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局曝光違法廣告藥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4日公佈了2003年我國部分藥品廣告的違法發佈情況。2003年,全國撤消藥品廣告批准文號21個,發佈公告通報批評違法藥品廣告6174個,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6195個。其中,有23家制藥企業因違法發佈廣告30次以上而被曝光,並成為食品藥品監管局2004年重點監查對象。

西安綠谷制藥有限公司、四平市塔山制藥廠、武漢健民集團隨州制藥有限公司、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達仁堂制藥廠、南京同仁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制藥企業因其生産的部分藥品違法發佈廣告次數眾多,位列曝光企業前五名。

據介紹,違法發佈廣告158次的西安綠谷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雙靈固本散(中華靈芝寶)”是屬自2002年12月起就不允許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的處方藥,2003年起不經審批擅自發佈廣告。該藥原本是治療癌症的輔助用藥,在廣告中卻被宣傳成為癌症的治療用藥,誤導了許多消費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市場監督司有關人士指出,這些企業在藥品廣告發佈中的違法事實主要有:未經審批擅自發佈,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篡改審批內容進行虛假宣傳,偽造、冒用藥品廣告批准文號虛假發佈,使用過期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發佈廣告,禁止發佈廣告的藥品擅自發佈廣告。

據悉,此次曝光的23家制藥企業將被列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2004年重點藥品監查對象,相關部門將運用監管手段建立誠信記錄,對其藥品生産、經營、廣告發佈等行為進行重點監控。

此外,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將加強與工商部門的溝通和協作,通過工商部門的嚴格執法,加大對我國藥品廣告的監管和檢查。(王宇)

新華網 200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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