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營企業誠信狀況分析

(節選)

(一) 理論分析

國內外關於誠信問題的學術研究中,涉及誠信(honesty, trust)、信任(trust)、信用(trustworthiness,credit)、信譽 (credit, prestige)等一些相近的概念。這些概念的涵義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學術界對此並沒有給出準確的區分,對於誠信的定義也沒有達成共識。但一般認為,誠信既是一種內在的情感,也是一種外在的行動方式。本報告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來理解和使用“誠信”這一概念的,而且主要是將其理解成一種相互間的信任關係。

在研究當前中國民營企業的誠信狀況之前,我們有必要先回答一個問題:中國古代有誠信嗎?對於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答案。有的學者認為,中國缺乏誠信,自古已然;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古代是很講誠信的,只是現在變得不那麼誠信了。美國學者福山的説法比較接近前一種觀點,他把世界上各個主要國家分為兩類:美國、日本、德國等歸為“高信任度國家”,中國、義大利、法國等歸為“低信任度國家”。只有那些擁有較高信任度的社會,才有可能創造較穩定、規模較大的企業組織,從而在全球經濟中具備競爭力。

事實上,中國古代是非常講誠信的。中國擁有“文明古國”、“禮儀之邦”的美名,並不是僅僅由於擁有幾千年的古文化,而是同時由於中國自古以來就格外講究禮治與誠信。中國傳統倫理以及諸子百家對誠信問題的著述,可以追溯到先秦的儒家。《尚書·太甲下》中就有“神無常享,享于克誠”的記載,而《周易·乾》中更有這樣的記述:“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孟子·離婁上》中則稱:“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不誠,未有能動者也。”總之,在中國古代社會,眾多思想家早已把“誠”看做是人的內在本質之一,“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大學》)相對而言,“信”則顯得外在一些,常指得到別人的信任,所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對自己能誠,對別人自然能信。誠信不僅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內容,也是自古以來中國老百姓信奉和實踐的一個準則。

既然中國古代社會的人們本來就非常講求誠信,為什麼有些學者還認為中國古代社會根本沒有誠信呢?這主要涉及如何區分兩類不同的誠信問題。

誠信大致可以區分為兩類:人格誠信和系統誠信。在傳統的農業社會,人們的身份和住所都非常固定,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關係植根于血緣、業緣、地緣關係當中,這種誠信關係可以稱之為“人格誠信”;而在現代社會,人們的身份和住所都不再長期固定,地域性因素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了,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關係主要是基於法治等系統,這種誠信關係可以稱之為“系統誠信”。如果把誠信僅僅理解為後一種誠信,就會得出中國古代不講誠信的結論。事實上,中國古代的誠信關係,基本上是一種“人格誠信”關係。利用這種誠信關係,明清時期的山西商人打造了500年晉商的輝煌。

晉商的誠信之道

從清代初期開始,山西商人不僅壟斷了中國北方的商品貿易和資金調度,而且插足於整個亞洲地區,甚至把觸角伸到了歐洲市場,時稱“凡有麻雀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山西號稱海內最高”。而晉商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經營活動以誠信為本;從一定意義上來説,是誠信鑄就了晉商的輝煌。

在晉商經營活動的內部管理中,誠信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晉商的很多商號(特別是駐各地的分號)普遍採用了所有者和經營者分開的制度。財東(投資人)決定投資某項商業時,先物色一個有經驗、可信賴的人做掌櫃,並在有中證人參加的宴請席上,向掌櫃授予全權,並簽訂契約,規定資本若干由掌櫃自主經營,連日常盈虧他們也不過問,只是靜候賬期(一般為四年)決算。新員工要想進入商號,一般都要有可靠的介紹人作保。

在晉商興盛的幾百年間,極少有掌櫃和夥計坑害企業、欺騙財東的記載。這一方面是晉商有一整套極其嚴格的財務、業務信函往來、報告、休假、日常管理等制度,另一方面是形成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誠信文化。晉商發育于一個相對封閉的農業社會,其用人基本局限于本縣和鄰近地區,一旦某人因為違規被商號開除,意味著其他所有商號都會知道,而且沒有人會再用他,代價極其慘重。

