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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工作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6 月20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2004年,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新的婚姻登記體制逐步建立,婚姻登記工作進一步規範,資訊化建設取得新進展,服務水準得到提升。《婚姻登記條例》的出臺,簡化了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設置更加合理,登記服務水準顯著提高,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2004年全國辦理結婚登記867.2萬對,比上年增加55.8萬對,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860.8萬對,比上年增加57.2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結婚6.4萬對,比上年減少1.4萬對;結婚率為13.3‰,比上年增加0.7個千分點。離婚166.5萬對,比上年增加33.4萬對,其中:內地居民登記離婚104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離婚5830對;離婚率為2.56‰,比上年增加0.5個千分點。

2004年,婚姻登記工作的主要進展包括:

——婚姻登記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為深入貫徹《婚姻登記條例》,2004年在上海召開了全國婚姻登記工作會議,全面總結回顧了過去十年的婚姻登記工作,分析了新時期婚姻登記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了今後一段時間婚姻登記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標任務。會議表彰了全國先進婚姻登記機關和全國優秀婚姻登記員,會議對開創婚姻登記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突破難點,為體制改革提供了人、財、物保證。各地民政廳(局)為貫徹執行條例,主動爭取當地編制和財政部門以及政府的支援,北京、遼寧、吉林、內蒙古、上海、浙江、湖北、廣西、重慶、陜西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民政廳(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財政廳(局)三部門聯合發文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文件方式解決婚姻登記機關編制和婚姻登記工作經費問題。各省還積極推動縣(區)民政部門與編辦的協調,抓好編制的落實。編制、經費的落實為體制改革提供了人、財、物保證。

——加大指導力度,推進婚姻登記管理體制改革。各地按照“建立便民利民的婚姻登記管理體制”的要求,加大婚姻登記體制改革的工作力度,初步建立了集中與相對集中並舉、城市與農村區別對待的新的婚姻登記管理體制。例如,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山東、河南、西藏完成了體制改革;江蘇、浙江、安徽實行集中登記的縣、市分別佔總數的70%、78%和95%;內蒙古以相對集中為主,部分邊遠可設點的原則,全區由1041個婚姻登記處調整為495個,並在自治區民政廳網站對社會公佈。各地新舊體制轉換過渡平穩,保證了婚姻登記工作的正常進行。

——組織培訓考核,建立高素質的婚姻登記員專職隊伍。為了進一步做好《婚姻登記條例》的貫徹執行,培養高素質的婚姻登記員專職隊伍,各地採取舉辦業務培訓班、以會代訓、考核等方式,對婚姻登記員進行培訓,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定期培訓、資格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例如,北京市民政局印發了《關於加強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培訓考核和資格認證工作的通知》,對140余名人員進行了培訓考核,122人取得婚姻登記資格。天津、內蒙、遼寧、吉林、福建、江西、甘肅對婚姻登記員進行了培訓,頒發了資格證書。黑龍江省婚姻登記員持證上崗率達100%。通過培訓、考核,婚姻登記員熟練掌握了婚姻登記基本理論和有關法律法規,轉變觀念,樹立服務意識,職業道德水準和理論素養進一步提高,業務能力明顯增強,極大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貫徹執行。

——加大投入,推進婚姻登記資訊化建設。研究開發了涉外、涉港澳臺和華僑婚姻登記資訊系統,目前近20個省市的涉外、涉港澳臺和華僑婚姻登記已經實現了全國聯網,數據庫中有近1.6萬條婚姻登記數據。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資訊系統已經完成開發,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陜西、寧夏18個省的1000多個婚姻登記機關使用該系統。各地民政部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開發資訊系統,購置更新設備,補錄婚姻登記數據,加快婚姻登記資訊化建設進程。例如,北京市婚姻收養登記管理系統目前在十個區(縣)試運作,年底實現全市線上登記;全市2000年以來的婚姻登記資訊已全部錄入市民政局資訊庫,為查詢婚姻登記記錄提供了數據支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天津、遼寧、浙江、山東、湖北、重慶、陜西自行開發婚姻登記系統,已在全省(市)各婚姻登記機關普及應用。山東省將規範化和資訊化相結合,對系統運作和數據安全做出了明確規定,建立了“婚姻登記網站”,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公佈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員和婚姻登記資訊。

