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狀況及其特點

(節選)

1.中國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日見顯著

經過改革開放以來20多年的發展,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不僅在競爭性領域逐漸佔據主體地位,而且已經大量進入非競爭的壟斷性和公益性部門。民營企業的規模不斷壯大,實力迅速增強,能夠直接影響經濟社會生活的大型民營企業不斷涌現,已經成為很多地區經濟和行業發展的龍頭和引擎。隨著中國融入WTO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民營企業還跨出國門、走向世界,在國際市場上展示出了自己強大的競爭能力。調查表明,當前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表現出一系列新的特點。

2.民營企業的競爭力與治理結構之間不存在顯著相關關係

我們的實地考察和問卷調查表明,民營企業競爭力與家族制之間幾乎不存在後者決定前者的特定關係。不僅如此,在中國現階段反而還存在另外一種相反的情況,即企業競爭力指數最高的企業(比如為100時),家族制企業所佔比重是最高的;而競爭力指數為40~50和10~20之間的企業中,也是家族制企業所佔比重較高的。這就是説,在中國現階段,中小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水準並不必然與其産權結構、企業治理結構的現代化水準成正相關關係。這種狀態表明,企業的産權結構和治理結構確實是影響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在企業規模達到某種水準之前,或者在企業發展的早期階段,産權結構和治理結構的高級化、多元化、分權化,不一定是企業的最佳選擇。

3.大型民營企業表現出較明顯的競爭優勢,但中小民營企業競爭力指數較高

平均而言,多數大型企業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指數並不高。這次遴選評定的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50強的平均競爭力指數僅為38.3,比我們回收的全數據中小民營企業平均競爭力指數僅高出0.56個百分點,只佔微小優勢。但是,這些企業的資産規模、年銷售收入規模卻遠大於中小民營企業。如果我們只考慮全數據中小民營企業中的競爭力指數前500家,則情況就大不相同了。雖然銷售收入規模和凈利潤規模等指標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但差距已開始縮小,特別是凈利潤的差距縮小幅度更大一些,反差最大的是兩類企業的競爭力指數。中小民營企業競爭力前500家的競爭力指數不僅不再小于大型民營企業競爭力前50強的競爭力指數,反而出現了遠遠高於大型民營企業競爭力前50強的競爭力指數的現象,且高出了4.77個百分點。這種情況説明,中小民營企業的規模競爭優勢要明顯弱于大型企業,但從成長性角度看,中小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指數卻是相當高的,特別是在剔除了一些低成長企業後,更能顯現出中小民營企業較強的成長競爭優勢。這也是為什麼成長性好的中小民營企業能夠從小做到大、從弱做到強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各國企業發展的一個普遍規律。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在中國現階段,大型民營企業規模優勢以及其他特殊優勢,仍然是不容忽視的。例如,大型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就遠遠大於中小民營企業。除了體制方面的原因以外,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大型民營企業擁有龐大的有形資産和一定規模的無形資産,擁有較穩定的獲利能力,加上能夠提供較多的稅收等等,因此它們融資優勢明顯強于中小民營企業。中小型民營企業,特別是那些剛起步的民營企業,即使它們擁有很好的營利前景,但是,由於沒有足夠的有形資産和信譽積累,加上一些小型家族企業主行為的隨意性較大等原因,在融資能力和具體實現機制上仍要明顯弱于大型企業。

4.民營企業的誠信度與其競爭力之間也不存在明顯正相關關係

根據我們的實地調研和問卷調查數據庫提供的資料,不難發現,浙江省的市場化程度和每人平均GDP水準都遠高於湖北、四川、吉林三個省,但浙江民營企業平均競爭力指數為37.58,僅高於四川省,低於湖北省和吉林省。這不符合實際和人們的一般感受。由於湖北、四川、吉林三省的問卷調查指向性高於浙江,因此其單個企業競爭力指數大都在20以上。如果把浙江問卷中競爭力指數小于20的企業剔除掉,則浙江民營企業的平均競爭力指數將達44.08,比其他三個省都要高。即便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在中國現階段,民營企業的誠信度與其競爭力的高低之間不存在明顯的正相關關係。

5.東部地區民營企業競爭力高於中西部地區仍然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本次調查重點選擇了東部的浙江和廣東、中部的湖北、東北的吉林和西部的四川等五個省。由於從廣東省實際回收到的有效問卷較少,僅4份,因此,無法將其納入我們的分析框架和數據庫。基於其他四省736份有效問卷建立的基本數據庫以及據此計算得出的民營企業競爭力指數,浙江民營企業競爭力雖然高於其他兩省,但低於湖北。浙江民營企業競爭力低於湖北,可能與湖北調查問卷所涉及的樣本企業較少且被調查企業的經營狀況較好從而競爭力也較強有關。根據由於近年來的大量統計資料均顯示東部民營企業對本地區經濟增長的貢獻高於其他經濟成分、東部地區GDP增長又高於其他地區,因此,不難確認,東部民營企業競爭力要高於中西部。在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由於民營企業擁有較低的商務成本和較多社會資本的基礎,儘管其勞動力成本高於中西部地區,但總體商務成本並不高,從而表現出明顯的成本競爭優勢。中西部地區民營企業的要素價格雖然較低,但由於其商務成本高、缺乏社會資本的支撐,因此其民營企業的競爭力往往低於東部地區。

6.外部制度、政策環境與民營企業的競爭力呈明顯正相關關係

在問卷答案中,除在“政府是否已經頒布和出臺過促進民營企業發展政策”和“政府部門領導是否經常與民營企業家進行溝通”兩個問題上,吉林表現出比浙江較好的制度與政策環境外,在其他所有問題上,問卷的回答均是浙江高於其他三省。這種情況充分説明,外部制度和政策環境較好的地區,民營企業的競爭力也必然較高;反之,則必然較低。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企業競爭力研究課題組供稿,摘自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報告》)

中國網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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