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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報》:堅持科學發展觀要依法解決問題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5 月24 日 | 文章來源:解放軍報

最近一段時間,圓明園環評事件受到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注。通過這一事件的前前後後,我們可以看到目前環保工作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但更可以看到我國政府堅持科學發展的決心,看到國家進一步重視和解決環境問題的希望。

未經環評擅自開工被叫停,環評法不是“橡皮圖章”

所謂“環評”,是指環境影響評價,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旨在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圓明園環評事件起源於圓明園湖底清淤、防滲工程。圓明園管理處負責的這項工程總投資約2億元人民幣,湖底防滲從去年9月便已開工。但是,今年3月31日,該工程被國家環保總局叫停。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説,圓明園湖底防滲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屬於典型的未批先建違法工程。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必須立即停建,並依法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環保總局審批。

圓明園防滲工程被叫停,凸現了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性。“環境影響評價是一項嚴肅的法律制度,絕不是想蓋就蓋、可有可無的‘橡皮圖章’!”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多次這樣表示。

召開環保領域最大規模聽證會,公眾參與環保開了好頭

圓明園防滲工程被叫停之後,在媒體和公眾中掀起了軒然大波。在如此牽動國人民族情感的歷史遺址進行如此重大的工程,普通百姓竟然毫不知情,環境治理中的公眾知情權呼聲更加強烈。對此,環保總局決定舉行“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公眾聽證會”,並向社會發出公告。

4月13日,聽證會如期舉行。這是有史以來我國環境保護領域最大規模、最大影響的環境問題聽證會,共有73名各界代表受到邀請,包括環境、文物、建築等各領域的專家,還有來自有關部門、社會團體的代表及市民代表。

經過4個小時激烈爭辯,儘管聽證會最終沒有作出實質性結論,但它畢竟邁出了我國民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重要一步,必將對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及環境保護産生深遠影響。正如媒體評論所説,我們希望圓明園聽證會是個良好開始,一個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開始;我們又希望圓明園工程是個結束,一個缺少科學論證、不管民眾意願、倉促開工、被動補課的類似工程的結束。

環評法立法本意是防患未然,現實中卻常常變成亡羊補牢

然而,此次事件中也有很多地方值得人們深思。

北京市環保部門稱,他們是在媒體報道此事後,才引起注意,“正式介入”。不客氣地説,環保部門對此項工程的反應顯然慢了好幾拍。

根據環評法,環評工作理應使環保監督的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各項工程建設對環境生態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也才能防患于未然,為建設單位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浪費,這才真正符合科學發展觀。

滯後的環評至少透露了這樣的資訊:即時下的環評工作還沒有實現制度化和正常化運作。本應該是“防患未然”的環評,如今卻多數是在“亡羊補牢”。最近又有消息説,因砍伐樹木破壞植被而備受批評的南京紫金山改擴建項目,也沒有經過環境影響評價。為什麼有那麼多項目不經環評擅自開工建設?除去利益驅動、管理體制等因素,法律約束的軟弱恐怕是重要原因。據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介紹,20多年來,全國以破壞環境罪定案的只有3起。而根據環評法,即使此次圓明園防滲工程交不出環評報告,對其處罰也不過是5萬至20萬元罰款。

圓明園環評成了“燙手山芋”,環評機制尚需完善

5月的圓明園,水少了,遊人也少了。防滲工程已經停工一個多月,但是直到5月17日才由清華大學著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圓明園管理處對此作出的解釋是:此前一個多月,沒有環評機構願意接手圓明園環評。

據環保總局去年公佈的數字,建設項目環評資格證書考核合格單位共858家,現在卻沒有一家願主動承接圓明園環評。環評工作為何成了“燙手山芋”?

據環保總局環評三處負責人李天威分析,其原因是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和社會性。換句話説,不是環評本身難度大,而是拿出一個讓各方都滿意的環評結果很難。如果認為防滲工程對環境無害,可能無法面對心中存有疑惑的公眾;而如果認為該工程有害環境需要停工,則將造成投資方的巨大經濟損失,其壓力可想而知。

有法律專家認為,圓明園環評成了“燙手山芋”,暴露出環評機制的缺陷,應該借機梳理問題,完善環評制度。雖然環評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但不能只為經濟得失和個體利益,就不講職業道德,更不能忽視社會責任。(歐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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