——開展執法檢查,促進婚姻登記依法行政和規範化建設。為切實保證《婚姻登記條例》的貫徹實施,民政部組成四個調查組,對江蘇、浙江、山東、四川、重慶、廣西、陜西、寧夏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婚姻登記行政執法檢查,內容包括登記機關的場地設置、政務公開、登記程式、使用的表格、婚姻證書、登記員行政行為、資訊化程度、收費情況等多個方面,並抽查了大量的婚姻登記檔案,隨機對一些登記機關進行了暗訪,了解作為基層民政工作的窗口的行風建設情況。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安徽、山東、河南、湖南、海南、四川、貴州、西藏、陜西、青海、寧夏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婚姻登記工作進行了行政執法檢查。通過執法檢查,一方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促進婚姻登記的規範化建設;另一方面引起了地方黨委和政府對婚姻登記工作的重視,促進了婚姻登記體制改革和資訊化建設。

——規範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治理婚姻登記亂收費。民政部在進行婚姻登記行政執法檢查時,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婚姻登記的收費情況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各地民政部門認真抓好婚姻登記規範和婚姻服務規範,從源頭上遏制亂收費。天津、遼寧、湖南、重慶民政廳(局)下發了關於規範婚姻服務、嚴禁借婚姻登記搭車收費的通知。上海市進一步推動婚姻登記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管理體制,確保監督有力、行政執法有序高效開展。各地還結合廉政建設和行風評議,對婚姻登記亂收費進行專項檢查和治理,有效遏制了亂收費。各婚姻登記機關普遍實行政務公開,公佈登記程式、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服務機構實行服務透明,公佈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治理亂收費初見成效。

——《婚姻登記條例》配套政策陸續出臺,依法行政有了保障。針對新條例實施後出現的一些問題,經過反覆梳理和研究,並徵求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務院法制辦及解放軍總政治部等部門意見,民政部對執行婚姻登記過程中遇到的十多個問題提出了明確處理意見,解決了因受父母干涉等原因取不到戶口簿;戶口簿上婚姻狀況的記載與事實不符;雙方均為外國人能否在內地辦理登記;在押犯人能否結婚,以及華僑、臺胞無法按條例取得血親關係證明;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簿,不能按照條例要求提供證件等問題。及時消除了條例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障礙,進一步完善了新條例的改革內容,保證了新條例的順利實施。

上海市婚姻登記工作的探索實踐

2004年,上海市民政部門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需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的有關法規,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開拓創新,不斷提升婚姻登記工作水準。

——適應市場經濟要求,不斷理順婚姻登記工作管理體制。上海民政部門主動按照“責任政府、服務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積極順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正確定位政府在此方面的地位、作用及職責分工等,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不斷理順婚姻登記工作的管理體制。一是率先實現婚姻登記集中辦理。各區縣民政局都設立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全面負責轄區內的婚姻登記工作。二是實質性推進管辦分離。2004年已批准市民政局成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上海市婚姻登記中心,各區縣的管辦分離工作也取得了實質性的推動。管辦分離後,能使婚姻管理機構集中精力搞好婚姻登記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同時保證有足夠的專職人員從事登記工作,確保行政執法有序高效開展。三是積極探索政社分離。探索政府職能部門和婚介機構管理協會雙管齊下的管理模式,政府職能部門負責有關婚姻介紹法規、規章、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對協會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對婚姻介紹機構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等工作;協會發揮行業主管和自律的作用,具體承擔全市婚姻介紹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實踐證明,協會在協助政府管理部門對經過登記的婚姻介紹機構協調管理,如研究制定婚姻介紹機構的規章制度,確定婚姻介紹服務的範圍、服務的標準,服務的規範,與婚姻介紹機構簽訂行業自律公約,組織婚姻介紹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諮詢、培訓,處理對本市婚姻介紹機構的投訴、來信來訪和行業糾紛,交流婚姻介紹的工作經驗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此外,在理順管理體制過程中,不斷地完善工作網路,努力形成各方密切配合,協同推動工作的局面。民政部門積極地與衛生、計生、僑務、法院、婦聯等部門溝通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機制。在區縣層面,一般都建立了由分管區縣長任組長,公安、司法、法院、計劃生育、宣傳。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婚姻工作網路,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報情況,研究工作,協調關係。同時,在建設社區平臺,整合民政工作中,將婚姻工作作為“五社進社區”的重要內容之一加以推進,既方便居民,又提升了民政工作的整體水準。目前,上海正在形成政府宏觀管理、事業單位登記、行業自律、各方參與的婚姻登記工作新格局。

