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律師援助團:有信心打贏"8·4"毒劑泄漏官司

  齊齊哈爾“8·4”毒劑傷人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紛紛向傷者伸出援助之手。遠在北京執業的家鄉律師也組成法律援助團,決心為他們在法律上撐起一片藍天。律師們説——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一旦外交途徑解決不了,我們就會衝上去!”律師張博義正言辭地説,“目前事實已非常充分,證據也相當確鑿,打贏這場官司我們有信心。”

  張博現正在北京盛係律師集團執業,當聽説齊齊哈爾“8·4”毒劑傷人事件發生後,傷者的人數在不斷增加,她終於坐不住板凳,回到家鄉,決心為家鄉人做一點事。到達齊齊哈爾後,她便一頭扎進了法律援助的工作中。

  望鄉之情永遠難以割捨,和張博有著同樣想法的還有北京市的岳成律師事務所、佳斯特律師事務所、王玉梅律師事務所、天拓律師事務所以及惠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他們不約而同地趕到了齊齊哈爾市,因想法一致,他們立即組成了法律援助律師團,決定為家鄉的受害者無償提供法律援助。

  到達齊齊哈爾後,律師們就趕往了事故現場及解放軍第203醫院。他們向受害者及其家屬了解了情況後,並對受害者及家屬進行了法律上的諮詢和建議。同時,他們還和齊齊哈爾“8·4”毒劑傷人事件緊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取得了聯繫,願意為政府在處理這一事件時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他們向政府提供了基礎法律數據和日本國內相似案例的判例,以便政府在談判時作為參考。

  對於此次事件中傷者的索賠問題,張博説,目前中國政府正在通過外交解決,而且外交解決的希望也很大,但如果最終解決的結果不能讓傷者滿意,那麼傷者有必要啟動民間訴訟。在事件的解決中,日方已承認了造成中國數十人傷害的是侵華日軍遺留下來的化學武器,那日方就有義務承擔責任。張博説,國際公約中關於《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四(B)部分15款明確規定,在別國遺棄化學武器的國家應為銷毀遺棄化學武器提供必要的資金、技術、專家、設施及其他資源。1999年7月30日,中日簽署的《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關於銷毀在中國境內日本遺棄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中又重申了日本應履行上述義務。然而日本沒有履行義務,則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這一點毋庸置疑,日方不得抵賴。

  曾經在日本留學多年並回國兩年的律師劉洪樸説,在日本國內,類似的該國公民的受傷事件,日本國家政府都給予了賠償。那麼對於發生在中國的因日方遺棄化學武器造成的傷害,日方沒有理由拒絕賠償。法律援助律師團的律師們紛紛表示,他們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劉洪樸説,他的日語説得還不錯,一旦日方的處理結果令傷者不滿意,他就會代表傷者走上日本的法庭。

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2003-08-18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