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康提出:3-5年完善農信社機制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日前召開的全國農村信用社監管工作會議上提出,通過3-5年的努力,使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明顯改善,基本形成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機制。

此次會議還提出,今後一個時期農村信用社監管工作的總體指導思想是:以風險監管為核心,以督促法人機構完善法人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為重點,以及時高效的現場檢查和科學合理的非現場監測為手段,以提高監管人員素質為保障,努力提升監管品質和水準,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定健康發展。

會議強調,要更新監管理念,理清監管思路,逐步實現“六個轉變”。一是合法合規性監管要與風險監管相結合,並逐步由合法合規性監管為主轉變到以風險審慎監管為主;二是行業監管要與法人監管相結合,並逐步由行業監管為主轉變到以法人監管為主;三是業務監管要與內控制度監管相結合,並逐步由業務監管為主過渡到以內控制度監管為主;四是對高管人員的資格監管與行為監管相結合,並逐步由資格監管為主轉變到以行為監管為主;五是專項檢查與序時性全面檢查相結合,並逐步由專項檢查為主轉變到以序時性全面檢查為主;六是事後處置與事前、事中預警防範相結合,並逐步由事後處置為主轉變到事前、事中預警防範為主。在加強金融監管的同時,還要充分發揮好市場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層面的監督網路。會議就加強監管還提出了具體措施。

會議還對剛剛啟動的8個省(市)的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做了進一步部署,並要求其他地區監管部門和農村信用社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職工,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關於農信社改革試點的文件精神,在思想、組織和業務工作上做好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新網)              200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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