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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發佈是剛剛開始的工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答記者問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1 月16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在政府資訊公開還沒上升到立法階段之前,要當好中國政府的“新聞發言人”,不僅僅需要強大的協調能力,更需要有超人的智慧。2005年12月29日,性格沉穩、談吐幽默、學者出身、56歲的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在上任4個月後向海內外記者介紹了中國正在大力推進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進展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重點。

問:作為主管新聞發佈的最高政府部門,你認為中國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已經發展到什麼階段?您對這幾年此項工作的進展情況是否滿意?

答:對於新聞發佈這樣一個事業來講,我本人還是一個新兵。應該説,在過去這些年,中國政府的新聞發佈制度、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比如説,對外國記者來講,今天是耶誕節的假期,但我看到這麼多朋友參加今天的新聞發佈會,説明你們對我們的工作還是很重視的。另外,我前不久到國外去訪問,順便做了一些調查。我發現,現在國外的媒體關於中國情況的報道,有很多是引用我們國務院新聞辦和各級政府發佈的權威資訊,這一點是非常令人振奮的。

2005年,國務院新聞辦把加強不同形式的新聞發佈作為新聞發佈工作中的重點之一,尤其是加強了對駐京境外記者電話問詢的受理工作,我們建立了電話答覆問詢機制。截止到12月19日,我們一共受理境外記者電話問詢130多起。當然,他們是不是件件答覆都使大家滿意,我還沒有考評,我想還要考評一下。我們應該做到,使記者從我們這兒能夠比較便捷的獲得他們需要、想獲得的資訊,這個工作是我們的職責。

目前,中國國務院近70個部門,包括部委和直屬的國家局,建立了新聞發佈和發言人制度,一共有80多位新聞發言人,31個省區市中,目前只剩下4個省區沒有正式建立新聞發佈會和發言人制度。

當然,這項工作還只是剛剛開始,存在一些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度化的建設還需要下大力氣;二是要提高我們整個新聞發佈工作的水準;三是要提高我們新聞發言人的綜合素質。另外,我們還要探討怎樣利用新聞發佈制度更加有效地同媒體、同新聞界的朋友們進行溝通,這也是需要進一步很好解決的課題。

2006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將繼續努力,希望能更好地為媒體服務。其中,我們要推動各地各部門的新聞發言人為主角,開展新聞發言人“自主發佈”。我們將力爭使發言人“自主發佈”這方面的工作有明顯的起色,使政府新聞發佈工作更加規範、專業。

問:這幾年,中國的新聞發佈制度和發言人制度普遍加強。但是,過去一些年,突發事件發生的時候,有時還會碰到這樣的情況,新聞發佈比較慢,新聞發言人有時候見不到,甚至找他們不太容易。這是什麼原因?是不是涉及到一些體制上的問題?

答:這個問題正是我們要努力解決的。我想,大體上可能有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們的新聞發佈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剛剛開始建立,需要一個完善的過程。特別是我們面對這些突發事件怎麼樣從新聞發言人的角度應對它,我們還缺乏經驗,我們還需要不斷的實踐和積累經驗。

二是一些突發事件往往都是情況比較複雜,要搞清基本情況,確實需要給相關部門一定的時間。三是體制方面的原因。因為各個部門之間有不同的分工,涉及到一些複雜的事情需要多個部門的協同,才能搞清真相,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在這個過程中怎麼樣同媒體進行及時的溝通,是我們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我們正在努力爭取更加及時、準確、全面同媒體就各種各樣的問題進行溝通。中國國務院對應急危機的處理,包括對應急危機的新聞處理非常重視,目前已經制定了預案,將陸續地正式公佈。各級政府對這個問題也越來越重視。

談到記者希望採訪有關部門聯繫程式的問題,我想,沒有什麼特定的程式。而我們要求各個部委要設立同記者、同媒體聯繫的相對固定的渠道。國務院新聞辦已經設立了記者聯絡室,理論上24小時記者都可以打電話和我們聯繫,有關人員可以提供你們所需要的幫助。

但是,作為媒體的朋友,我對新聞界也有一個小小的請求:在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希望新聞界的朋友們也本著新聞工作本身的準則,在沒有搞清事情真相之前,千萬不要主觀猜測,千萬不要以偏概全。我們的密切合作既要有助於問題的解決,又能滿足公眾對事情的關注,這樣我們才能實現互利雙贏。

問:在採訪中發現,很多國家部委,雖然新聞發言人制度已經有了,但是執行情況不太一樣,有的部委很好,什麼時候打電話都可以打通,有的部委經常是電話沒有人接或者轉來轉去,有很多的麻煩。我想了解一下,國務院新聞辦對於這個問題有哪些具體的考慮?