——堅持依法行政,不斷推進婚姻登記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上海民政部門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要求,在健全立法、嚴格執法、宣傳法律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不斷推進婚姻登記工作的法制化進程。一是緊密結合本市實際,完善執法依據。婚姻登記新條例實施後,民政部門積極地與有關部門協調,擬對本市相關的法規、規章進行進一步的完善。這些地方性規章緊密結合上海實際,對國家有關婚姻登記的法規規章作了更加詳細、具體,操作性更強的規定。二是嚴格依法辦事,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工作中首先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市和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先後實施了以“首問責任制”、“兩次受理申請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為核心內容的婚姻登記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要求各單位通過《告知單》等多種形式將婚姻登記機關職責、工作人員要求、法律法規、登記程式、辦事須知等資料向社會公開,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公開接受監督檢查。與此同時,部分區縣還制定了工作人員違規的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規定因工作人員過錯而造成當事人不能登記的,必須到府為當事人服務,還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教育、扣獎金乃至下崗等等。三是加強法制宣傳,倡導健康向上的婚姻文明。民政部門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各種婚姻法制宣傳工作,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貫徹婚姻法律法規的執法環境。通過法制宣傳,廣大群眾更好地了解婚姻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和婚姻法律常識,樹立了依法登記的意識。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上海市的結婚登記率已達99%以上。

——堅持便民利民,不斷加強規範化建設。民政部門以“政務公開、規範服務”、創建“示範婚姻登記處”等活動為抓手,以便民利民為出發點,本著“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大力加強規範化建設,全面提升婚姻登記機關的服務水準。一是硬體建設人性化配置。婚姻登記處的接待櫃檯要敞開和降低、能夠讓當事人坐著,平等地進行面對面服務;設立一米等候線,避免造成櫃檯擁擠混亂;離婚登記場所要有隱密性,等。二是提高人員素質。建立了婚姻登記員業務培訓、資格考核、持證上崗和年審考核等制度。每年都對其進行年審,確定他們的執法資格。各區縣的婚姻科(所)長每年至少兩次進行業務政策培訓、案例講解和專題研討。開展優秀婚姻登記員的評選工作。三是開展規範服務。結合政務公開,規範了婚姻登記中的流程和人員行為規範。婚姻登記新條例實施後, 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告知單,更換宣傳、告知欄,向社會公佈婚姻登記機關的地址、名稱、電子信箱、接待時間,開通了語音信箱。各級婚姻登記機關還試行週一至週六全天候接待和中午設立值班窗口制度,方便當事人。四是推進資訊化建設。2001年上海市就實現了國內婚姻全市聯網登記,形成了完整統一的全市婚姻登記資訊化工作平臺和數據庫,有效保障了婚姻登記工作的即時性、規範性和嚴肅性。在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取消婚姻狀況證明後,本市婚姻登記資訊系統多次對當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和數據庫中已有數據重復時發出“警告”資訊,從技術層面有效防止了重復登記現象的産生。同時,開發運作了國內婚姻網上辦事系統,為當事人提供了婚姻登記辦事指南、辦事表格下載和網上預約登記等一系列便民服務措施,並在婚姻登記機關為網上預約過的當事人開闢了綠色通道。上海市婚姻登記管理資訊化將繼續推進的方麵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婚姻資訊數據共用機制,推進婚姻登記資訊與公安、法院、計生等部門的數據交換和共用;二是探索與外省市婚姻數據資訊的共用,有效保障“兩地婚姻”的品質;三是積極開展涉外婚姻全國聯網線上登記。

——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推進婚姻登記工作。上海市民政部門努力創新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技巧,“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不斷提升了上海婚姻登記的工作水準。一是探索推行隆重的頒證儀式,進一步提升法律登記的社會影響,促進婚姻文明和城市精神健康發展。2004年,20個婚姻登記機關全部實施了頒證儀式,已為20多萬對結婚新人在神聖的國徽下頒發了結婚證。結婚登記實施頒證儀式,通過鄭重承諾,能夠使當事人銘記自己的道德責任和法律意識,對今後婚姻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時,還成功推行了結婚登記頒證師制度。二是建立婚前告知-承諾制度,使公民在對自身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充分知情、並承諾履行應盡義務的基礎上,行使自己的婚姻自主權。三是推行婚姻登記社工服務制度,提高為民服務水準。民政部門在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中,實行婚姻登記社工服務制度。試行設立具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婚姻引導員,有利於專業所長為婚姻當事人提供高品質、個性化的服務。

——選自《中國民政事業發展報告(20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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