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

  利率市場化的實現一方面使資金的配置更趨合理,另一方面,它也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打下重要基礎。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標在於實現人民幣完全可自由兌換,並實行完全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的浮動匯率制度,這是一項長期任務。

  1996年,我國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可自由兌換。但出於審慎原則,我國資本項目下仍然沒有完全放開。加入WTO以後,隨著進一步引入國際資本和國際競爭,中國不可能永遠實行資本管制。經驗表明,對資本自由流動的開放型經濟而言,只有實行浮動匯率,才能保證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因此,我國實行完全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的匯率制度也是大勢所趨。

  目前,我國資本賬戶開放的進程已經啟動。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確定的43個資本賬戶交易項目中,我國實現可兌換的項目有8項,例如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商業信貸、非居民對內直接投資等等,佔186%;有較少限制的有11項,佔256%;有較多限制的有18項,佔419%;嚴格管制的有6項,佔139%。鋻於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中國開放資本項目的過程必須謹慎。成功開放資本賬戶的前提條件包括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健康的微觀經濟基礎、經常項目平衡、外匯儲備充足、匯率水準均衡、國內金融體系穩定、金融監管體系完備等。目前,我國在微觀經濟基礎、金融體系穩定和金融監管上還有很多不足。因此,我國外匯體制改革應伴隨這些矛盾的化解而逐步實現,沿著“先資本流入、後資本流出,先直接投資、後證券投資,先資本市場、後貨幣市場,先股票市場、後中長期債券市場”的次序,開放資本項目,實現人民幣的可自由兌換。

(本報告執筆:王召)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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