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

  1.消除貨物流通的體制障礙,加快建立內外統一的市場體系。全面實行外貿經營登記制,加快國有外貿企業改革。今後除少數大宗商品由國有控股公司經營外,國有外貿公司應採取多種方式改革産權制度,由國家獨資公司向股份制、合股制和私營企業轉變。取消物流、分銷行業準入限制,打破地區封鎖,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商品在全國市場自由流動。

  2.重大的對外經濟貿易政策通過法律法規形式,轉化為公開、透明的制度,繼續推進法規政策的統一實施,轉變政府決策方式,盡可能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3.國家主要通過提高監管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和發展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擴大進出口規模,優化進出口結構。完善出口退稅制度,實現及時足額退稅;依法改進海關、商檢等口岸工作,提高通關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建立高效的加工貿易監管體制;增加財政對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投入,加大政策性金融對機電設備出口和境外戰略投資的支援力度。

  4.統一外商直接投資的法律,提高市場準入的透明度,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及時修訂引進外資指導目錄,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式,拓寬投資領域;根據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和投融資體制改革進程,適時出臺外資購並國有企業的法規,取消外商投資製造業和基礎工業的股權比例限制,鼓勵引進資金、技術和管理,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同時在改革稅制的基礎上,實現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

  5.儘快出臺《商會、行業協會法》,明確進出口商會等仲介組織的法律地位,積極推進行政性仲介組織改革,打破按政府部門分工設立仲介組織的體制障礙,鼓勵企業自下而上地建立自我約束、自我協調和維護共同利益的行業組織。

  6.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堵塞管理體制上的漏洞,嚴厲打擊走私、騙稅、洗錢和侵犯智慧財産權等違法犯罪行為。

(本報告執筆:張小濟)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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