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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叫板建設部 北京每人平均住房面積不足20平米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10 日 |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週末,北京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聯合發佈了《關於2005年北京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面積有關情況的説明》,對傳得沸沸颺颺的建設部《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中,“北京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為32.68平方米”的數據進行“説明”,指出由於統計口徑和人口數據不同,截至2005年底,北京每人平均住房面積不足20平方米,建設部的統計數據不能真實反映北京城鎮居民住房平均水準。

7月4日,許多媒體轉載了建設部《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中公佈的北京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為32.68平方米,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然而,統計部門卻公佈了北京城鎮居民的每人平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

對於統計部門與建設部之間的數據差異,北京市統計局解釋稱,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一是每人平均住房面積的口徑不同,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公佈的數據是每人平均住房使用面積,建設部公佈的是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與統計部門測算的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25.9平方米仍有6.96平方米的差距;二是使用的人口數據不同,統計部門使用的人口為城鎮建成區的常住人口,為1115萬人,而建設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農業戶籍人口數,為880.2萬人。

北京市統計局表示,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居住水準是關係民生的一項重要指標。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2006年1月24日公佈的《北京市2005年暨“十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與建設部公佈的數據相差較大。根據統計真實、客觀、可比的原則,統計部門公佈的數據基本反映了城鎮居民(包括外來人口)的住房平均水準。

住房平均水準,意味著未來住房需求走向。此前,北京市統計局在發佈每人平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數據時表示,該數據意味著住房現代化實現程度仍然較低,今後居民的住房需求將依然旺盛。

數據連結:

建設部公佈《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顯示,2005年我國城鎮住房建設繼續較快發展,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升至26.11平方米。其中東部地區為28平方米、中部地區為23.9平方米、西部地區為25.24平方米。城鎮每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排名前三的省市分別為浙江(34.80平方米)、上海(33.07平方米)、北京(32.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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