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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首度解決大股東佔款問題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7 月12 日 | 文章來源:中證網

鄭州煤電對價方案每10股送3.3股,同時定向回購縮股不超過2億股;天威保變對價方案每10股送4股

作為第二批試點公司中唯一一家提出在股權分置改革的基礎上解決大股東資金佔用問題的公司,鄭州煤電今日公佈了股權分置改革綜合方案。今日公佈改革方案的還有天威保變。

鄭州煤電方案顯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3.3股對價。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品質,鄭州煤電擬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通過定向回購控股股東鄭煤集團不超過2億股股份,然後予以登出的方式達到縮股目的。回購資金由大股東佔用款及補償費兩部分組成,回購價格將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第一個交易日起連續3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的86.17%確定,且不低於公司每股凈資産,不高於3元。同時,鄭煤集團承諾在實施定向回購後,對鄭州煤電佔用資金的剩餘部分將用自有資金補足。若股東大會未能通過定向回購方案,公司將通過向戰略投資者轉讓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決資金佔用問題。

根據公告,鄭州煤電將於7月13日復牌,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將提交8月15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天威保變董事會方案主要內容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將獲得4股對價,高於原來每10股送3.35股的預案。同時,公司大股東天威集團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獲得流通權之日起三年內最低持股比例不低於51%;所持非流通股份在限售期內減持價格不低於股權分置改革公告前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平均值,即7.13元/股;在適當時機通過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維護股價,在增持計劃完成後6個月內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凱諾科技提高支付對價同時修改大股東售股限價承諾

凱諾科技今日發佈公告,公司董事會于7月10日審議通過了有關修改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提高了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標準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東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公司股票的條件。

公告顯示,公司調高了原方案中的對價標準,將對價從原來的由“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非流通股股東共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股份30,600,000股”修改為“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計支付36,720,000股股份的對價,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獲付3股股份。”

另外,提案還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東的有關承諾做出了調整。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東海瀾集團公司及江陰市第三精毛紡廠現承諾: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在六十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上述承諾期滿後的十二個月內,只有當公司二級市場股價不低於10元時,才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在原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海瀾集團公司及江陰市第三精毛紡廠承諾:持有公司的股份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在六十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上述承諾期滿後十二個月內,只有當公司二級市場股價不低於截至2005年6月16日前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平均值的120%(6.04元)時,才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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