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深化改革所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其根本原因在於,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改革,加大了調整原有利益格局、衝擊舊體制舊觀念的力度,使一部分改革主體變為改革對象;同時,建設各項新制度本身,也對改革方案的科學性和預見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決策者、研究者到執行者,都面臨著重新學習、轉變觀念和不斷適應變革的新挑戰。

  1.我國正處於經濟結構劇烈變化、各種矛盾集中暴露的經濟發展階段,改革的複雜性和艱巨性日益突出。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在傳統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由數量擴張型向品質效益型轉變的進程中展開的,各种經濟問題和社會矛盾盤根錯節。這些變革都具有根本的性質,所涉及的規模之大和程度之深,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的現代化歷史上,可能都是空前的。目前,我國淺層次的、容易改的改革任務基本上都已完成,改革進入更深層次的攻堅階段。改革的社會基礎正在發生分化,改革初期各方面普遍受益的局面轉變為部分受益、部分受損的複雜格局。一方面,政府職能轉換勢必精簡機構、人員,削弱一些部門的權力和利益,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也必然打破一些行業及其主管部門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面,市場化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不可避免地導致失業增加,並引起國有企業職工身份變化。因此,深化改革面臨的難度和阻力無疑也會加大。在重大改革設想的反覆論證、協調乃至改革方案實施的整個過程中,難免産生推諉扯皮、延誤戰機甚至南轅北轍的情況。面對這種複雜局面,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又要注意保護弱勢群體,使大多數人受益。

  2.部門自我改革很難徹底,容易引起改革偏離正軌。目前的行政審批制改革,主要依靠政府部門自我申報、自我清理,往往出現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問題,不利於根治行政審批權與收費利益密切掛鉤的“權力造租”機制。壟斷行業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法規,也主要由該行業和主管部門自己制定,難以超脫部門利益、集團利益的狹隘眼界。由於缺乏利益相關方(企業、行業協會、消費者)和利益超脫方(專家、社會公眾、輿論媒介)的公共參與和評議,部門自我改革可能流於形式,甚至被既得利益集團扭曲。

  3.非經濟因素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制約越來越明顯。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來越觸及民主政治、政權建設、幹部制度、黨的領導方式等非經濟領域。如果政治體制和上層建築領域的改革進程跟不上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勢必導致經濟領域的一些重大改革難以推開,甚至産生局部逆轉。農村稅費改革在局部地區的反覆,其根本原因就在於農村基層政權疊床架屋,“生之者寡、食之者眾”,使我們面臨陷入“黃宗羲怪圈”的危險。這次抗擊“非典”鬥爭中政府曾一度陷於被動,信譽受到損害,明顯暴露了高官失職、體制分割、觀念陳舊、輿論監督薄弱等問題,這不僅是嚴重的教訓,更是協調推進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改革的重大契機。

  4.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方式,仍然有較強的慣性。一些部門習慣於依賴行政手段對經濟生活出現的問題實行禁和堵(如對年年出現的棉花市場波動和漲價現象),不善於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加以調節,實際效果並不理想。一些執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在非常時期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公共權力容易過度膨脹(例如最近一些地方開始強制徵收消毒費、民工體檢費等)。政府干預經濟活動的權力仍然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對不當干預導致的後果缺乏責任追究,公權侵害私權、行政權侵害財産權、政府漠視誠信的現象難以根絕。

  5.缺乏前瞻性或單純依賴經驗容易導致某些改革不到位,甚至産生始料不及的後果。證券市場在最初的制度設計上缺乏預見性,導致股市問題積重難返,應有的制度創新遲遲不能出臺。漸進式改革道路産生了一些成功經驗,加之領導幹部結構正在發生變化,在改革的指導上可能受到原有經驗和知識背景的局限。此外,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機制還不健全,決策程式規則化、決策諮詢制度等方面的建設和實際執行還有較多漏洞,也容易影響改革方案的科學性。

以上概括和分析僅是初步的、參考性的。對重點領域的改革經驗和教訓,還需要更深入地總結,以利於深層次改革的推進。

(本報告執筆:盧中原)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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