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5年年底出臺企業年金辦法

根據養老保險基金狀況,企業職工基本金擬按高限進行調整

2004年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市人大代表吳秀萍、石定果、李宗范等100名代表對本市貫徹《勞動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提出了7件議案,經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審議,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合併為一項交市政府辦理。

近日,本報記者通過回訪部分人大代表和市勞動保障部門了解到,去年一年來,市勞動保障部門出臺在制定地方勞動保障法規體系、建立社會保險體系框架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少的努力。

今年7月份起,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的生育保險將開始實施,解決企業職工退休金偏低的企業年金辦法也擬在今年出臺相關辦法。

北京市將根據養老保險基金的狀況,繼續做好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金工作並擬按高限進行調整,將現行的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從上一年職工最低工資為基數,提高到同期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

據了解,沈夢培等30名市人大代表在第30號議案中提到,目前,北京市建築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鄉鎮幹部強佔農民耕地建高爾夫球場,雇用廉價工人而不予提供“三險”的案子屢有發生。

建議市勞動保障部門應以《勞動法》為依據,為勞動者討還公道。

代表們認為,農村戶口的勞動者已成為工人的主體,第二産業中農村戶口勞動者佔57.6%(加工製造業中比例高達68.2%,建築業中比例高達79.8%),他們為企業作出了貢獻,是我國經濟保持低成本競爭能力的因素。代表們提出,《勞動法》必須惠及民工,勞動行政部門要對民工足夠的重視。(記者郭曉軍)

■名詞解釋

企業年金

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基本養老以及個人的商業養老保險共同構成養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企業年金方案適用於企業試用期滿的職工。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辦理部門回復

爭取形成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企業年金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協商4%的稅前列支

針對代表們反映強烈的企事單位職工養老金偏低問題,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昨天表示,今年將建立並實施企業年金調整制度,形成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1994年以來,北京已經12次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了調整,並連續多年在政策上向退休時間早和退休費偏低的人員傾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已從制度實施前的月每人平均270元提高到目前的955元,在全國居較高水準。

但是,由於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體制,退休人員的待遇水準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近年來,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調整標準遠遠高於企業職工的養老金的調整標準,更加劇了兩者之間的矛盾。

據這位負責人透露,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目前已擬訂北京市企業年金實施辦法。但是,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經協商4%的稅前列支的問題,有關部門沒有同意。而企業認為,如果不解決稅前列支問題,建立企業年金的意義不大。據了解,今年,市勞動保障部門將繼續與有關部門協商4%稅前列支問題,從而真正起到緩解企業、事業待遇差問題的作用。(記者郭曉軍)

■議案提交人回訪

退休金的議案今年還要提

陰建玲表示,雖然有所調整,但企業職工與公務員退休金差距太大

(記者郭曉軍)領銜提出企業職工退休金待遇偏低的人大代表李宗范告訴記者,事業單位退休金每人最低1500元以上,國企退休的雙職工退休金,兩人還沒有事業單位的一個退休職工的工資多。無論是事業單位或國企退休職工都是社會上的退休人員,都一樣在這個社會裏生活消費,但退休金差距這麼大,難免造成國企退休職工生活困難情緒不穩定。

“這個問題我今年還要提!”昨天,市人大代表陰建玲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去年北京市在解決企業職工退休費偏低的問題上,沒有多少作為。

陰建玲説,儘管去年有關部門還是調整了企業退休及退養人員的退休費標準,但是,“這沒有意義,企業職工與公務員的退休費之間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陰代表向記者算了一筆賬,去年,隨著北京市對公務員工資制度進行改革,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也隨之提高。

她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同是處級幹部,企業職工的退休費在1300元到1400元之間,而公務員的退休費可能要達到4000元。差距太大了。

據陰建玲介紹,有關部門在回復該議案時表示,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不是市政府能夠決定的,需要國務院批准。她説,最近,她在走訪群眾,蒐集議案時,反映最多的是兩個問題:一是企業職工退休費偏低;二是養犬問題。“因此,今年我準備繼續向市政府提這個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促成新的政策,縮小收入差距。”

■議案落實情況

企業將為職工投生育保險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欣慶昨天在北京市勞動保險會議上表示,《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目前已通過市政府批准,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這個規定稱,北京市企業將被強制為具有本市戶口的職工投保生育保險,併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

為農民工追發工資2.61億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欣慶昨天宣佈,2004年,連續3次開展專項執法大檢查,共檢查建築施工企業1.6萬戶次,涉及農民工98.4萬人,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案件7327件,處理群體性拖欠工資突發事件375件,累計為15.31萬名農民工追發工資2.61億元。

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下降

針對代表們議案中提到企業退休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重的問題,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已于去年底出臺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7萬元。

■對話討薪猝死農民工家屬

希望抓緊制度落實

針對外地來京務工人員討薪難的問題,記者日前通過電話採訪了《討薪日記》的作者湖北農民工靳其會的弟弟靳先生(受訪者要求隱去名字)。靳其會的丈夫胡衛國于2004年1月2日在朝陽區一工地討薪未果,猝然死亡。靳其會寫下《討薪日記》,記錄了他們艱辛的討薪過程。

最近,記者幾次聯繫靳其會均無果,直到聯繫到靳其會的弟弟靳先生時,才得知她去荊州打工去了。他坦言姐姐出去打工也是無奈之舉,因為討薪,姐姐家已經花費不小,目前案子已經接近尾聲,但最後結果還沒出來,現在只能以打工維持生計。

很多農民工不曾想到簽合同的事

新京報:如果事先與工程隊簽了合同,是不是就會出現你哥(靳先生習慣叫胡衛國為“哥”)的悲劇?假設歷史可以重演,你哥會不在進公司前與公司簽勞動合同?

靳先生:(嘆了一口氣)假設歷史重演,我哥仍然也許不會在進公司前與公司簽勞動合同。

新京報:為什麼?

靳先生:不簽合同的例子在我身邊很多。我見過有很多民工都不曾想到簽訂合同的事,然而即使有想到的,也會屈服於作為支配地位的公司。因為,假如你提出簽合同,對方很有可能直接讓你走人。

加強監管,才能享受政策好處

新京報:北京市建委和勞動保障部門去年出臺了一些規範建築行業勞動合同和工資發放方面的規定之後,你們的情況應該好多了吧?

靳先生:其實,儘管政策已到位,但中間環節比較多,落實下去有難度。只有監管力度加強才能讓農民工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處。

比如,建築領域已有管理機構的規範,即建管處。它要求工人都應當上它的名單,接受勞務管理和監督。但是,加入監管處需要公司每年得為每人交一定的管理費用。直到我哥出事後才知道發生糾紛的兩個工程項目並未備案,我哥也不在備案的花名冊中,建管處的名單裏找不到他的名字,該公司有同樣情況的農民工還不在少數。(記者陶春)

《新京報》200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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