晉商對待顧客極其講求誠實守信,他們在經營活動中總結出了許多商諺,比如“售貨無訣竅,信譽第一條”,“寧叫賠折腰,不讓客吃虧”等等。旅蒙晉商介休人王相卿等4人,開始做小本經營,後成立了“大盛魁”,其中一條經驗就是顧客至上。1900年八國聯軍攻佔了北京,山西一些票號的北京分號被劫一空,賬本付之一炬,在這種情況下,山西票號完全可以等查清北京分號底賬後,再兌付從北京城逃往西安的王公貴戚的存摺,但山西票號一律按存摺兌了現。1930年蔣閻馮中原大戰,閻錫山發行了晉鈔,閻失敗後,晉鈔25塊頂1塊新幣。當時票號“大德通"完全可以用新幣1:25兌取存款,但“大德通"沒有這樣做,而是把自己儲存的公積金補進去,兌換給百姓,結果損失慘重,兩年後就關門歇業了。

晉商在對待同行與合作夥伴的經營活動中也很重誠信,被讚譽為“雖未經國家法律之規定,而守範圍、重信用、敦品行,此其所長也”。晉商在國內外各重要城市建立了山西會館以及很多行業協會,對促進晉商群體尚信守規、維護同鄉和同行商人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晉商在精神支柱上崇奉關公,不僅在店舖和家中供奉關公,而且在各地的山西商人會館中修殿供奉關公。他們以關公的“義”來團結同仁,摒棄“見利忘義”的不良動機;以關公的“信”來取信于社會,取信于顧主,摒棄欺詐、偽劣等行為。

“誠招天下客,義納八方財”,這就是晉商稱雄中國500年的奧秘之所在。

資料來源:根據劉光明《企業信用》(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第四章第三節《晉商誠信·財富良心·財富品質》、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節目《晉商—財富故事》等資料編寫。

當前中國社會正處於從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商業社會的轉型,一方面傳統的“人格誠信”資源在減少,另一方面“系統誠信”的支撐體系還在逐步形成當中。同時,中國還有30多年的計劃經濟歷史,因此國有企業的誠信,實際上是由政府誠信做基礎的,而民營企業不可能有這樣一個基礎。在當前這個過渡階段, 各種誠信關係交錯雜存, 民營企業的誠信狀況呈現一種(不同誠信方式和誠信水準)時間上並存、空間上繼起的錯綜複雜局面。即使對於同一家民營企業而言,對不同的人和事也有可能表現出不同的誠信方式。比如,浙江正泰集團就把其産品批發商分成了兩類:老鄉批發商和非老鄉批發商,對於老鄉批發商他們往往給予更多的信任和優惠。

(二)實證分析

假煙、假酒、假發票、注水肉、盜版書、假文憑……從這些我們可以經常耳聞目睹的假冒偽劣現象中,我們能夠感受到並認為當前中國社會的誠信狀況是不容樂觀的。對於中國企業的誠信狀況,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在2002年曾經進行了一次全國範圍的專門調查,一共發放問卷15000份,有效回收問卷4695份。調查結果顯示:雖然不少企業經營者認為我國企業的信用狀況有所好轉,但還存在很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拖欠(貨款、貸款、稅款)、違約和制售假冒偽劣産品等現象比較嚴重。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的企業經營者對於民營企業的信用程度評價較低。例如,當問及“商務交往中您認為哪种經濟類型企業比較守信用”時,企業經營者認為守信用的企業按經濟類型排序依次是:國有企業(55.5% ) 、股份有限公司 (52.6%)、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50.2%)、有限責任公司 (28.5%)、私營企業 (25.8%)和集體企業 (9.6%)。

此次調查結果還表明,經濟發展水準和對外開放程度高的地區,企業的誠信程度也相應比較高。例如,當問及“商務交往中您認為哪些地區的企業比較守信用”時,企業經營者選擇排在前十位的省、市依次是:上海 (55.9%)、北京(45.3%)、江蘇(35.1%)、廣東(34.7%)、山東 (29.1%)、浙江(25%)、天津(17.4%)、遼寧(9.9%)、四川(9.4%)和河北(8.9%)。

