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為追討農民工工錢清障

    溫家寶總理在三峽庫區視察工作時,幫助重慶市雲陽縣農民熊德明追討工錢的事情發生後,全國掀起了轟轟烈烈的"百日維權"熱潮。在重慶,從去年12月9日至今年3月11日,共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4.84億元,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農民工領到拖欠了整年乃至多年的血汗錢後都歡天喜地。然而,還有許多農民工沒有領到早就應該到手的血汗錢,清欠工作還只取得階段性的成績。而且,這項大快"農民工"之心的民心工程,將基層勞動部門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勞動維權部門推進了尷尬境地。

鋌而走險,勞動監察隊收取"辦案費"

就在重慶市進行大規模的"清欠"行動時,毗鄰雲陽的萬州區就發生了一起怪事,讓人寒心又痛心。

萬州是三峽庫區最大的移民城市,下設龍寶、天城、五橋三個移民開發區,移民數量佔三峽百萬移民的1/5。在大規模的城市遷建過程中,這裡也出現了不少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在"清欠"活動中,這裡的勞動監察部門不斷接到群眾投訴:五橋移民開發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在幫農民工追討工錢的時候,違規向農民工預收"辦案經費"。

據一名叫蔣發權的小包工頭介紹,2003年11月底,他到這個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追回拖欠的3萬元民工工錢。工作人員説,由於沒有經費,追討工錢要先暫收"辦案費"。由於身上沒錢,蔣發權就回到家裏,準備過幾天再去。12月2日,勞動監察大隊打電話告訴蔣發權,他投訴的老闆已經到了監察大隊。蔣發權就帶著現金來到監察大隊,與被投訴者一起簽訂了12月底還清欠款的協議,並給勞動監察大隊交納了600元"辦案經費"。

與蔣發權一樣,小包工頭朱德全在去年11月19日也被五橋勞動監察大隊收取了"辦案經費"。據介紹,朱德全當時請求勞動監察部門到離城區70公里外的鄉村追討1.5萬元工錢。勞動監察大隊也以路途遠、沒有經費為由,向他收取了200元。記者還了解到,這個勞動監察大隊在半年前就開始收取這種費用。去年8月上旬,一個名叫冉雄的小包工頭就被他們收取了400元"辦案經費"。

維權討薪,該不該算成本賬

五橋區勞動監察大隊違規收費的行為令包工頭和農民工寒心。然而,勞動監察大隊也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

據五橋移民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的勞動監察科原科長王軍介紹,他們也知道收取這種費用是錯誤的,但由於地方財政幾年都沒有撥付一分錢辦案經費,他們確實無力追討民工工錢,收費完全是為了維持正常的追薪工作。

五橋移民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黨組書記胡仲憲告訴記者,這個局實際上是人事局、勞動局、就業局、社保局、醫保局等5個局合併而成,全局有30多個工作人員,全年的辦公經費一共只有8000元,還不夠一個月的開支。為了幫民工討工錢,監察科的工作人員經常要下鄉,局裏沒有車,他們不但只能乘坐公共汽車,而且連差旅費也沒有著落。

五橋移民開發區遇到的尷尬,在貧困地區的大部分區縣都存在。雲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隊隊長潘朝建告訴記者,雖然現在隊伍已經組建起來了,但工作也很難。沒有辦公室,5個人只得分散在不同科室裏辦公。為了節約20元電話月租費,他們至今還和仲裁科共用一個電話。

相比較而言,萬州區勞動監察部門的境況要好一些。科長王天德告訴記者,他們的材料列印費、辦公電話費等還能由局裏承擔。但出差很困難,不少時候他只得開著自己的車到處去找那些欠錢的包工頭。

基層叫苦,清欠工作還有兩大難

記者了解到,像萬州、雲陽這樣的貧困區縣,在幫助農民工討工錢時,除了"辦公經費緊缺,辦案經費沒有"之外,還有兩大困難也是他們自身無法解決的。

一是人手少。一些地方在機構改革時,都把勞動部門的勞動監察科與勞動監察執法隊伍合併在一起,兩塊牌子一班人馬,並且人都不多。如萬州區170萬人口中,農村人口接近120萬,其中常年在外務工的農民工有三四十萬人,追討欠薪任務十分繁重。但這個區的勞動監察科和勞動監察大隊只有2個人。

作為全國追討農民工工錢的始發地,雲陽縣在兩個月內就接到舉報近400件,涉及民工4400多人,金額400多萬元。但在此之前,這個縣沒有勞動監察隊,有一個與仲裁科、法制科在一起辦公的勞動監察科,三個科室只有2個人。"熊德明事件"後,雲陽縣在機構改革凍結編制的情況下,破格從其他單位調來4人,組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勞動監察執法隊伍。

二是工具缺。在萬州區勞動監察科科長王天德的辦公桌上,長期擺放著一個放大鏡和一個半導體喇叭。王天德説,這是他們自費購置的"辦案工具"。不少農民工提供的欠條、工程完工單等字跡模糊,得用放大鏡來辨認。由於前來討工錢的民工太多,很多時候把整個辦公室擠得滿滿的,眾人七嘴八舌,只能用這個半導體喇叭來喊話。雲陽縣勞動監察隊的潘朝建説,他們目前擁有的辦案工具就是兩台老式照相機。

標本兼治,清欠不能是"三分鐘熱度"

來自重慶市建委的消息説,到今年1月底,全市拖欠工程款總額還有79.3億元。重慶市建委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建設領域的清欠工作,其目標是到今年6月底,全部解決2003年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到2005年6月底,基本解決2003年以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到2006年10月底,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問題。

"三年計劃"如何完成?建設、勞動等相關部門的有關人士認為,為農民工追討工錢,需要標本兼治,群防群治,建立長效機制。否則,熱潮一過,拖欠問題又將成為老大難問題。

一是完善相關的法規制度,堵住重點領域和重點單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漏洞。國家應依據已有的《勞動法》,制定出臺類似于"用人單位欠薪支付保障條例"等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規,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建築單位和建築企業,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建立"不良記錄"檔案,惡意拖欠者不予辦理新建項目的審批手續。

二是在貧困地區嘗試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讓所有建築老闆在工程中標之後、開工之前,按中標金額的一定比例,在規定的銀行裏存入一定數量的現金,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工程完工後,如果建築商全額付清了農民工的工錢,銀行就連本帶息全額退還保證金,反之則用保證金支付農民工的工錢。

三是加強農民工的業務和基本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提高農民工防拖欠的本領。比如找有資質的企業做工;一定要和勞務企業簽合同,謹防企業賴賬;當工資被包工頭藉口"現在沒錢給,等有錢再給"拖延時,一定要對方打欠條,同時及時向當地的勞動部門舉報。

四是國家拿出"清欠"專項辦案經費,扶持貧困地區特別是清欠任務重的貧困區縣工作,讓勞動監察人員工作不再尷尬。(陳敏劉衛宏)

 

《半月談》  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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