答:今天,我們又公佈了69個國家政府部門新聞發言人的電話。當然,有一點要向記者朋友們解釋,不是每次打電話都能夠找到發言人本人。發言人,出面的是一位,實際上是一個班子,有一批人圍繞著新聞發佈在工作。

有時候新聞發言人可能比較忙,有時候可能有些領導幹部不太善於同媒體打交道,思想上可能有這樣那樣的顧慮或者障礙。另外,以前還有過這樣的情況,有的領導同志接受記者採訪,結果記者發出的報道和他原來談話的內容差距很大,也給他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繩”,所以也要避免類似這樣的事情。  

重要的是,這個制度框架建立起來,國務院新聞辦作為這方面的主管部門,我們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強力推進這個制度的建設,加強我們協調指導的力度,整體提高政府新聞發佈和發言人的水準,這是我們2006年工作的重點。要實現這樣一個工作重點,有兩個方面、兩個環節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各級新聞發言人對新聞公佈本身重要性的認識,要轉變觀念,特別要克服那種怕見媒體、怕和媒體打交道的觀念。

第二是要提高水準。一方面要提高我們對新聞發佈的策划水平。政府要説的話和媒體關注、公眾關心的這三個點要“三點結合”,缺一不可。另外,要加強新聞發佈的權威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是要提高我們新聞發佈會的組織水準。新聞發言人是個苦差事,必須掌握大量的情況,一定要熟悉情況,還要經過自己腦子的加工,找到大家最關注的點,並且找到最合適的表達方式,實現這種溝通。發佈會還有一系列的技術準備,轉播、網路等等,所以要提高我們新聞發佈會的組織水準。

此外,提高評估的水準。我們的新聞發佈制度究竟怎麼樣,新聞發佈會的品質究竟怎麼樣,不是我們自己説了算。僅僅是我們自我感覺良好不行,我們一定要加強對它的科學評估。在評估的過程中間,不斷找出我們存在的弱點、薄弱環節,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我們的水準。

我想,通過我們反覆的宣傳,通過培訓,也通過新聞界朋友們的推動,會有越來越多的領導幹部能夠非常自覺地、主動地同媒體開展這種交流。請記者們相信,我們自己也有這個體會,越來越多的部門體會到,如果他們同媒體、同新聞界之間建立良好的資訊溝通和交流關係,對於他們自身工作是很大的幫助而不是障礙,越來越多的部門已經認識到這一點。情況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今後,記者朋友們會有更多機會同各個部委的部長、副部長進行更好、更多的交流,這是指日可待的。當然,如果有時候工作太忙,他們不能夠及時接受記者的採訪,也請你體諒他們。

問:目前記者同中國中央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取得了很大進展。現在的問題是關於北京以外各個省的外辦(對外宣傳辦公室)的,有時候我們想到這個地方進行採訪,因為我們要採訪的內容可能是有一些負面的,也有可能他們對於這個故事並沒有興趣,所以我們要求進行採訪就被拒絕了。我想知道這方面的規定會不會有一些改變,幫助我們更好、更方便地去其他地方採訪,並且得到外辦的幫助?

答:我們致力於構建一個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全面對外開放的格局。我想,這也包括和媒體打交道的過程,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對於地方政府,特別是地方的外辦來講,我想出現這種情況,更多的可能是他們缺乏這方面的經驗。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不許地方和什麼國外的媒體打交道,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對於境外記者在中國的活動,我們有管理條例,只要是符合管理條例的活動,有關方面應該提供幫助。

我為什麼這麼講呢?記者朋友們可以發現,在各個地方,由於開放程度、發展程度不一樣,他們在處理一些問題的時候情況很不一樣。比如在上海,你們可以很方便的從事你們的採訪活動,在內地,因為開放程度、開放步伐相對東部地區慢一點兒,晚一點兒,所以缺乏這方面的經驗。回到我開始講的問題,我們要真正處理好和外國媒體的溝通和交流,還需要各級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轉變觀念,要勇於、善於同媒體打交道,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我們正在努力開展新聞發言人培訓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共同朝這個方向努力,我們也希望幫助各位外國記者,各位如果到什麼地方採訪,我們也希望在可能範圍內幫助大家做這個事情。當然,我們對記者也有一個要求,就是要遵守中國的法律。在這個範圍裏面,我們都可以很好的合作。

問:我們知道,中國政府資訊公開立法已經是討論很久的問題,國務院新聞辦作為非常重要的具體工作部門,沒法可依,是不是在具體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難?這樣的彈性空間是不是會導致有關部門報喜不報憂呢?沒有立法之前有沒有什麼機制來約束有關部門的工作,也就是説如果不進行必要的資訊披露,是不是會承擔一些責任包括相關的法律責任呢?

答:朋友們知道,我們國家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大力推進政務資訊的公開工作,已經推行了一段時間了。過去,我們主要在政策層面推行,只是還沒有這方面的立法。但是,隨著我們國家法制化建設的進展,現在正在加強關於政務資訊公開這方面法律的立法和規章制度的建立。目前,中國政府正在抓緊制定政策資訊公開條例,這也是進行政務公開過程中間正在做的事情。

我要強調,各級政府的新聞發佈制度最早確立大約在1993年的時候,主要是應對國外媒體記者的關注,國際社會的關注。隨著我們政府新聞發佈制度的建立越來越多,涉及的範圍越來越廣,這個過程中間我們越來越發現政府新聞發佈制度本身的完善,實際上是我們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完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手段。同時,也是我們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所以,現在的新聞發佈制度,不僅僅是面向媒體,特別是應對境外媒體,而是國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諧社會建設中應有之意,只會越來越好,越來越法制化,從而實現我們的民主執政、科學執政、依法執政。到現在為止,由於資訊披露方面的原因而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沒有相應的法律,目前還是政策層面的問題。我想,隨著法制化的建設,我們一定會不斷完善有關這方面的法律規定,把這項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文:馮建華

供稿:《北京週報》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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