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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有關負責同志就“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答記者問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8 月23 日 | 文章來源: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2月6日下發《關於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通知》(商建發〔2005〕45號),正式啟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日前,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有關負責人就“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向記者介紹了有關情況。

問:商務部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背景是什麼?

答:按照部黨組的部署,我們于2月6日下發《關於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通知》,正式啟動這項工作。主要目的是針對我國農村消費市場的現狀,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農村市場流通網路,改善農村消費環境。背景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農民消費不安全、不方便、不實惠,影響農民切身利益。

不安全表現在:農村是假冒偽劣商品、藥品事件的多發地區,各種惡性案件時有發生,“阜陽奶粉事件”暴露出農村消費安全形勢異常嚴峻,據統計,近年來查獲的不合格藥品中80%來自農村。

不方便表現在:中消協的調查顯示,31.3%的農民認為購買生活資料不方便,37.2%的農民認為購買生産資料不方便。據測算,目前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固定商業面積不足0.1平方米,僅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1/10,絕大多數地區農民消費主要靠原始的集貿市場和落後的代銷店、“夫妻店”實現的。

不實惠表現在:從2003年4月到2005年2月份,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漲幅連續23個月高於城市,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漲幅過快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中央增加農民收入所採取的各項政策措施的實際效果,對農民生活水準提高産生不利影響。

導致上述種種表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流通網路不健全,與廣大農民消費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這樣不利於解決“三農”問題,也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二是進一步改善宏觀調控,需要擴大農村消費。

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低、增速慢,城鄉消費差距進一步拉大。2004年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佔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34.1%,相當於佔全國人口2/3的農民只消費了全國1/3的消費品。同期,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比城市低4個百分點,差幅比2003年擴大0.5個百分點。

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擴大農村消費問題。溫家寶總理和吳儀副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又提出:“積極擴大消費需求。實行有利於擴大消費的財稅、金融和産業政策。穩步發展消費信貸等新型消費方式。努力改善消費環境,尤其是加快改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進一步搞活農村流通,開拓農村市場。培育新的消費熱點,擴大服務性消費;引導消費預期,增強消費信心,增加即期消費。”

三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這項工程的條件已經成熟。

一方面,農民收入的增加為開拓農村市場提供良好時機。受中央惠農政策和農産品價格回升等因素的影響,2004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達到2936元,比上年實際增長6.8%,是1997年以來增長最快的一年。同期,縣及縣以下消費品零售總額1763億元,同比增長10.7%。另一方面,北京、江蘇、山東、浙江等省市為開拓農村市場積累了大量經驗。他們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各方面反應都很好,農民滿意、政府放心、企業得利,堅定了我們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這項工作的決心和信心。

正是基於這三個方面的背景,我們才在商務部黨組的統一安排下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

問:請問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什麼?

答: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企業為主體,以政策為手段,以試點為抓手,以政府為助力來推進,這是我們的基本工作思路。

以市場為導向,就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堅決地按照市場規律辦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效益為中心,就是使“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實施主體有盈利,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同時注重社會效益和農民真正受益;以企業為主體,就是依靠有實力的大中型流通企業來實施,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不越俎代庖;以政策為手段,就是對納入“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企業,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援,推進其進入農村市場;以試點為抓手,就是通過試點再推廣的方式,有步驟地推動這項工作;以政府為助力,就是政府主要通過規劃、協調相關政策、服務引導等形式參與這項工程。

問:請問為何採用試點的方式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答:我們以試點的方式來推進這項工作,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涉及面廣,影響大,需要審慎地推進。雖然我們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但是要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鋪開還不現實,主要是因為一些邊遠地區暫時還不具備實施條件。二是採取試點再推廣的方式,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重要經驗。開拓農村市場工作,需要從實踐中探索和總結好的路子、好的方式。

問:請問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主要內容有那些?

答:“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工程的主要目標。從2005年開始,力爭用三年時間,在試點區域內培育出25萬家左右連鎖經營的“農家店”,形成以城區店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幹、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消費經營網路,促進工業品下鄉,農産品進城,逐步縮小城鄉消費差距。

第二,試點的推薦方式。由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制定試點規劃,推薦試點縣市,並核準試點縣市推薦的試點企業。有關試點規模,中西部地區試點縣市不超過縣市總數的20%,東部地區不超過30%。申請試點的縣市按每縣1-3家流通企業(企業不受地域限制)的原則,向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試點企業。

第三,試點的推薦標準。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縣市,應在經濟狀況、人口密度、當地政府的積極性等方面符合要求,確保試點的順利開展。納入“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的大中型流通企業在農村建立和改造“農家店”,要按商務部印發的標準執行。

問:為什麼要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請問商務部將出臺哪些具體的政策措施?

答:對大中型流通企業到農村建立商業網點予以政策支援,主要是因為在目前流通環境下,大中型流通企業到農村建立消費品流通網路積極性不高。一是農村購買力低,商業企業在城市的經營模式無法複製到鄉村,投資回收期長;二是農村人口密度低,消費需求分散,在農村開店達不到一定規模,就會造成配送成本高,不能形成規模經濟;三是農村商業基礎設施薄弱,農村物流系統不完善,經營成本高,由此導致大中型流通企業在農村建立商業網點沒有經濟效益。據測算,在城市投資與在農村等額投資的毛利比約為3:1。因此,單純依靠市場化的手段在短期內無法實現農村流通網路的完善,必須通過一定的政策措施,支援和引導企業進入農村市場,增強企業的活力,為企業開設商業網點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為了給大中型流通企業進入農村市場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有關政策措施主要有貼息資金、銀行信貸支援等,財稅部門的扶持政策也正在協調落實之中。

問:請問各地建設的“農家店”要按照什麼標準來建設?

答:“農家店”的具體建立和改造,我們已經組織力量從不同地區的實際出發,制定適合農民需求的鄉村兩級店標準,避免簡單克隆城市零售模式或搞“一刀切”。標準(徵求意見稿)已反覆徵求過部分企業、協會和農村基層組織的意見,目前正在徵求有關省區市的意見,很快就要出臺。原則上,鄉鎮級“農家店”以批零結合的綜合性服務為主,鼓勵其從事農資、日用小商品的批發與零售經營,以及政策允許的農副産品購銷業務等;村級“農家店”以零售服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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