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陳吉寧教授認為,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形態,其核心內涵是人類的生産和消費活動與自然生態系統協調可持續發展。
與資源節約型社會相比,環境友好型社會更為強調生産和消費活動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強調人類必須將其生産和生活強度規範在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範圍之內,強調綜合運用技術、經濟、管理等多種措施降低經濟社會的環境影響。
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核心目標是降低資源消耗強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自然資源系統進入社會經濟系統的物質流、能量流通量強度,實現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消耗的物質解耦或減量化;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核心目標則是將生産和消費活動規制在生態承載力、環境容量限度之內,通過生態環境要素的質態變化形成對生産和消費活動進入有效調控的關鍵性反饋機制,特別是通過分析代謝廢物流的産生和排放機理與途徑,對生産和消費全過程進行有效監控,並採取多種措施降低污染産生量、實現污染無害化,最終降低社會經濟系統對生態環境系統的不利影響。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各有側重,互為補充,二者完整地涵蓋了社會經濟系統中物品質、能量流、廢物流等物質代謝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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