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資訊將實現資源共用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之間資訊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的資源共用,進一步提高中國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海關總署等8部局聯合製定《食品安全監管資訊發佈暫行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佈。

食品安全監管資訊包括5方面內容:(1)食品安全總體趨勢資訊。能夠對中國的食品安全總體趨勢進行分析預測、預警的資訊。(2)食品安全監測評估資訊。通過有計劃地監測獲得的反映中國食品安全現狀的資訊。(3)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含抽檢)資訊。通過有計劃的、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含抽檢)而獲得的食品安全資訊。(4)食品安全事件資訊。包括食物中毒、突發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資訊。(5)其他食品安全監管資訊。

食品安全監管資訊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根據《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資訊,對國內食品安全形勢作出分析,並予以發佈。同時,綜合發佈國家食品安全監管資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向社會發佈各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資訊。必要時,發佈單位應當在資訊發佈前與相關部門溝通,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地方食品安全監管資訊的發佈。(富子梅)

《人民日報》200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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