2003年,中央電視臺《誠信中國》攝製組為配合拍攝需要,曾對國內部分知名廠商、企業家進行了一次匿名問卷調查。共下發問卷50份,回收有效問卷46份。此次調查結果顯示,71%的被調查企業曾經遭遇過不誠不信、虛假欺騙的事件;關於誠信缺失的問題,12%的人認為在“大幅增加”,55%的人認為“有所增加”,只有15%的人認為“比以前減少”;關於企業做假賬的問題,31%的人認為是“普遍現實”,58%的人認為“確實存在,但不具備普遍性”。而在回答自己所在的企業是否有過做假賬的行為時,69%的人選擇了“就我所知,企業內部財務、對外各種報表均無假賬”。由於這一問題涉及私營企業的形象,因此,答案很難完全準確可靠。

有沒有不做假賬的企業?

“據説,朱鎔基同志前不久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題詞是‘不做假賬’,我知道後一夜沒睡著,我們的職業最基本準則竟然成了中央領導的要求,沒有一個會計人員心裏是好受的。第二天,我把電話打到電臺的直播節目裏,我問他們,我做了10多年的財會,為什麼每家企業都在要我做假賬,誰能給我介紹一家不做假賬的企業。主持人也只能以沉默來回答我。”

“我是實在承受不了心理上的壓力才辭職的。10多年來,我一直在企業做財務工作,對企業內部財務那一套熟透了。我換了好多次工作,就是想找個不做假賬的企業,但後來徹底死了這條心,不做假賬,只能走人。現在有會計資格的人太多了,有的是人來接替你的位置。”

“很多人罵我們沒有‘職業道德’,我聽了比誰都難過。實際情況是,沒有一個做會計的願意做假賬,但沒有一家企業不要求財會人員做假賬。企業在招聘財務人員上就有小竅門。有一段時間我應聘企業財務工作,發了很多應聘信都石沉大海,沒有回音。後來我仔細想了想,就在幾封應聘書上特別註明‘本人熟悉稅法和各種財務技巧,能夠為企業謀取最大的利益’,結果很快都有了回音。現在的企業,不管是什麼性質的,都想找一個會‘做’賬的會計。”

“做會計現在已經成了風險最高的職業,因為沒有哪個行業會像我們這樣時時刻刻在幹著提心吊膽的事。一方面是不做不行,一方面要是真被查著了,領導會把責任往會計身上一推了事,即使領導不推責任,作為當事人,會計還要負連帶責任,總之是脫不了干系。我唯一慶倖的是至今沒有‘犯事’,現在辭職,也算是全身而退了。”

“我們是能‘創造’財富的。這話從專業角度來講不可理解,但確實是事實。因為不管企業‘爛’到什麼程度,會計都可以做出‘盈利’來。…… 當然,‘大賬’領導已經給你做好了,我們要做的只是把它表現出來。”

“國有企業做假賬的原因太多,也太複雜。……私營企業就簡單多了,唯一的目的就是逃稅,千方百計隱藏收入,通過開陰陽發票、虛開增值稅發票等手段,把收入壓下來……”

“……不管怎麼説,如果大量的企業都在無所顧慮地做假,那肯定與我們的管理機制有關係。既然企業、一些政府部門對假賬都這麼司空見慣,我只能想,是社會需要假賬。”

資料來源:這是2001年一位姓裘的女會計師所發表的一篇文章《一位企業財務人員的“職業體會”》的節選。參見黃全權、黃庭鈞:《財會人員的職業體會:多爛都能做出“盈利”》,新華社《新華視點》 2001年10月3日。

從上述兩項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在中國現階段,企業誠信缺失確實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特別是對於民營企業來説。由於民營企業的發展歷史還比較短,市場交往、文化積澱、商業聯繫還處於發展過程中,因此,這類企業普遍存在誠信不足的問題,且相當嚴重。這是由社會快速轉型、經濟和社會制度還不健全、法規也不完善、傳統的人格誠信已經支離破碎、現代的系統誠信尚未完全形成的大背景下必然發生的一種現象。因此,加強誠信建設也就成了當前我國各界面對的一個嚴肅而重要的現實課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企業競爭力研究課題組供稿,摘自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報告》)

中國網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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