其所屬行業的熟悉程度、工作責任心等等都會對案件發展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於律師的選擇應重視其報價,更應考慮其專業水準及能力。在美國商務部(DOC)對蘋果汁案終裁聽證會前,訴方突然又向美商務部提交了新的更高的印度榨汁蘋果價格。如果美商務部接受此價格,我應訴企業的稅率將會成倍提高。我方律師立即通過其印度的合作人,到印度德里市場進行實地考察,並拍攝了大量照片。在隨後的美國商務部聽證會上,我方律師出示了極有説服力的證據,證明訴方提交的蘋果原料是用於直接食用而根本不用於榨汁,甚至證明了訴方作為替代價格證據的這種蘋果根本沒有運輸到替代工廠,終於在聽證會上擊敗了對方,維護了我方合法權益。因此聘請有能力有經驗的律師,是應訴取得好效果的重要保證。

    4、應訴企業必須儘早介入,才能爭取主動。本案所有應訴企業涉及反傾銷訴訟都是第一次,在應訴前期,對如何應對美國的反傾銷起訴感到很茫然,都知道認真準備很重要,但不知如何準備才符合美國法律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商會首先結合以往的案例給應訴企業作了介紹。並經應訴企業同意,在該案還沒有起訴之前就聘請了有經驗的律師和經濟師對各個企業進行預審計,使各企業對自己的生産、銷售按美國反傾銷法要求作好準備。避免了許多盲目性,也大大減少了失誤,為後來的答卷和核查打下良好基礎。通過預審計調查,各有關出口公司對反傾銷程式和本企業在應訴中應做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時律師也掌握了我國濃縮蘋果汁主要生産成本構成,根據我國蘋果汁生産狀況,尋找適合我生産情況的替代國資料。並根據各應訴公司不同的生産和銷售,估算了各應訴公司在此次調查中可能獲得的反傾銷稅率,使應訴公司做到心中有數。本案正式立案調查後,由於我有關應訴企業的協調一致,準備充分,在替代國價格的選取、有關答卷的準備方面都做得比較充分,使我們佔據了較為主動的地位。

    5、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有力支援十分重要。當美國傳來有可能對中國濃縮蘋果汁進行反傾銷的消息後,立即引起蘋果及蘋果汁主産省之一的陜西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關注,對開始應訴起了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美國眾多議員向美商務部施加政治壓力,大家擔心本案可能由於政治壓力得到不公正裁決的緊急關頭,外經貿部領導和相關部門關鍵時刻給予我應訴企業強有力的支援,對案件的正常進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中國網 200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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